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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的高职教育面临诸多机遇与挑战。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特点,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借鉴国外高职高专教育的成功经验,提出了改革建议。
关键词: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高职院校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422(2015)08-0027-02
收稿日期:2015-07-10
作者简介:雷英(1978-),女,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讲师,重庆大学硕士。研究方向:高职教育、计算机应用。(广东 中山/528437)
宋国翠(1980-),女,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高职教育、电子技术等。(广东 中山/528437)
刘晓飞(1979-),女,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讲师,西南科技大学学士。研究方向:高职教育、机械设计与制造。(广东 中山/528437)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2年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题《校企合作背景下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0120302053。据教育部年报统计,2012年全国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职专科院校共有1288所,在校生人数已达1000万。随着高职院校十几年的飞跃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的高职教育中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问题日渐凸显。
一、教学质量监控内容不能完全体现实践性
有些高职院校仍沿袭传统的知识质量观,即以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的深度、广度及学科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来评价教育质量,如:考试制度等。监控与评价体系极少能体现学生实践能力水平,在生产中的技术水平,独立解决生产问题的能力,在实际生产中的创新能力,及对以上这些能力的激励机制。同样对教师在实践教学上的创新能力、知识更新的能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没有在监控与评价体系中体现。在现代这个日新月异的科技环境下,陈旧的知识、落后的教学设备、保守的教学理念成为了实践教学发展的绊脚石。为此,有必要深化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改革,要把创新能力作为衡量人才质量的重要依据,把培养实践性的创新型人才与社会发展相结合。
可以参考澳大利亚对高职学生职业能力评价的多元化方式:包括观测、口试、现场操作、第三者评价、证明书、面谈、自评、提交案例分析报告、工作制作、书面答卷、录像和其他,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确保了整个评价的科学性、全面性。
二、政府对高职院校行政参与度低
企业在既得利益等多方面的驱使下,由于缺乏政府对企业的行政支持,导致企业对高职院校的参与度低,企业不愿耗费人力、财力、精力参与到高职学生的教育上。一方面企业因找不到合适的技术工人所担忧,另一方面,企业培训完的技术工人经常会因掌握了一定的技术跳槽,使得企业的用人成本增加。如果没有政府的纽带,仅靠高职院校本身很难提高企业的参与度。
对此我们建议可参考德国政府通过立法解决高职院校的模式问题。政府出面干预,使产学合作制度化,通过各种学校教育与企业培训规章、法规及联邦基本法等,规定企业、学校、个人在协同完成高等职业教育中的具体责任和义务,为高职教育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前提和条件,使学校和企业相互支援、共同受益。
三、第三方评价机构不健全,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大部分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监控机构设在教务处,教务处既是教学管理的执行机构,又承担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职责,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机构设置,不利于教学质量的监督与提高。同时高职院校目前的教学督导评价环节严重僵化和落后,首先督导组成员多是离退休教授,来源单一、脱离生产一线;其次督导的方式多为课堂听课、检查教学文档等相关的资料,这种滞后的督导评价机制,常常出现外行评内行的尴尬局面,无法评价教师的实践教学、服务企业等能力。
以上的现实问题亟需由一些行业专家组成的、具有科学评估方法的、有影响力的、客观的评估机构对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第三方评价是指由独立于政府部门和职业院校之外的,由第三方组织实施的依据适用原则和标准,按照专门规范和程序,应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项目有关活动和效果进行专业化评判的过程。
这方面可参考澳大利亚建立的“高等教育质量和标准署”,行使对高等院校质量保障制度和程序进行审核、评估、监督等职能。我国高职教育需要在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框架下,进一步健全高职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建立独立的评估机构,制定客观的、具有可比性的、统一的质量与绩效评估标准,行业具体的评价标准和细则应由各行业协会制定,对各高职院校具体专业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引导学生选择学校、进行教育投资,提升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
四、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应由院校转移到企业
目前,一些高职院校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其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工作仍主要由学校带队教师完成,由于实习的分散性和教师的紧缺性,往往一个教师带几十个学生,而学生分散在不同的企业,造成管理与评价的难度。这就需要高职院校实习期间质量评价的主体由职业院校转移到企业,学校仅作为辅助机构配合企业完成评价任务。但企业在对学生实习期间的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如何评价,是目前面临的一个问题。
可以参考德国的模式,学习德国企业的眼光,不遗余力对高职教育进行支持;同时德国成立了代表企业利益的行业协会组织该行业全国统一的职业能力考试,每一行业协会设有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由工会、雇主代表和职业学院教师组成。这种评价方式使企业评价学生有了统一的标准。
五、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应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
现在的大型企业很重视员工的管理,重视营造合作、创新的氛围,注重企业文化的建设。现代企业管理是作为一门学科发展进步的,我们认为在对高职院校教师和学生的质量监控与评价上也应把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揉入其中。在高职院校,一个良好的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可以激励教师和学生合作与创新的意识,提高学院的校园文化建设。这需要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学院及相关专家共同完成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参考文献:
[1]杨琼.高职学生职业能力评价体系研究[D].金华:浙江师范大学,2010:34.
[2]杨丽伟.我国第三方评价的应用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2,24(8):7-9.
