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场区检务公开的特点、难点及设想

来源 :当代学术论坛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ngqiuy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监管场所进行检务公开,充分体现了对服刑、劳教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和人道主义精神,有利于其教育改造。但由于现行机制、对象特殊性等原因,给检务公开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现结合实际,浅谈监管场区检务公开的特点、难点及几点设想。
  一、监区检务公开的特点
  由于监所检察机关的管辖范围主要是监狱、劳教机关及看守所,因而其公开的特点会与其他检察机关不同。
  1、公开对象的特殊性。它涵盖了包括服刑、劳教人员在内的一般监督主体,且多数为罪错人员及其亲属。
  2、公开区域的特定性。主要是指监狱、劳教机关及看守所。
  3、公开范围的侧重性。因公开将面向罪错人员,故而公开的范围要侧重在监所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特点,特别将贪污、贿赂、玩忽职守、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脱逃等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公开,同时,公开检察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刑人员的权利等,以便于在押犯人寻得权益保障。总之要贯彻既侧重又实用、既公开又不失密原则。
  二、难点
  1、人员分散,点多面广。派出院一般担负着多个监狱劳教所的检察任务,而监狱、劳教所又以大、中队为生产单位,因此,点多面广,人员以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十分明显,给检务公开的全面展开带来较大困难。检察机关因根据这一特点因时因地制宜,合理、科学地进行安排。
  2、公开成效低。由于公开对象以有罪错史的服刑人员为主,一方面,其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漠,思想空虚且带有一定劣根性。另一方面,服刑、劳教人员是被监管人员,人身通讯自由受到一定限制,思想顾虑客观存在,使得公开的实效周期长、困难多,往往需要更大的人力、物力投入。
  3、思想波动大,导致公开成果的不稳定性。由于犯人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婚姻家庭、外界形势、干警管理素质等因素影响极易造成其思想上的反复,这势必导致公开成果的不稳定性。因此检察机关在取得成果的同时,不能放松宣传、教育,要持之以恒,在有些方面甚至要反复强调,多与犯人亲属联系,树立良好形象,秉公办案,不徇私枉法,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公开的成果,实现检务公开的最终目的。
  三、几点设想
  监所检察要在“三化”检察的同时,实行检务公开,使“三化”与“公开”有机结合,监所检察与监管改造齐头并进。
  1、变上访为下访,建立检察长接待日。为方便服刑人员申诉、控告,变等上门接待为主动接待,检察长深入监所受理服刑人员的申诉控告、解疑释惑,进行面对面教育,这能有效地稳定犯人情绪,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监管秩序的稳定,同时,也为服刑人员提供了及时申诉、控告的机会。
  2、变事后为事前,公开热点问题。对监狱(劳教)的减刑(减期)、假释(提前解教)、保(所)外就医等热点问题,监所检察机关应改变过去知情不足、反映迟缓的被动局面,做到提前介入,掌握情况,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动监所的文明执法和依法办事。
  3、变被动为主动,扩大公开范围。接见室是“两劳”人员及其亲属会面的公共场所,以此为窗口,实行检务公开,特别要将监所检察机关的性质、特征、受案范围等制作成小册子或传单进行宣传张贴,便于两劳人员及其亲属了解检察工作,其裨益显而易见。
  4、变单一为多元,拓宽宣传渠道。为改变过去法制宣传只靠讲课、个别谈话的单一形式,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公开检察事务,方便监督,使犯人学法、知法,起到预防再犯罪的作用。如:在监内宣传栏上设检察专栏,定期将刑法条文、司法解释、立案处刑标准、办案程序、办案进展情况公开;在监内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其他文献
鞍山铁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把建立和构建公正廉洁执法的自律机制作为开展自身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切入点,增强了干警识别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维护检察队伍的执法形象和公信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务实、向前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以廉政文化建设为切入点,建立自律预防机制  我院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自身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载体,创新开展了一系列“廉政文化建设”主题教育活动,为推动自身预防工作奠定了良好思想
期刊
