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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对微观的个人和机构参与者以及宏观的经济环境都有重大的影响,然而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现状中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了改善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就要找到并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本文着重分析了其中占有较大比重的五种原因:利益驱动、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缺陷、证券市场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不力以及对于造假的惩处力度小。
【关键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因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问题越来越受重视,上市公司及时、真实、充分、公平的向外界的参与者公布其内部相关信息是其必须履行的义务,但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状况不容乐观,其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上市公司进行内部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使得我们必须要清楚的了解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这样才能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
一、上市公司进行内部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对上市公司内部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越来越高,这是因为这些被披露的信息不管对微观还是对宏观的经济环境都有重大的影响。从微观角度来看,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信息可以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情况,对公司及其可能的前景有基本的了解,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具有较小风险的决策;公司的管理者借此可以拥有一个全面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的机会,有助于从公司全局出发采取最有利的管理和运营措施,可以落实和考核其经营管理的责任;上市公司本身可以通过其公布的内部信息获取投资者的青睐,完成公司的筹资任务,降低筹资成本。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信息影响着证券市场的运转和秩序的维持,还可以使国家的政府部门从中了解各个上市公司对社会的贡献和存在的不足,据此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制定相应的政策,达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因为上市公司所披露内部信息的重要性和重大影响,一旦虚假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流出,将会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挫伤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甚至影响整个证券市场和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对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出现的问题一定要找到其原因。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信息披露问题成因分析
关于造成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利益驱动和冲突方面的因素,也有相关制度不够完善方面的原因,还受道德方面的影响。我国目前适逢市场经济的转轨,无论是在资本市场、公司治理结构还是在外部监管机制方面都存在着需要改善和完善的地方,这些使得我国上市公司在内部信息披露出现问题的原因上也有特殊性和复杂性。
(1)利益驱动。利益驱动是上市公司内部信息披露出现问题的内在原因,因为上市公司所披露的内部信息的公共产品特征,使它不仅对其自身以及与其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参与者有很大影响,而且对其他上市公司、其他投资者等间接的关系着也有不容忽视的影响,所以,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上市公司会对那些有利于自身的会计信息进行详尽甚至夸大的披露,在会计信息质量和数量上有失公平。此外,公司外部对于信息的巨大需求与供给方(上市公司)所供给信息的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上市公司的信息优势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信息劣势之间的矛盾、内部会计信息供给主体的多元化等原因都加剧了所公布出来的信息的偏颇性。(2)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首先表现在立法上,为了适应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一些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是在借鉴国外发达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而建立并仓促出台的,其中不免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和一定的局限性,当经济环境发生了大的变化时,经济市场中出现了新业务和新工具时,这些法律法规就很难及时的跟上。其次,会计信息披露准则之间存在着不协调的现象,虽然很多信息披露的问题在法律和法规中予以规定,但是因为制定这些法律法规的时间、部门等之间的差异导致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也不同,结果就是对于同一问题却可以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找到不同的规定方法,其中还不乏一些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的规定,法律法规之间的不统一、部分规章制度的不权威与不系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现状的混乱。再次,有些相关法律法规在某些会计内容上空泛,没有制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使得某些会计行为无法可依,很容易让会计工作者钻了空子,也使部分实际工作可操作性差,这种客观上的原因造成了信息披露的随意性和会计信息的失真。(3)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缺陷。目前我国很多上市公司中存在着股权结构严重失衡的现象,国有股或者其他属性的股权在上市公司中扮演着“一支独大”的角色,导致股东大会流于形式,这种现象不消除就很难规范上市公司法人的治理结构,也不利于管理层约束机制的强化,容易造成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出现内部人控制的局面,这种情况下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很难具有真实性和规范性。上市公司机构设置繁杂,公司内没有有效的内部控制形成,监事会的监督不到位,相关法律虽然规定了监事会的职责,但对于监事会如何具体的行使其职权发挥其作用,法律并没有详细的说明,这种笼统而空泛的规定,使得监事会形同虚设,这种状态下的公司内部控制很容易导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的失真。