责任编辑赖俊辰
关键词: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高职院校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422(2015)08-0027-02
收稿日期:2015-07-10
作者简介:雷英(1978-),女,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讲师,重庆大学硕士。研究方向:高职教育、计算机应用。(广东 中山/528437)
宋国翠(1980-),女,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高职教育、电子技术等。(广东 中山/528437)
刘晓飞(1979-),女,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讲师,西南科技大学学士。研究方向:高职教育、机械设计与制造。(广东 中山/528437)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2年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题《校企合作背景下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0120302053。据教育部年报统计,2012年全国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高职专科院校共有1288所,在校生人数已达1000万。随着高职院校十几年的飞跃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的高职教育中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问题日渐凸显。
一、教学质量监控内容不能完全体现实践性
有些高职院校仍沿袭传统的知识质量观,即以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的深度、广度及学科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来评价教育质量,如:考试制度等。监控与评价体系极少能体现学生实践能力水平,在生产中的技术水平,独立解决生产问题的能力,在实际生产中的创新能力,及对以上这些能力的激励机制。同样对教师在实践教学上的创新能力、知识更新的能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没有在监控与评价体系中体现。在现代这个日新月异的科技环境下,陈旧的知识、落后的教学设备、保守的教学理念成为了实践教学发展的绊脚石。为此,有必要深化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改革,要把创新能力作为衡量人才质量的重要依据,把培养实践性的创新型人才与社会发展相结合。
可以参考澳大利亚对高职学生职业能力评价的多元化方式:包括观测、口试、现场操作、第三者评价、证明书、面谈、自评、提交案例分析报告、工作制作、书面答卷、录像和其他,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确保了整个评价的科学性、全面性。
二、政府对高职院校行政参与度低
企业在既得利益等多方面的驱使下,由于缺乏政府对企业的行政支持,导致企业对高职院校的参与度低,企业不愿耗费人力、财力、精力参与到高职学生的教育上。一方面企业因找不到合适的技术工人所担忧,另一方面,企业培训完的技术工人经常会因掌握了一定的技术跳槽,使得企业的用人成本增加。如果没有政府的纽带,仅靠高职院校本身很难提高企业的参与度。
对此我们建议可参考德国政府通过立法解决高职院校的模式问题。政府出面干预,使产学合作制度化,通过各种学校教育与企业培训规章、法规及联邦基本法等,规定企业、学校、个人在协同完成高等职业教育中的具体责任和义务,为高职教育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前提和条件,使学校和企业相互支援、共同受益。
三、第三方评价机构不健全,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大部分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监控机构设在教务处,教务处既是教学管理的执行机构,又承担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职责,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机构设置,不利于教学质量的监督与提高。同时高职院校目前的教学督导评价环节严重僵化和落后,首先督导组成员多是离退休教授,来源单一、脱离生产一线;其次督导的方式多为课堂听课、检查教学文档等相关的资料,这种滞后的督导评价机制,常常出现外行评内行的尴尬局面,无法评价教师的实践教学、服务企业等能力。
以上的现实问题亟需由一些行业专家组成的、具有科学评估方法的、有影响力的、客观的评估机构对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第三方评价是指由独立于政府部门和职业院校之外的,由第三方组织实施的依据适用原则和标准,按照专门规范和程序,应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项目有关活动和效果进行专业化评判的过程。
这方面可参考澳大利亚建立的“高等教育质量和标准署”,行使对高等院校质量保障制度和程序进行审核、评估、监督等职能。我国高职教育需要在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框架下,进一步健全高职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建立独立的评估机构,制定客观的、具有可比性的、统一的质量与绩效评估标准,行业具体的评价标准和细则应由各行业协会制定,对各高职院校具体专业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引导学生选择学校、进行教育投资,提升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
四、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应由院校转移到企业
目前,一些高职院校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其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工作仍主要由学校带队教师完成,由于实习的分散性和教师的紧缺性,往往一个教师带几十个学生,而学生分散在不同的企业,造成管理与评价的难度。这就需要高职院校实习期间质量评价的主体由职业院校转移到企业,学校仅作为辅助机构配合企业完成评价任务。但企业在对学生实习期间的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如何评价,是目前面临的一个问题。
可以参考德国的模式,学习德国企业的眼光,不遗余力对高职教育进行支持;同时德国成立了代表企业利益的行业协会组织该行业全国统一的职业能力考试,每一行业协会设有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由工会、雇主代表和职业学院教师组成。这种评价方式使企业评价学生有了统一的标准。
五、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应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
现在的大型企业很重视员工的管理,重视营造合作、创新的氛围,注重企业文化的建设。现代企业管理是作为一门学科发展进步的,我们认为在对高职院校教师和学生的质量监控与评价上也应把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揉入其中。在高职院校,一个良好的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可以激励教师和学生合作与创新的意识,提高学院的校园文化建设。这需要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学院及相关专家共同完成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参考文献:
[1]杨琼.高职学生职业能力评价体系研究[D].金华:浙江师范大学,2010:34.
[2]杨丽伟.我国第三方评价的应用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2,24(8):7-9.
责任编辑赖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