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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水务郊[2018]53号各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精神,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程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