对于解决广大投资者与公司管理层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上市公司没有确立一项保证信息质量有效的制度,这种情况下就容易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是指投资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更可能选择那些不利于做出理性决策的误导性信息;道德风险是指上市公司往往不按照信息披露中提到那样进行资金运营,而是选择一些高风险的活动,将投资者置于危险之中,造成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心和信任的缺失,而这两种现象的出现又加速了会计信息的失真,由此造成恶性循环,对整个证券市场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部分上市公司缺乏独立董事,有些公司虽然设有独立董事,但是执行董事往往是实际控股股东选出来,董事会中缺乏其他股东的代表。这就造成了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并不能充分代表整个公司和所有股民,而是仅存一己之心的追求利益最大化,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导致会计信息披露的偏颇。(4)证券市场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不力。证券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由于证券市场中矛盾众多,利益冲突不断,使得证监会没有足够的能力对其进行管理,证券市场中也缺乏自律性的机构,虽然法律对交易所的行为有严格的规定,但在真正的运作过程中却没贯彻到底,部分负责其中管制的官员在处理事情和冲突的过程中行政痕迹颇重,没有遵从证券市场特有的规律,这些都造成证券监管力度不足,使得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出现问题。很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出现问题都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有着不可分的联系。上市公司由注册会计师进行独立审计,本来这可以很好的制约上市公司管理层编报权利的扩张,还可以很好的威慑公司造假的动机,然而,近几年恶意造假事件的曝光,揭露了注册会计师中的不良行为,凸显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不力。注册会计师行业内部执业质量和执业道德上的缺陷,以及因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审计独立性的扭曲,都容易造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舞弊案的发生。(5)对于造假的惩处力度小。就我国目前已经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而言,其中涉及到的关于造假惩处的规定显得过于轻宽,且规定中不乏空而范的条款。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造假的惩处多为行政处罚或者罚款,而且罚款的力度相较于因造假成功所带来的收益而言显得微不足道。含有“情节严重”、“数额巨大”、“不得”等没有具体量化字眼的条款不仅威慑性不够,而且明确告诉了造假者造假成本的上限,这样只会增加上市公司造假的动机和冲动。对于证券中介机构的惩处因为没有严格的民事赔偿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证券中介机构参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造假的侥幸心理。
此外,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会计准则和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审计监督机构的不规范、上市公司管理层的不重视、会计信息的不对称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都造成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低下。
三、结语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好坏对微观和宏观很多方面都有影响,所以我们要正确分析信息披露出现问题的原因,并做好改善现状的信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才能早日和国际经济市场接轨。
【关键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因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问题越来越受重视,上市公司及时、真实、充分、公平的向外界的参与者公布其内部相关信息是其必须履行的义务,但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状况不容乐观,其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上市公司进行内部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使得我们必须要清楚的了解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这样才能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
一、上市公司进行内部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对上市公司内部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越来越高,这是因为这些被披露的信息不管对微观还是对宏观的经济环境都有重大的影响。从微观角度来看,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信息可以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情况,对公司及其可能的前景有基本的了解,帮助其作出正确的具有较小风险的决策;公司的管理者借此可以拥有一个全面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的机会,有助于从公司全局出发采取最有利的管理和运营措施,可以落实和考核其经营管理的责任;上市公司本身可以通过其公布的内部信息获取投资者的青睐,完成公司的筹资任务,降低筹资成本。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信息影响着证券市场的运转和秩序的维持,还可以使国家的政府部门从中了解各个上市公司对社会的贡献和存在的不足,据此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制定相应的政策,达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因为上市公司所披露内部信息的重要性和重大影响,一旦虚假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流出,将会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挫伤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甚至影响整个证券市场和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对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出现的问题一定要找到其原因。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信息披露问题成因分析
关于造成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利益驱动和冲突方面的因素,也有相关制度不够完善方面的原因,还受道德方面的影响。我国目前适逢市场经济的转轨,无论是在资本市场、公司治理结构还是在外部监管机制方面都存在着需要改善和完善的地方,这些使得我国上市公司在内部信息披露出现问题的原因上也有特殊性和复杂性。
