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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得老友蔡华的大作《人思之人》。说是大作,就其规模而言,与时下动辄甩出一块砖的“大作”相比,只能算是一本小册子。然而,读之掩卷,却感受到了其中厚重的学术含量和醇绵的思想浓度,实为近年中国学术界之鲜见。此书的副标题为《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统一性》,可见作者为此论设计的宏大学术抱负。
一、思想从躯体的燃烧中获得能量
蔡华兄出身法国语言文学系,学成旋进云南东南亚研究所,与在此攻读硕士的笔者相识相交至今。其时,我在东南亚所攻读东南亚史,蔡华兄则以数年之功孜孜不倦地翻译法国大学者赛岱斯的名著《东南亚的印度化国家》。此书是东南亚史的案头必备之书,涉及法语之外的多种语言及中文史籍,以及大量的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地理学问题,其巨大的学术含量不仅为翻译带来极高难度,即使是阅读此书也需具备相当的专业能力。这个彩云之南的省份虽偏远,却是各原住民族聚居的故乡,自然成为民族学-人类学的沃土,而云南诸校也以这方面的学术积累而蜚声内外,蔡华兄和笔者自然也就沁润其中。其时尚无电脑,蔡华兄笔笔译出的稿件厚积盈尺。我因家住北京,便多次充当驿使携其译稿传递于昆明-北京之间。稿子送达商务印书馆外国历史编辑室主任赵琪先生处时,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他捧读此译稿时的兴奋之情。我猜想,蔡华兄大约即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与人类学结下终生之缘的吧。译稿即成,蔡华旋负笈西洋。此一去即十数年,直至其以一部大作《无夫无父的社会——中国的纳人》饮誉欧美,获法国国家学术大奖而归。此次笔者获赠的新作,即是蔡华兄前作学术思想的发散与延伸。
细细读来,在前八章中,作者乃勉力对亲属关系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论的学术延绵与得失做出梳理和批判,并试图从对不同类型的血亲制度的比较研究中,探索出一种亲属关系人类学的新范式。蔡华尖锐地批判了“血缘关系”,“血亲交媾禁忌”的学术神话,认为因此“亲属关系人类学迷失在它自己的预设筑成的迷宫之中”。于是,现代人类学成为了自身的宗教。至此,在搭就长达八章的学术楼阁之后,作者向读者们奉献出了其经历了诸多心灵与肉体磨难而成就的思想成果。就一般学术意义而言,作者自第九章之后的论述也确乎使笔者着迷。自然,这也再次说明了思想是从躯体(肉身)的燃烧中获得能量的。
二、人创造了文化,也就创造出了自己的宗教
人之所以为人,即是生物学的种属因社会关系的建立而获得了社会学属性成立的。蔡华以其孜孜辛勤之作试图告诉人们的,正是这种转换进程中所衍生出来的有趣话题。
蔡华从哲学的意义上将人类的生物学存在和基于血缘而产生出的社会关系(亲属关系),定义为一般意义上的“物理存在”或“物理关系”。“从对物理存在的再现和对秩序的再现的信仰出发,在每个民族中都产生了一整套规矩,进而产生了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给每个个体制定了一系列非物理的身份(文化身份和社会身份)……这样一来,制度使得一个群体中的个体在社会的意义上或不相同,同时也给每个个体制定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不同身份的差异,导致了彼此权利-义务之间的差异。“制度在通过各类权利和义务把个体联系起来时,决定了社会组织的各类结构,因此也决定了人们的行为方式”。信仰因此而呈现出了某种基本属性:“决定文化事实与社会事实的结构以及这些事实之间的关系的力量。我们称其为信仰的结构化力量。”在此,作者勾勒出了人类的三重性轮廓:生物性/文化性/社会性,并试图重建“信仰”的概念。