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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言''析言'这一对术语所指称的词义通别之理在训诂学上的三个问题:1.词义通别之理在<尔雅><毛传><方言>中已经得到相当充分的体现,西汉的训诂学家已有一些语言学学理自觉地指导训诂实践,训诂学在西汉已告成立;2.历来训诂在词义通别处理上的失当,主要原因是对'语言'和'言语'的关系缺乏认识;3.从词义通别角度考察'同义连文'现象,词义通别之理是判断同义连文属于词还是非词的本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