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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中,一级市场的股票价格是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定价计算公式制定的,这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建立在竞价基础上的各种定价方式有所不同。这种情况在我国股份经济走向成熟之前,预计仍将延续一个时期。政府作为产权交易的一方,自然不能使国有资产因发行价过低而蒙受损失,但也不能定价过高而“竭泽而渔”,挫伤股民投资股市参与国企改革的积极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