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假借”与“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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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习和研究古汉语时,经常会遇到假借和通假问题,有关文章对这两个术语的理解和解释各种各样,差别很大。我们认为,假借与通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应该加以区别。
  
  一、假借与通假现象在术语使用上的问题
  
  假借与通假现象在上古就已经产生了,古人对此很早就有了认识。许慎在《说文解字·叙》里说过:“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这里说的就是传统的六书之“假借”。东汉学者郑玄曾对通假现象进行过探讨,他说:“其始书之也,仓卒无其字,或以音类比方假借为之,趣于近之而已。”郑玄的意思是,某字仓卒间忘了怎么写,就临时借用一个音同音近的字来代替,并且他也用了“假借”这一术语。可以看出,早在汉代,假借就有所谓“造字的假借”和“用字的假借”两种理解;而后一种应该就是后人心目中的“通假”。
  在术语上,古人对“假借”与“通假”往往不加区分,一般都用“假借”来表示,上面提到的郑玄就属这种情况。又如宋代的戴侗,他在《六书故·六书通释》中说:“所谓假借者,义无所因,特借其声,然后谓之假借。”清代学者孙诒让《与王子壮论假借书》:“天下之事无穷,造字之初,苟无假借一例……是假借可救造字之穷而通其变。”他们所说的“假借”指的是六书上的“假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至于经传子史,不用本字,而好用假借字,此或古古积传或转写变易,有不可知。”段氏所说的“假借”则是所谓“用字之假借”,即“通假”。王引之则把通假包括在假借之中,他说:“盖无本字而后假借它字,此谓造作文字之始也。至于经典,古字声近而通,则有不限于文字之假借者,往往本字见存而古本则不用本字而用同声之字。”王氏认识到了通假与假借是两种不同现象,也看到了它们的根本区别,但又把它们看成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钱大昕《古同音假借说》所说的“假借”,都有类似情况存在。
  历史上是这样的,现在的状况又如何呢?仅举两个例子就可见一斑。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1999年版)上说:“假借字的产生,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本有其字,而人们在书写的时候,写了一个同音字。……第二种是本无其字,从一开始就借用一个同音字来表示。”这样的解释仍然没能从术语上将两者区分开来。再看《辞海》(1999年版)“通假”一条的解释:“通假,也叫‘通借’。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本字。严格说,与本无其字的假借不同,但习惯上也通称假借。”这里用了所谓宽严的说法以示区别,而又兼容并包,其结果仍然是模糊了读者的认识。现在,不少教材和工具书对这一问题仍然不加区分。正如王宁先生指出的那样:“训诂学的术语确定工作已经自发地进行了两千年,但自觉地、在现代思维科学和现代语言理论的指导下来进行,几乎还没有开始。”应该说,在假借与通假的问题上,前人特别是清儒对我们的影响很大,很多时候我们仍然在承袭他们的说法,这显然很不利于古汉语的学习和研究。
  
  二、假借、通假及其联系与区别
  
  假借是六书之一,即许慎所说的“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它是一种造字之法,用这种方法造出的字就是“假借字”。例如,“难”字的本义是一种鸟,借来表示难易的难。“而”字的本义是脸上的胡须,借来表示没有实在意义的连词。
  通假是古人在书写时本有其字而不用,借用一个音同或音近(指古音)的字来替代。如“剥”字的本义是“剥开”,有时通“击”。“俘”字的本义是“俘虏”,有时通“宝贝”的“宝”。
  假借与通假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依声托事”,借音来表义。区别主要有:(1)假借是本无其字,而借用同音字来代替,是造字问题(只是字的形体未变)。例如,语言中有“来去”的“来”这个词,却没有代表它的书写符号,于是就借用“来麦”的“来”表示,除了这个“来”字之外再没有本字了。通假是本有其字,只是临时借用同音字来替代,语言环境变了,通假字也就不复存在,这是用字问题。如《史记·项羽本纪》:“旦日不可不蚤自来谢项王。”说“蚤”是通假字,是因为可以找出它的本字“早”字来。另外,要是单看这个“蚤”字,或者把它放到别的语境中,它便没有“早”这一意义了。(2)假借产生新义,通假则不然。如“然”字,在《孟子·公孙丑上》“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中用的是本义“燃烧”,而口语中表示“这样”意义的词也读“然”字的语音,却没有专用字,于是就借用“然”这个字体来表达其含义。《荀子·劝学》:“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如此,“然”字就兼有“燃烧”和“这样”两个义位,前者为本义,后者为假借义。通假字则没有这种功能,“甚矣!汝之不惠。”“惠”通“慧”, 指“智慧”,离开这一特定的语言环境,该意义便不复存在,所以并没有产生新义。
  可以看出,把假借与通假放在一起,共用一个名称,或都叫“假借”或都叫“通假”,这样处理是不妥当的。因为它们是并列关系,而不是包容关系,应该从术语上把它们区别开来,不能混为一谈。
  
