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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中国非自愿移民的组织机构框架,认为现有的组织机构有3个层次组成.第一个层次是中央政府的管理部门;第二个层次是省、市、县级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第三个层次是实施服务机构.对现有3个层次中移民管理、实施、规划设计、咨询服务等机构的能力及人力资源状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加强我国非自愿移民组织机构能力的设想:建立统一管理各行业征地拆迁与人口迁移活动的政府主管机构;加强业主对移民活动的管理、监督、协调工作,业主应设置专职移民机构与人员,搞好移民计划、实施、监督工作;加强征地拆迁服务机构和征地拆迁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