“有什么样的信仰,就有什么样的制度、什么样的社会组织,以及,最后,什么样的行为。因此,任何民族的社会运作机制都取决于他对个体文化身份和社会品质的信仰以及对个体间社会关系的信仰,而不是取决于对个体的生物关系的信仰”。例如宗教以及宗教中的神祇,事实上,人们首先是基于对观察到的事物的想象、猜测和判断所产生的想法,亲手创造出了神;然后,人们再假神之手,以神之名义建构出了大千世界及其秩序,并对自己创造出来的神和反而被认为是神所创造出的这一切顶礼膜拜。也即是说,人创造了上帝,并赋予了上帝创造人的权利和名义,从而使人成为上帝的子民。
在第九章(《信仰理论》)中,作者将人类社会的种种秩序归结为信仰使然的论述,让人觉得别开生面。事实上,有史以来没有任何一个民族生存于毫无规范的社会状态之中。“一方面,占主导地位的秩序与冲突(争执或争端)并存是人类社会的常态;另一方面,分别由本能(当涉及性关系时)、利益(当涉及获取财产——含人在内——和权利时),或者不同的信仰(当涉及信念时)激起的冲突、动乱、镇压和战争以不同的频率间歇性地出现。在我们已知范围内的任何时空里,社会总是通过规范在秩序与冲突之间维持着平衡。没有秩序,便没有和平。因此,作为秩序存在的前提,规范是社会生活的绝对前提条件”。作者努力以信仰与行为之间的关系、制度、社会组织和亲属制度的运作机制为支点,对文化内涵进行了分析和论证。作者“注意到了一个对人类学和社会科学具有头等重要意义的事实:人类行为不仅受其生物存在及其运作机制的支配,而且还受他对自身的一切物质事实之解释的信仰所支配”。“简言之,信仰支配行为”。
既然“信仰是文化的本质,或者说是文化的内涵。一个民族的文化是它的各种信仰的集合”。那么,“文化是一个真实存在吗?如果是,那么它是怎么产生的?”作者发问。“一个民族各种信仰体系的集合构成了它的文化。我们把一个民族接受和遵守的、或者一个民族的不同群体分别接受和遵守的所有宗教的、制度的、法律的、伦理的、美学的理念,所有的知识和技术,都称为文化事实。为此,信仰似为我们的研究对象的真正硬核”。蔡华如是说。接着,他进一步导出了结论:“为此,我们可以确认,人类具有三重属性:物理性(生物属性)、文化性(文化属性)和社会性(社会属性);它受三项原理支配:生物原理、文化原理和社会原理,并且具有生理的、文化的和社会的三种运作机制。”“从人类学的视角出发,人不仅构成主体,他在观察物理宇宙的过程中扮演主体的同时,也给予自己一种膜塑自身生活的宇宙观。这样,自他把目光投向自身之日起,他也就变成了自身的客体。”至此,蔡华一语给出了他的论断:“文化的人和社会的人是物理的人的自创造物。”因此,人构成研究者的两个课题:物理的人与文化的和社会的人。“凡是信仰都是对命题的信念……鉴于各种规矩、各种制度和各种行为方式都受信仰的制约,我们认定,是信仰原理支配着整个社会领域,也是它由此而决定了社会的运作机制。一句话,社会事实是信仰的产物”。“一个民族的信仰集合和它的各种制度的稳定性是其运作的必要条件。没有稳定性,便没有普遍性,没有普遍性就没有同一性,没有同一性便没有实体。没有制度的稳定性,便没有秩序。没有秩序,任何人类社会生活都将无法维持,甚至人本身将无法继续存在。在成为文化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本原理之前,秩序原理首先表现为人类生活的必要条件”。作者论述的果敢似乎让人感到不无些许武断甚或雷人,可遣词造句却是细腻谨慎的,并发散出了睿智的哲学之光。这里,作者似乎意图让人感觉到其在努力把传统意义上的文化(性)从社会(性)中剥离出来,甚或是解放出来的学术深意。
人固然是自己思考自己的,也就说人将自身客体化而成为思想的对象。这种主客一体的情形,又天然地为思想制造了牢笼。即人创造了文化,从而创造了自身,同时也就造出了自己的宗教。细想,大凡制度、法律、规矩、风俗、习惯乃至秩序,哪一种约定俗成不是被真理化和宗教化了的积习沉淀而成的呢?自人类文明启始以来,人类在敬天畏地之际,也无往不迷失在对自身的宗教崇拜之中。在这里,人成为了自己的宗教。人走出了森林,却注定无法走出自身。
三、科学抑或是一种新的神学吗?