(1)利益驱动。利益驱动是上市公司内部信息披露出现问题的内在原因,因为上市公司所披露的内部信息的公共产品特征,使它不仅对其自身以及与其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参与者有很大影响,而且对其他上市公司、其他投资者等间接的关系着也有不容忽视的影响,所以,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上市公司会对那些有利于自身的会计信息进行详尽甚至夸大的披露,在会计信息质量和数量上有失公平。此外,公司外部对于信息的巨大需求与供给方(上市公司)所供给信息的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上市公司的信息优势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信息劣势之间的矛盾、内部会计信息供给主体的多元化等原因都加剧了所公布出来的信息的偏颇性。(2)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首先表现在立法上,为了适应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一些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是在借鉴国外发达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而建立并仓促出台的,其中不免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和一定的局限性,当经济环境发生了大的变化时,经济市场中出现了新业务和新工具时,这些法律法规就很难及时的跟上。其次,会计信息披露准则之间存在着不协调的现象,虽然很多信息披露的问题在法律和法规中予以规定,但是因为制定这些法律法规的时间、部门等之间的差异导致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也不同,结果就是对于同一问题却可以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找到不同的规定方法,其中还不乏一些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的规定,法律法规之间的不统一、部分规章制度的不权威与不系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现状的混乱。再次,有些相关法律法规在某些会计内容上空泛,没有制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使得某些会计行为无法可依,很容易让会计工作者钻了空子,也使部分实际工作可操作性差,这种客观上的原因造成了信息披露的随意性和会计信息的失真。(3)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缺陷。目前我国很多上市公司中存在着股权结构严重失衡的现象,国有股或者其他属性的股权在上市公司中扮演着“一支独大”的角色,导致股东大会流于形式,这种现象不消除就很难规范上市公司法人的治理结构,也不利于管理层约束机制的强化,容易造成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出现内部人控制的局面,这种情况下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很难具有真实性和规范性。上市公司机构设置繁杂,公司内没有有效的内部控制形成,监事会的监督不到位,相关法律虽然规定了监事会的职责,但对于监事会如何具体的行使其职权发挥其作用,法律并没有详细的说明,这种笼统而空泛的规定,使得监事会形同虚设,这种状态下的公司内部控制很容易导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的失真。对于解决广大投资者与公司管理层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上市公司没有确立一项保证信息质量有效的制度,这种情况下就容易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是指投资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更可能选择那些不利于做出理性决策的误导性信息;道德风险是指上市公司往往不按照信息披露中提到那样进行资金运营,而是选择一些高风险的活动,将投资者置于危险之中,造成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心和信任的缺失,而这两种现象的出现又加速了会计信息的失真,由此造成恶性循环,对整个证券市场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部分上市公司缺乏独立董事,有些公司虽然设有独立董事,但是执行董事往往是实际控股股东选出来,董事会中缺乏其他股东的代表。这就造成了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并不能充分代表整个公司和所有股民,而是仅存一己之心的追求利益最大化,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导致会计信息披露的偏颇。(4)证券市场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不力。证券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由于证券市场中矛盾众多,利益冲突不断,使得证监会没有足够的能力对其进行管理,证券市场中也缺乏自律性的机构,虽然法律对交易所的行为有严格的规定,但在真正的运作过程中却没贯彻到底,部分负责其中管制的官员在处理事情和冲突的过程中行政痕迹颇重,没有遵从证券市场特有的规律,这些都造成证券监管力度不足,使得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出现问题。很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出现问题都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有着不可分的联系。上市公司由注册会计师进行独立审计,本来这可以很好的制约上市公司管理层编报权利的扩张,还可以很好的威慑公司造假的动机,然而,近几年恶意造假事件的曝光,揭露了注册会计师中的不良行为,凸显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不力。注册会计师行业内部执业质量和执业道德上的缺陷,以及因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审计独立性的扭曲,都容易造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舞弊案的发生。(5)对于造假的惩处力度小。就我国目前已经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而言,其中涉及到的关于造假惩处的规定显得过于轻宽,且规定中不乏空而范的条款。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造假的惩处多为行政处罚或者罚款,而且罚款的力度相较于因造假成功所带来的收益而言显得微不足道。含有“情节严重”、“数额巨大”、“不得”等没有具体量化字眼的条款不仅威慑性不够,而且明确告诉了造假者造假成本的上限,这样只会增加上市公司造假的动机和冲动。对于证券中介机构的惩处因为没有严格的民事赔偿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证券中介机构参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造假的侥幸心理。
此外,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会计准则和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审计监督机构的不规范、上市公司管理层的不重视、会计信息的不对称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都造成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低下。
三、结语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好坏对微观和宏观很多方面都有影响,所以我们要正确分析信息披露出现问题的原因,并做好改善现状的信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才能早日和国际经济市场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