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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以李白诗歌《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的两个译本为例,通过对比分析译者对原诗的理解程度、翻译技巧的选择、译文选词、韵律等多个方面的差异可知,翻译目的的不同使得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产生不同风格的译本,进而印证译文主要取决于它的目的或任务,但任务要以实现目标而为译者所接受的结论。由此可见,翻译目的论对诗歌翻译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目的论 对比研究 李白诗歌
1.引言
翻译理论的发展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过程。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翻译理论家倾向于从语言学角度来研究翻译。六七十年代,尤金·奈达(EugeneA.Nida)的对等理论(Equivalence Theory)盛行起来。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西方逐步倾向对译语文化的翻译研究,突破了以前文本中心论的翻译研究传统,使译者的关注点更多放在了译文、译文读者及译文的社会效应和交际功能上。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产生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它摆脱了对等翻译论的束缚,拓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领域。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代表人物包括凯瑟琳娜·赖斯(Katherina Reiss)、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Mantta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该理论的重要理论包括赖斯的文本类型和语言功能理论(Text Type and Language Function),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al Action),威密尔的目的论(Skopos Theory),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al Plus Loyalty)。
2.目的论浅析
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是德国功能主义学派的核心理论,超越了语言视角,在宏达的文化语境中研究翻译。该理论将翻译目的作为翻译任务的出发点和根本,其基本观点是:翻译是一种行动,而行动是有目的的,因而翻译会受到目的的制约;译文的好坏,在于其能否达到预定的目的[1]。此处“skopos”指译文的交际目的,即“译文在译入语社会文化语境中译入语读者产生的交际功能”[2]。1971年凯瑟特琳娜·赖斯出版了专著《翻译批评的可能性和限制》,她意识到在现实语境中有时不能实现原文与译文的对等,因为有些译本要实现不同于原文文本的某一目的或功能。在此种情况下,翻译首先应考虑译本的功能而非对等,这就为目的论的形成提供了一定基础。后来赖斯的学生汉斯·弗米尔突破了对等理论的限制,以行为理论为基础,发展并创立了翻译目的论。1978年他发表了《普通翻译理论框架》一文,首次提出了翻译目的论的基本原则:目的原则(the Skopos Rule)、连贯原则(the Coherence Rule)和忠实原则(the Fidelity Rule)。其中目的原则是首要的原则。1984年弗米尔和赖斯合著的《普通翻译理论基础》一书,标志着翻译目的论的正式诞生。此外,贾斯塔赫兹·曼塔利和克里斯蒂安·诺德进一步发展并完善了该理论,拓展了应用领域。
3.李白诗歌英译的对比研究
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李白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许渊冲译本:
Seeing Meng Haoran Off at Yellow Crane Tower
By Li Bai
My friend had left the west where towers Yellow Crane
For River Town when willow-down and flowers reign.
His lessening sail is lost in boundless azure sky,
Where I see but the endless River rolling by.
王守义,约翰·诺费尔译本:
My old friend leaves yellow crane pavilion
By Li Bai
He is going to the east
Sailing to yangzhou in march
While blossoms curl like smoke on the river
How far away the lone sail
Fading into the clear blue sky
Only the Yangtze river remains
It is flowing at at the edge of the world
此处以李白诗歌《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两个英译本为例。第一个译本是许渊冲的译本,第二个是王守义和约翰·诺费尔的合译本。许渊冲的译本,遵循的是他提出的“美化之艺术”诗歌翻译理论,该理论体现了中国传统翻译中的美学主张。其中,“三美”指意美、音美和形美,是本体论;“三化”指等化、浅化和深化,是方法论;“三之”指知之、好之和乐之,是目的论;“艺术”是认识论。许渊冲的翻译理论总结了从孔子至钱钟书的美学思想,体现了鲁迅、王国维、朱光潜、郭沫若等关于文学和文学翻译的美学主张,是对传统译论的高度结合,凝聚着中国古典美学的思想结晶和话语分析特征[3]。许渊冲强调“意美”最重要,“音美”“形美”其次。故而,在他的译文中,读者可以清晰地看到许渊冲将翻译的重点放在了译文的音美和意美上,使得译文优美、节奏感强,和其他译者的译文有着显著的区别。第二个译本是由中国译者王守义和外国译者约翰·诺费尔合作完成的译本,即王守义先用英语解释原诗的意义,再由约翰·诺费用地道的英语重组语言,从而形成译文。两人的合作旨在传达原诗的意义,着眼点在于意美。 