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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和柏拉图被视为古典政治哲学中独自捍卫"正义"的斗士,为此还提出了与众不同的"内在正义"理论。但是如果人们仔细审查柏拉图的"内在正义"论在司法道义论和司法目的论中的定位,再进一步追溯柏拉图在"强者政治学和弱者政治学"中的站位,也许会得出相反的结论。对此讨论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柏拉图的司法创新比如"作为治疗的司法"等等,也有助于学界重新思考整个古典司法正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