第十一章(《科学观的革命》)对科学观的讨论是引人入胜的。立论中,蔡华试图给出自己新科学观的定义,我读出,其本意力图将观念世界及其现象的客观性包涵于科学的范畴。我自己并不苟同蔡华的观点,但我仍对他在论述中迸发出的思想火焰心向往之。蔡华兄怀着巨大的学术勇气一语打破了“科学”的光环:“科学跟上帝-真理一样,也是建立在同一种形而上学的信仰之上,自那时以来,它被视为唯一的真理。”此论真可谓振聋发聩之见!“于是,自然科学继承了上帝的神圣地位,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尔后,其结果是,这种科学观成了一种集权的观念,格外地具有挑衅性,引起了诸多的不适。因为接受这种观念就意味着不以物质世界为对象的其他类型的知识不再是知识。”“这种自然科学的科学观首先被当作广义的科学观,接着便无意识地、因此也是盲目地转化成了一种‘新神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启蒙运动以降,教育把我们彻底浸淫在这种世界观里,训练我们使用自然科学建立的方法,而且尤其是遵守它们的规则。从而便有了一部分研究文化和社会的学者总是竭尽全力向研究自然的学者看齐,以便使他们生产的知识具有客观性和成为能够令人尊重的知识,并最终为他们的学科赢得科学地位。于是,衍生出了创建‘关于社会的自然科学’的尝试、在各个学科中进行数学化的要求,好像只有数学的语言才是具有可理解性、精确性、严谨性、实证性和客观性的语言。简言之,数学是唯一可用的具有科学性的语言。”于是,自近代以来,科学成为了一种具有极其专制性的意识形态,有了普世的政治正确性。科学变成了泛真理化的人类知识体系的神学,获得了至高无上的思想地位!不是吗——十九世纪下半叶以降,社会科学诸多门类似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几乎无不烙有科学主义的痕迹;几乎所有新的历史观中都可以找出生物进化论的影响;数理逻辑几成为以人为研究对象的人文和社会学者手中新获得的万能工具和“上帝之鞭”。
结论往往是思想浓度最大的部分,也是最容易引出读者批评的空间。蔡华在结论中的第一句话就引出了歧义:“一切运动都是物质的运动。”作者似乎一不留神就使自己又滑入了自己所始终坚持批判的传统哲学的窠臼。其实,蔡华对此已经有着十分清晰的阐述:“物质性、文化性和社会性都是物质运动、生理运动和神经元运动的结果。”“如果信仰和观念本身就是神经元(一种物质)与其他物质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那它们根本就无第一性可言。”“鉴于文化的内涵以信仰为本质特征,文化就不仅仅与自然(或物质)相异,而且也与自然紧密联系。作为神经元的产物,它是自然的杰作。为此,一方面具有三重属性的人与自然呈现为浑然一体,另一方面,人与体现自然内涵的另一类物质(一切非人的物质)又表现出明确的区分。”既然思想已经被作者本质性地赋予了物质的(生物的)属性,那么,思想的运动理所当然地应当被视为某种物质运动。人类文化的多样性特征即是典型的思想运动属性的表达。故而,此句似可改为“一切物质都是运动的”。
在结论部分,蔡华依旧遵循人类学的轨迹进行推导:“对于性伴侣选择的多样性之谜,我们求得的解是:信仰铸造了文化身份并支配着行为方式。”即“人类的行为方式既不受生物运作机制的制约,也不由个体的心理决定,而仅仅取决于文化血缘制度。”“整个亲属制度可以结构化:个体身份认定制度及与之对应的性禁忌制度,姓氏、头衔和财产的传递制度,亲属称谓制度,居住制度和婚姻制度。”“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取决于制度的多样性,制度的多样性由对不同的认知结果(即不同的命题)的信仰的多样性决定。”“信仰表现为一切人造的存在的本质及其最简约形式,所以它本身就是文化的本质。”故而,蔡华进一步认为:“每一种文化都构成一个复杂的信仰体系集合。”这里,蔡华点出了全书的关节点:信仰-文化是与传统自然科学并行的。“信仰是继物质之后科学观察到的真实存在的第二种本质属性。”并且,在作者看来,“由于信仰同时具有强大的解释力和应用的普遍性,它似乎是亲属关系人类学的关键概念,甚至是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概念。”