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戈跃马,缱绻芳华

来源 :传奇故事(上旬)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ellso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编手札
  他是闻鸡起舞的励志少年,是通晓音律的贵公子,是写下﹃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的白衣将军。他在乱世洪流中弃笔从戎,却不愿丢弃那颗剑胆琴心。他是刘琨,是你既熟悉又陌生的传奇。
  —公子小白
  他一生都不会忘记出任并州的那些日子,贫瘠的土地、苍茫的天空,以及那些散在微尘里的热血与清梦。他叫刘琨,是西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裔,生于官宦世家,是沉迷于美酒佳人的贵公子。他本工于诗赋亦颇有文名,却在那个群雄并起、八王动乱的时代选择做武将。那时,闻鸡起舞的故事还未成传说,枕戈待旦的志气尚在征途。
  紧握缰绳的指尖已泛白,他压在心头的震撼与心酸让他的心情愈发沉痛。道险山峻,群胡数万,举目望去,尽是流亡的难民、森然的枯骨。他带着零星人马自难民间穿过,资粮逐渐告罄,唯有靠野菜充饥。他咬牙坚持着,只要到了并州就能改变局面。
  天涯沦落时,总是更容易想起故乡。沉恨细思,似乎父母被敌人掳去之事还发生在昨天。他无法形容那一刻的惊恐,如同天崩地裂。
  那时的他在一腔怒火中翻身上马,仅凭自他人手中求得的八百骑兵过关斩将,历尽艰险,终于救出父母。此后,世人多称颂他的破敌之功,可在他眼底,能让他拼上全部的,不是功名而是血亲。
  彼时并州的南面是强大的匈奴前赵,前赵首领多次设伏,都被他打得溃不成军。他大概就是凭着这种大无畏的精神进入了并州州治晋阳。
  然而,彼时的晋阳城已是空城,渺无人烟,府寺焚毁,荆棘成林,豺狼满道。他只得领着众人铲除荆棘,收葬枯骸,重建官衙市集,发展生产。每有胡寇强盗来袭,他就率军民奋力相搏。历经艰难,终于在晋阳安顿下来。
  过往那段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的时光终不复返,美酒盈樽,纵情山水……多么美的字眼,唾手可得却又遥不可及。纵然是贵公子的姿态,来到这不毛之地也要放下一切高贵与安逸。这一点,他素来做得很好。
  然而,乱世总是难得安宁,何况他正处于风口浪尖。不久,前赵铁骑来势汹汹,他镇定自若,没有贸然出击,而是针对前赵种族杂、部落多的特点,四两拨千斤,派遣间谍潜伏敌内。不时散播谣言,使得敌军兵士人心惶惶。
  前赵首领为此愤恨不已,一怒之下派兵包围了晋阳城。在重重包围下,刘琨淡然自持,上演了那出赫赫有名的“吹笳退敌”。
  那夜的月未必成弓,星子未必入眸,但定是寒风凛冽的。他裹着不算厚实的裘衣登上城楼,迎风而立。就在不远处,匈奴营帐连绵不断,势在攻城。他仰头长啸,啸声清奇,如利刃破空,撕裂了黑暗。匈奴士兵闻之色动,皆凄然长叹,一阵骚乱。
  他又取来胡笳,对月而奏。其声较之箫多一分清奇,较之笛多一分沉肃,一时间充斥天地。匈奴士兵听闻后纷纷出营,沉醉于这婉转凄凉、愁远绵长曲调中。不多时便流涕唏嘘,怀乡之思顿生,暴唳之气尽去。
  一曲《胡笳五弄》,不过刹那之间,城下数万大军竟纷纷拔营而走,速如潮退。他垂首,饱经风霜的面庞绽出一朵寒梅般清婉的笑。
  胜利的欢呼充斥耳间,他忽然想起数十年前的那天,洛阳城里的月色大抵也如这般清冷,满地银辉足以凝成剑锋上的道道寒光,有两道清瘦的身影束带当风、剑走龙蛇,和着未断的鸡鸣,融入微弱的晨曦……
