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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抗辩条款存在的问题 1.1没有明确如何解决可抗辩期内出险不可抗辩期内报案的情况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即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无论期间发生什么,保险人都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即使投保人以欺诈方式投保,故意出险骗取保费,在此期间身故或者自杀身亡,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而在两年抗辩期自杀是属于除外责任,被保险人在可抗辩期内出险,两年后再索赔,保险人也不能对此进行抗辩,因此导致了更多保险争议和纠纷的发生。在台湾地区曾发生过一起纠纷,有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并在两年内死亡,其亲属拖延至两年期满后再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赔,结果双方诉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