“为此,信仰理论似乎是一种深刻的形式”。“至于‘广义信仰’,它也不是一个预设,而是一个发现。生物的人与文化和社会的人之间的不可同约性的发现,要求我们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传统范式决裂,准确地说,与整个旧的科学范式决裂。在我看来,建立在不同物质之间关系的客观性上和信仰与行为方式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客观性上的二元本体论形成了一个进步。如果信仰理论替代了自然主义,那么人类学可以完成一次真正的范式转换。”然而,那又何止人类学啊!!!既然“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既是它思维的工具,又是它思维的囚笼”,那么,每个民族的文化也就注定既是它思维的产物,又是它思维和行为的囚笼。人类种群延续的必然性与应然性也就在此实现了统一。“我们不仅是古生物的后嗣,也是古老信仰的苗裔,而且这两种基因在我们的血脉中代复一代地传承。为此,怎么构建新的再现、创立新的命题,进而制定新的制度以使社会更加和谐,是对人类创造力的永恒挑战。”至此,蔡华在理论上完成了自己。
我本人并不赞同蔡华兄有关人文学科、社会学科或文化可冠以科学之名的结论。但蔡华在这里对于传统科学范畴的批判,却仍是饶有意趣的,也是应当致敬的。我自己的回答是:人文-社会学科不是科学,而非科学性恰恰是其魅力和绵绵不绝的生命力之所在。人文-社会学科与科学的关系在于二者的平行,而绝非是时下的中西医结合。人文学科与社会学科的最基本特征,其真谛,其生命之所在,或说其来源与归宿,是人类文明的多样性。以描述、记录、创造人类社会诸般活动为己任的人文-社会学科,其成就的丰富多彩性、不可重复和不可复制的特性,皆源于此。其所揭示出的普适性或普世性,更是绝非可以以规范或标准计量的,也即是不可以被数学化的。数学最终无法成为人文学科的拐杖,或最终无法“真正沁入”社会学科,并最终成为隔开所谓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鸿沟。我以为,即使在最有可能具备科学特征的经济学、考古学或人类学领域,也莫不如是。
四、我们身份的来源:人思,所以为人
人思,所以为人。人思,所以始有思想,有信仰,有文化,有了不同于动物世界其他种属的人类及其文明的存在。因此,人类最终走出了森林。思想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因而与之相应的言论自由便自然也成为天赋的人权,自然也是不可剥夺的,因为它实在是人的生物本质和社会属性从根本上所规定的,是一个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实。人并非真的是“衣食足而后才知荣辱”,而是衣食与荣辱同时需求的,也即是人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是同步的,缺一不可的。正是在此意义上,笔者才品味出了“我思故我在”这句名言的真谛。人的身份何来?即由此来。
在本文即将结束之际,笔者作为一个国际政治学人,试图换一种视角深化这一讨论。2008年12月26日哈佛大学发出公告,一位老者于平安夜辞世,享年八十一岁,其名塞缪尔·亨廷顿。这位一向“腼腆”、“学究气”的老人,却总是在思想的论战中言辞犀利,锋芒四射,并且是骇言频出,从不妥协。冷战过后,一部大著《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即是一颗重磅炸弹,很快译成三十九种文字,被全世界批判,甚或是“围剿”,但此后的国际政治进程却似乎一再应验了此公的不祥预言,令人惊骇不已。其实,亨翁只是循其一贯的历史主义思路,固持了自己文化(及随之而来的身份认同)特殊性的思想而已。2004年,亨翁出版了其人生之压卷巨著《我们是谁》,向美国和每一位美国人提出了一个极为尴尬的难题:我们是谁?即“我们还是美国人吗?”其学术矛头直指美利坚共和国赖以立国的文化多元主义的“熔炉”意识形态。此书即出,影响遍及世界。与前书同样,亨翁在这动荡多事之秋,给全世界每一个可以思想的人提出了问题:我们自己是谁?