  他告诉挚友,若有日海内鼎沸、豪杰并起,我们于中原相遇要彼此避开。挚友点头应允。他们虽性情不同,却都志在天下。一起努力的那些朝朝暮暮于乱世面前不过薄纸一张,风流名士所唾弃的功名利禄却是年少时最纯洁的追求。
  然而,狂热的梦想往往是最苍凉的预言。数十年间,海内鼎沸、豪杰并起,他再没见过挚友。一切都是预料中的模样,只是不曾想,本该辉煌热血、大谈抱负的生涯却偏偏成了过眼云烟,嗅不到,触不着。乱世争霸从未停止,于彼时的他而言却是如履薄冰。
  他最终还是失掉了并州。不是因为江郎才尽,而是大势所趋。走投无路之下,他选择了投奔幽州刺史段匹磾。或许那一刻,他已料到最终的结局,只是不料这天来得如此之快。
  血亲寄来一封密信,邀他投奔敌方,他还未来得及拒绝,便被奸人告发。段匹磾虽信他,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仍是将他投入牢狱。不过一封还未回应的信,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击败了他苦心经营的一生。
  他将万千悲愤留于笔墨,尽数寄予谋臣卢谌。他明知一切已经无力回天,却仍以历代贤臣明主兴王图霸的典故,身不由己地做了最后的挣扎,这只是为了完成匡扶晋室的历史使命,而非苟且偷生。
  “时哉不我与,去乎若云浮。未实陨劲风,繁英落素秋。狭路倾华盖,骇驷摧双辀。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这首《重赠卢谌》是他的绝笔之作,不敢想那段囚禁的日子磨灭了什么,只道屈服之下是千疮百孔、血肉淋漓。
  一直不愿相信,豪迈如他也会写出如此悲壮的诗,重重岁月已将他的高傲和棱角磨平,似是引以为傲的一腔热血遇上了千年寒冰,瞬间便被冰封。风雨过后,只余一地凄凉落红。然而,烈士化柔是有时因为坚守着人世的未了之情,选择屈辱地活过最后那几天或许比选择死亡更需要勇气。他大抵便是如此!
  狱中数日当是他此生最痛苦的时光,囚服,小窗,黑暗,幽光……没有了经年累月的尔虞我诈,没有了充斥一生的狼烟烽火,分不清日升日落,只余绝望。他渴盼着生,却也清楚地知道那不可能。从依附段氏的那一刻起,他便只是一枚小小的棋子,随时都可能被舍弃……
  他的威名使远近之人为此愤叹,部下将领亦企图救他逃出生天,却都只是无用功。那年五月初八,段氏自奉皇诏,将他缢杀牢中,子侄四人同时遇害。
  他走得悄然,如落花入潭,溅起一方喧闹后重归沉寂。就这样结束,不需要太多的典籍来评说。轰轰烈烈地行过狼烟烽火,云淡风轻地留下一抹惨淡瘦红。
其他文献
小锦爱上了大魔王。  所谓“大魔王”,其实只是住在这座水榭里的公子。他的儒巾束得一丝不苟,脸上坚毅的棱角似刀锋般,割得人心冰凉。他不常住在这里,每每回到水榭,他的衣衫上总是沾满鲜血。彼时他会俯身在水池旁用汗巾蘸水擦拭血迹,起初轻缓,其后便似厌弃这满面血迹一般,狠狠擦去脸上的痕迹。  小锦猜他定是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像话本里的刺客,评书中的杀手。所以小锦在心里默默给他取了个名字—大魔王。  第一次见
期刊
金陵城外,钟山脚下,一座青砖宅院里,有位青衫老者于雪花飞舞中凝望远方,虽然寒风瑟瑟,雪扑脸颊,但梅花灿然绽放,令他神清气爽,他轻轻吟诵着,一首绝句如瓣瓣梅花,浸润着芳香跃然纸上:“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唯有暗香来。”这首著名的《梅花》是王安石被罢相之后隐居乡野时所写。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彼时容颜憔悴,满腹苍凉。  出生于临川的王安石自幼聪慧,读诗诵文过目不忘,时人称其为神童。少年桀骜
