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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我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启动及运行还存在诸多问题。地方决策-执行体制过于行政化,地方决策执行前各方参与度不高,地方对决策-执行体制改革的主动法治观念也不强。基于此,就有必要创建多层次、有区别的"决策-执行体制",力推民主化、科学化的执行前机制,及时以法治原则来规范地方执行体制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