长久以来,美国因其自己的经济和军事实力以及价值体系,成为了一定意义上的“普世之国”,但随着全球化的加快和移民的大量涌入,美国的国家特性逐渐显现出了全球特性,其反而导致了一种身份危机,即美国自身的特性安在乎?亨廷顿认为,“美国的核心文化向来是,而且至今仍然主要是十七至十八世纪创建美国社会的那些定居者的文化。这一文化的主要成分包括基督教信仰,新教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工作道德,英语,英国式的法律、司法和限制政府权力的传统,以及欧洲的文学、艺术、哲学和音乐传统。”盎格鲁—新教文化造就了今天的美国。亨廷顿详细考察了美国核心文化和特性发展的轨迹,他发现,当年美国第一任首席法官约翰·杰伊1789年提出的著名的美国人的六点共性——共同的祖先、语言、宗教信仰、治理原则、风俗习惯、战争经历,在两百年后的今天,第一条早已不复存在,其他五点也都有所改变或淡化。亨翁认为,经过独立战争,民族国家的确立,移民潮以及第一、二次世界大战的磨炼,美国的中心价值体系形成并延续了百年之久,树立了牢固的“美国信念”。最初来美国的定居者所带来的盎格鲁-新教文化一直是这一信念的核心,也依然是当代美国文化的核心。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美国特性开始衰减。其表现在四个方面:“一、多元文化主义和多样性的理论在某些精英人士中间大行其道,一些特殊利益集团抬高人种的身份、民族身份、性别身份以及其他的国民层次以下的身份,而贬低国民的身份;二、原先促进移民同化的那些因素处于弱势或不复存在,同时越来越多的移民保持着双重国籍、双重国民身份和双重忠诚;三、讲一种非英语的语言(西班牙语)的人(主要是墨西哥裔人)在移民中间居于多数,这种现象在美国是史无前例的,其结果是出现拉美裔化的趋势,美国正在变成双语言、双文化的社会;四、美国一些精英人士轻视国民身份而重视全球身份和跨国身份,与公众仍然高度重视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价值观的态度形成越来越大的差距。实质上,自身国家特性的衰落,才是美国将要面对的最严峻的挑战。这就是亨廷顿的悲哀所在,也是他生前对美国和美利坚民族发出的警示。
2008年,美国按例选出了自己的新总统。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白人总统一经走上历史舞台,就成为了掀动整个世界的事件。很快,他去了开罗。在享誉千年有伊斯兰学术灯塔之称的艾资哈尔大学,他用阿拉伯语对听者,也对全世界说﹕求真主恩赐你们安宁!奥巴马总统本人是基督教徒﹐但他的父辈来自肯尼亚一个已有许多代历史的穆斯林家族。童年的时候﹐他曾跟随他的白人母亲在印度尼西亚生活过许多年。在那里﹐每天黎明和黄昏时刻都能听到清真寺礼拜堂传出的唤礼声。作为历史系的大学生﹐奥巴马熟知伊斯兰教对人类文明的贡献,也熟悉美国穆斯林为这个国家的繁荣富强做出的贡献。奥巴马当选既可看作美国熔炉文化的大事件,也在新世纪为亨廷顿教授离世前对世界提出的大课题平添了最新注脚。
都是文化、信仰、身份认同惹的祸。至此,我们无法不再次发问:“思想真的有力量吗?”在一本颇有思想分量的大书《从黎明到衰落——西方文化生活五百年》中,美国历史学家雅克·巴尔赞在总结近五百年历史上的革命时给革命下了一个精辟的定义:即“以一种思想的力量通过暴力造成权力和财产的易手”。历史就是文化,也就是记忆。人类文明的延续要归功于人类顽强的集体记忆力。“我们对历史的特有的态度和我们引用历史作为论据的习惯把事实变成了充满力量的思想”。马克思提出了著名的唯物论的历史观,可他却终其一生都在为提出新思想,推动新思想,捍卫新思想而战。他的后继者恩格斯、列宁、毛泽东们,也都勉力创造思想,并为了使那些新思想焕发出巨大的物质力量而奋斗终生。可见,思想是可以成为创造历史的物质力的。这也是笔者作为一个国际政治学人,能为蔡华教授的大作资以现实国际政治案例的贡献。
(蔡华:《人思之人—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统一性》,云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