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预防非法取证制度研究

来源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angheng199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司法实践中,之所以会出现职务犯罪刑事错案,其根源在于侦查阶段的非法取证。现行《刑事诉讼法》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规范侦查取证行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现行法律中关于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非法取证的构建规制不多,实践效果并不能尽如人意,制度规范的瑕疵给司法工作者带来了不少困扰。唯有从法律规范,取证观念、取证能力等方面不断完善预防非法取证工作机制,方能走出困境。
其他文献
本文提出了一种新的去噪方法。该方法将小波系数的内尺度和外尺度信息植入到多元BKF模型之中,从而充分考虑了内外尺度的相关性,并根据最大后验估计(MAP)准则,估计得到图像去噪的阈值化函数,最终,通过逆变换阈值化后小波系数得到去噪后的图像。同时该方法还利用双树复小波变换对图像进行分解和重构,克服了一般离散小波变换缺乏平移不变性和方向敏感性的弱点。去噪实验结果表明,该算法比传统的几种算法有更好的去噪效果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网络本身所具有的匿名性、跨地域性、实时性等特点使得网络诈骗犯罪形式多样且不断变化,公安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面临着管辖、经费、取证、定罪等多
基于调查结果,本文建议厘清几个基本认识:第一,教官队伍正规化建设是必然要求,要充分认识教官队伍建设的紧迫性。第二,教官队伍建设必须纳入到公安机关人事管理体制改革中,用
侦查干扰行为存在于各类犯罪案件中。侦查实践中犯罪分子基于趋利避害的心理,利用干扰行为逃避和对抗侦查的现象屡见不鲜。侦查机关想要在侦查对抗中处于优势地位,就要发掘侦
侦查的目的在于获取犯罪情报。在传统的社会环境中,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侦查主体往往不能获取充分的犯罪情报,从而使侦查活动处于被动的地位。在不断发展的网络信息技术
"限期破案"是侦查实践中办案单位经常提出的口号,目的在于提高破案效率,震慑犯罪分子。但实践中效果并不理想,并容易导致压力之下破案成本上升,破案质量下降,甚至引发民众对侦
新媒体时代全面来临使当前的媒体格局、舆论环境与纸媒体时代相比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给公安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如何与新媒体沟通和互动,提高
李可强教授,辽宁大连人,1967年7月出生,现任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兼辽宁省中药研究所所长和食品药品检测中心主任。李可强教授毕业于辽宁中医学院中药专业;200
对于逮捕措施的采用,有的法院与检察院存在一定的认识分歧。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背景下,有必要转变对逮捕的刑罚要件之忽视现状,重塑对逮捕的刑罚证据之重要认识。通过对公安机
随着信息时代来临,手机已成为生活必需品。手机短信继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之后被人们称为"第五媒体"。但手机短信业务日趋繁荣与法律监管空白渐显,为滋生垃圾短信提供了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