《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讲述的是李白在一个繁华时代的繁华季节,送孟浩然去一个繁华地方的送别诗。如果从意美的角度分析这两个译本,毋庸置疑,两个译本均传达了原诗的意义。然而,由于中西方文化的差异,译本二在逐字逐句保留原诗的意义时,出现了误译的现象。例如原诗歌中有“烟花三月”这个词,在中国古典文化中,“烟花三月”指杨柳三月鲜花盛开的时节,此处将满地鲜花比作耀眼的烟花。第二个译本明显没有理解这层意思,而将其逐字误译为“blossoms curl like smoke on the river”。在第一个译本中,考虑到音韵的需要,某些地方采用意译的手法,比如将“扬州”译为“River Town”,且没有将“孤帆”这个意境译出,这些都是出于满足音律的需要而对某些意义做了改动或是省略。就展现原诗意义而言,译文一主要采用意译的手法,译文二主要用的是直译,两者在翻译技巧选择上存在差异是两者所持的翻译目的不同造成的。译文一看重音美,而译文二看重意美,因而译文二没有以格律诗译格律诗,此处正好证明了翻译目的直接指导对翻译技巧的选择,影响着译文的产生。
对比两个译本的翻译风格,译文一更注重译文的音韵效果,力求保留原诗韵律优美,再现中国古诗自古以来特有的严谨的韵律风格,让读者深入认识到中国古诗的华丽高雅。就译文整体而言,译文一使用了抑扬格五音步,使得译文轻重音节循环重复、抑扬顿挫,而且押尾韵“aabb”,即“Crane”和“reign”“sky”和“by”均押尾韵。此外,译文中还多次使用了押头韵,例如第一行的“west”和“where”,第二行的“when”和“willow-down”,第四行的“River”和“rolling”均押头韵。对比两个译本,显而易见,译文二在韵律上明显逊色,其没有固定的韵律,只是简单地将原诗的意义译出,而译文一流顺通畅,诗歌特色鲜明。由此,读者可明显感知到翻译目的对实际的翻译行为产生了较大影响,甚至影响译文的质量及对读者产生的反响。
4.结语
本文以李白诗歌《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的两个译本为例,通过对比分析译者对原诗的理解程度、翻译技巧的选择、译文选词、韵律等多个方面的差异可知,翻译目的的不同使得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产生不同风格的译本,进而印证译文主要取决于它的目的或任务,但任务必须因足以实现目标而为译者所接受的结论[1]。可见,翻译目的论对诗歌翻译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南峰,陈德鸿.西方翻译理论精选4[M].香港:香港城市大学出版社,2000.
[2]Venuti,Laurence.The Translation Studies Reader[M].London
关键词: 目的论 对比研究 李白诗歌
1.引言
翻译理论的发展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过程。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翻译理论家倾向于从语言学角度来研究翻译。六七十年代,尤金·奈达(EugeneA.Nida)的对等理论(Equivalence Theory)盛行起来。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西方逐步倾向对译语文化的翻译研究,突破了以前文本中心论的翻译研究传统,使译者的关注点更多放在了译文、译文读者及译文的社会效应和交际功能上。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产生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它摆脱了对等翻译论的束缚,拓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领域。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代表人物包括凯瑟琳娜·赖斯(Katherina Reiss)、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Mantta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该理论的重要理论包括赖斯的文本类型和语言功能理论(Text Type and Language Function),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al Action),威密尔的目的论(Skopos Theory),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al Plus Loyalty)。
2.目的论浅析
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是德国功能主义学派的核心理论,超越了语言视角,在宏达的文化语境中研究翻译。该理论将翻译目的作为翻译任务的出发点和根本,其基本观点是:翻译是一种行动,而行动是有目的的,因而翻译会受到目的的制约;译文的好坏,在于其能否达到预定的目的[1]。此处“skopos”指译文的交际目的,即“译文在译入语社会文化语境中译入语读者产生的交际功能”[2]。1971年凯瑟特琳娜·赖斯出版了专著《翻译批评的可能性和限制》,她意识到在现实语境中有时不能实现原文与译文的对等,因为有些译本要实现不同于原文文本的某一目的或功能。在此种情况下,翻译首先应考虑译本的功能而非对等,这就为目的论的形成提供了一定基础。后来赖斯的学生汉斯·弗米尔突破了对等理论的限制,以行为理论为基础,发展并创立了翻译目的论。1978年他发表了《普通翻译理论框架》一文,首次提出了翻译目的论的基本原则:目的原则(the Skopos Rule)、连贯原则(the Coherence Rule)和忠实原则(the Fidelity Rule)。其中目的原则是首要的原则。1984年弗米尔和赖斯合著的《普通翻译理论基础》一书,标志着翻译目的论的正式诞生。此外,贾斯塔赫兹·曼塔利和克里斯蒂安·诺德进一步发展并完善了该理论,拓展了应用领域。
3.李白诗歌英译的对比研究
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李白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许渊冲译本:
Seeing Meng Haoran Off at Yellow Crane Tower
By Li Bai
My friend had left the west where towers Yellow Crane
For River Town when willow-down and flowers reign.