  三、假借字与通假字对我们阅读古文的影响
  
  说到假借与通假,就不能不提假借字和通假字,它们分别是造字假借与用字通假的产物,具有不同的性质,对我们阅读古书带来的影响也各不相同。
  (一)假借字的影响。主要有四种情况:
  (1)某字被假借后,人们只用其假借义。如“我”本来指一种兵器,被借来作第一人称代词。由于没有被借字本义的干扰,这种情况一般不会成为阅读障碍。
  (2)某字被借用后,兼有表本义和假借义两种功能。如“之”,本用作动词“往”,同时又被借用为代词或连词。一般通过上下文较容易找出它们用法上的区别。
  (3)为本义造后起字。如“莫”本指昏暮,假借为否定性无定代词,后又造“暮”字来表示本义,这种假借字后来也成为表示假借义的专字,它们的本义常人反而不大了解了。
  (4)假借字使用一段时间后,人们为假借义另造新字(通常是增加跟假借义有关的形符变成形声字)。例如先秦表示语气的“與”,本义是“助也”,后来加形符“欠”写作“歟”,专用于表示语气词。通过增加形符,假借字表义更加明确,也更容易掌握。
  (二)通假字的影响
  先来看一个例子。《左传·庄公三年》:“夏五月,葬桓王,缓也。”杜预注:“以十五年三月崩,七年乃葬,故曰缓。”但是桓王死了七年才下葬,于情理难通,杜预的注值得怀疑。章炳麟《读左传》利用声训,认为“缓”应是“爰”字的通假字。《小尔雅·广诂》“爰,易也”。《左传·僖公十五年》:“晋于是乎作爰田。”服虔注:“爰,易也。”其关系是,缓通爰,爰有易义,易是改易,这里指改葬。《公羊传》写的正是“改葬也”。由此可以看出,通假问题是非常棘手的。
  通假是古代汉语中运用十分广泛的用字现象,这一点在出土的简帛文献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通假字在战国简中极多,稍后的秦汉简帛中也有不少。如在郭店楚简《老子甲本》18简:“道亘(恒)亡名,僕(樸)唯(雖)妻(微)。”7个字竟用了4个通假字。郭店楚简《老子甲本》共有字1123个,其中通假这类同音代替字300个,占总字数的26.7%。汉代著作中通假字大大减少,但总数依然不少,先秦典籍中还有大量未被改动的通假字,这些字常常给读者阅读造成很大的困难。我们只有准确地识别出文中的通假字,才能更好地领会文意,否则就会误入歧途而曲解文意。正如王引之所说:“训诂之旨,存乎声音,字之声同声近者,经传往往假借(注,即通假),学者以声求义,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以本字,则涣然冰释。”
  总之,假借和通假虽然在某些地方有极大的相似性,但绝不是大同小异的两个概念,它们在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区别。通假现象古书中最多,也最复杂,而且与古今字、异体字都有关系,是我们阅读古书的主要障碍。相比之下,假借现象对我们阅读所造成的影响要小得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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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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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毛远明.训诂学新编[M].成都:巴蜀书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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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茂发,重庆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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