摘 要:在社会矛盾多发,利益分化的转型时期背景下,如何在认识群体性事件的基础上,研究探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深刻剖析事件的内在机理,并结合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去,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公正,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分析探究的具有重要时代意义的课题。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分化,价值观多
期刊
摘 要:在建立“阳光检务”机制的基础上,“1+2”阳光检务机制具有重大意义,作为一项检察机关的系统工程,其有力地助推社会管理创新,也有利于检察机关工作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执法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管理进一步创新。  关键词:“1+2”;阳光检务;社会管理创新  一、建立“1+2”阳光检务机制的意义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机关要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
期刊
摘 要:“医院管理年” 正在全国各所医院轰轰烈烈地开展,人力资源管理、配置工作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同时,各地编委、卫生局和职改办都要求医院对人力资源进行“核编定编”、“岗位设置”,医院人事工作者为此倾注了大量心血,目的就是为了把人力资源编设、配置问题统一到科学合理的认识高度上来,制定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三定”方案,掌握配置标准,遵循编设原则,突出卫生技术人员的主体作用,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期刊
监所检察部门素有“小检察院”之称。监所检察部门与其他内设部门工作最大的区别,也是其最大的特点:工作平台是建立在监管场所之上,点多线长面广。由于实践经验不足,对实务了解还不够,本文思考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抛砖引玉,以期对监所检察工作有所裨益。  一、监督与配合  (一)监督与配合的总原则  《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监所检察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一个内设部门,其首要任务就是监督。那
期刊
摘要:中国花鸟画以花草树木、禽鸟虫鱼为描绘题材,其中寓意富贵的题材甚多,牡丹作为花卉中的一个亮点,倍受画家喜爱,通常被用作中国花鸟画的富贵题材。本文通过对中国花鸟画牡丹题材的概况论述,探析了牡丹的文化意蕴,重点论述了牡丹在各个艺术文化领域的寓意传承。牡丹在绘画、民俗、纹饰、插花领域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己经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关键词:牡丹;花鸟画;富贵  引言  中国花鸟画在题材表现上呈现
期刊
摘 要:作为中华法系的一大特色与首创的“亲亲相隐”制度在我国流传上千年,然而在现代却销声匿迹。本文意在探究该制度的含义,在古代的发展过程及其存在的合理性,并重在探索其在当代社会的意义与可行性。  关键词:亲亲相隐;情与法  “亲亲相隐”制度在中国古代法制史中有着悠久的传统,它植根于儒家法文化,是中华法系的一大特色与首创。所谓“亲亲相隐”是指法律允许亲属间相互隐罪而不追究或减轻其刑事责任的规定。先秦
期刊
近年来,检察机关为了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办案安全,相继建成集中办案基地。涉案人员是身份特殊的群体,在被检察机关询(讯)问时,由于环境变化、心理高度紧张、情绪激动等原因,容易诱发疾病发作,甚至出现危急情况,在集中办案模式下,涉案人员相对比较集中,对其生命健康保障显得较为突出,因此在办案基地成立医疗保障机构(以下称医务室)很有必要。确保涉案人员的人身安全,是顺利实现安全、优质、高效办案的重要基础,也是尊
期刊
刑讯逼供虽为我国法律明文禁止,但在司法实践中仍相当普遍地存在。从湖北佘祥林杀妻冤案到河南 “佘祥林案”—河南柘城 “赵作海案”,无疑都是刑讯逼供唱了主角,每次这样的冤案出现,都能引起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引发热烈的讨论,把司法机关推到风口浪尖上。2012年10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介绍导致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刑讯逼供
期刊
近年来,芦溪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推出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举措,提高了社会管理水平,维护了司法公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延伸检察服务职能,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大局  芦溪县检察院以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契机,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积极探索创新社会管理的理念、思路和方法,出台《芦溪县检察院关于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