His lessening sail is lost in boundless azure sky,
Where I see but the endless River rolling by.
王守义,约翰·诺费尔译本:
My old friend leaves yellow crane pavilion
By Li Bai
He is going to the east
Sailing to yangzhou in march
While blossoms curl like smoke on the river
How far away the lone sail
Fading into the clear blue sky
Only the Yangtze river remains
It is flowing at at the edge of the world
此处以李白诗歌《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两个英译本为例。第一个译本是许渊冲的译本,第二个是王守义和约翰·诺费尔的合译本。许渊冲的译本,遵循的是他提出的“美化之艺术”诗歌翻译理论,该理论体现了中国传统翻译中的美学主张。其中,“三美”指意美、音美和形美,是本体论;“三化”指等化、浅化和深化,是方法论;“三之”指知之、好之和乐之,是目的论;“艺术”是认识论。许渊冲的翻译理论总结了从孔子至钱钟书的美学思想,体现了鲁迅、王国维、朱光潜、郭沫若等关于文学和文学翻译的美学主张,是对传统译论的高度结合,凝聚着中国古典美学的思想结晶和话语分析特征[3]。许渊冲强调“意美”最重要,“音美”“形美”其次。故而,在他的译文中,读者可以清晰地看到许渊冲将翻译的重点放在了译文的音美和意美上,使得译文优美、节奏感强,和其他译者的译文有着显著的区别。第二个译本是由中国译者王守义和外国译者约翰·诺费尔合作完成的译本,即王守义先用英语解释原诗的意义,再由约翰·诺费用地道的英语重组语言,从而形成译文。两人的合作旨在传达原诗的意义,着眼点在于意美。 《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讲述的是李白在一个繁华时代的繁华季节,送孟浩然去一个繁华地方的送别诗。如果从意美的角度分析这两个译本,毋庸置疑,两个译本均传达了原诗的意义。然而,由于中西方文化的差异,译本二在逐字逐句保留原诗的意义时,出现了误译的现象。例如原诗歌中有“烟花三月”这个词,在中国古典文化中,“烟花三月”指杨柳三月鲜花盛开的时节,此处将满地鲜花比作耀眼的烟花。第二个译本明显没有理解这层意思,而将其逐字误译为“blossoms curl like smoke on the river”。在第一个译本中,考虑到音韵的需要,某些地方采用意译的手法,比如将“扬州”译为“River Town”,且没有将“孤帆”这个意境译出,这些都是出于满足音律的需要而对某些意义做了改动或是省略。就展现原诗意义而言,译文一主要采用意译的手法,译文二主要用的是直译,两者在翻译技巧选择上存在差异是两者所持的翻译目的不同造成的。译文一看重音美,而译文二看重意美,因而译文二没有以格律诗译格律诗,此处正好证明了翻译目的直接指导对翻译技巧的选择,影响着译文的产生。
对比两个译本的翻译风格,译文一更注重译文的音韵效果,力求保留原诗韵律优美,再现中国古诗自古以来特有的严谨的韵律风格,让读者深入认识到中国古诗的华丽高雅。就译文整体而言,译文一使用了抑扬格五音步,使得译文轻重音节循环重复、抑扬顿挫,而且押尾韵“aabb”,即“Crane”和“reign”“sky”和“by”均押尾韵。此外,译文中还多次使用了押头韵,例如第一行的“west”和“where”,第二行的“when”和“willow-down”,第四行的“River”和“rolling”均押头韵。对比两个译本,显而易见,译文二在韵律上明显逊色,其没有固定的韵律,只是简单地将原诗的意义译出,而译文一流顺通畅,诗歌特色鲜明。由此,读者可明显感知到翻译目的对实际的翻译行为产生了较大影响,甚至影响译文的质量及对读者产生的反响。
4.结语
本文以李白诗歌《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的两个译本为例,通过对比分析译者对原诗的理解程度、翻译技巧的选择、译文选词、韵律等多个方面的差异可知,翻译目的的不同使得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产生不同风格的译本,进而印证译文主要取决于它的目的或任务,但任务必须因足以实现目标而为译者所接受的结论[1]。可见,翻译目的论对诗歌翻译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南峰,陈德鸿.西方翻译理论精选4[M].香港:香港城市大学出版社,2000.
[2]Venuti,Laurence.The Translation Studies Reader[M].Lond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