期刊
我是一颗红豆,一颗相思红如血的红豆。我生长在江南,青花瓷一般的江南。  开始我并不红,滋润着江南的水汽,青绿一点缀在枝头。那时我还懵懂,也很顽皮,把一切都想象成我生命的颜色,青嫩而翠绿,如一朵翠绿荷叶上的露珠,从里到外都透着亮。  娘告诉我,要想成为极品红豆,就要变得殷红晶莹。我疑惑地问:“怎么才能变红啊?”娘说,如果有人血喂养,一眨眼的工夫就会变红。我吓了一跳,人血从哪儿来?谁愿意给?  娘又说
期刊
光绪三年的冬天来得有点儿迟,双仁巷的梅花才刚睁开眼,入骨的清寒便随着铺天盖地的雨滴敲打着青色瓦当,在雕栏上开出一朵又一朵水花,瘦小的梅朵在雨雾中愈发显得孱弱。时光寂寥,带着点忧伤怅惘,还有乱世里的无奈和苍凉。一代国学大师王国维在寒风细雨的呼唤中踏入今生的轮回。  澎湃的钱塘江就在他的家乡,潮水来时,白练连云起,水接天上仙,既有娇媚柔情,也有波澜壮阔,只有这样的山水才能被王国维深情托付。儿时研读诗书
期刊
故事刚开始,司命星君和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那晚,怜香惜玉的张鹏看见美人失足落水,奋不顾身跳下救人,本想来个英雄救美,没想到直接被高跟鞋一脚踢回了古代。  时光漫溯千年,当他再次睁开眼时,便拥有了一个新的身份—当朝太子齐晟的太子妃、将门之女张芃芃。穿越来得措手不及,让他这个活了二十多年的花花公子直接穿越成了女子……而且整个南夏都知道她飞扬跋扈、骄纵蛮横,是个不受宠的深宫怨妇。  张芃芃不再是原来的张
期刊
一句“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写尽了李清照的少女时代。彼时的她欢脱活泼,刚刚荡过秋千有点儿疲倦,甚至懒得去揉发麻的纤手,香汗湿透轻衣,阳光正柔和地洒在庭院里。  忽然就看见那个让人心惊的身影,她忘了穿鞋,只穿着袜子,连云鬓上的金钗也掉了,这样的慌乱与匆忙只因那人的猝然到访。长在深闺的她早就听过他的大名,而她此时已料到他是来提亲的。  翩翩公子如赵明诚,绝代才女如李清照,就这样演绎着一段美好姻缘,然而
期刊
云青青兮欲雨,水澹澹兮生烟。此地是女贞观,在出落凡尘的清静地,两人于此初次相遇。犹如六道轮回时的回眸,钟鸣磬响,她眉间悠然。  彼时,潘必正赶考落了第,惭于归家,借宿于姑母所在的女贞观中,暂度时日。潘必正落第后的心变得愈发敏感,也怜惜周身一切美好事物。因此,他见到陈妙常的第一眼便觉有他乡遇故知般说不出的惊艳。  不过一个照面,他大致揣摩出她身后必有故事。这女子误落凡尘,一颦一笑都是谜,他猜不透。他
期刊
编手札  隐娘被道姑带走前是窈娘,是妈妈的阿窈,是田季安的窈七。可后来观众只叫她隐娘,一如她的命运:隐去。侯孝贤拍下那些丝绸上翻动的光影,录下自然虫鸣和风吹树叶声,他想让你体验一个刺客才有的灵敏耳目,一个少女才有的细腻心思,让你看隐娘所看,听隐娘所听。那么,你听懂了吗?  —沐九九  一棵老树,两匹瘦驴,一道山冈上静立着两个女子。聂隐娘一身黑衣,凛冽如寒月。她是沉默内敛的,大多时候都不说话,就连受
期刊
那天,陈衡哲穿了一身清爽的旗袍倚在阁楼上。在外留学的她凭栏远望,街角梧桐叶子染黄了异国的秋。看到远方钟塔上有成群白鸽展翅飞起,盘旋过穹天,她垂睫含笑,朱红的唇瓣微抿,兀自发呆。突然间,脑中翻转着一个模糊的影像,他是从徽州小巷里走出的少年—胡适,彼时他们都在外留学。  初时,胡适任《留美学生季报》总编,陈衡哲常给报刊投稿,由此两个同在异国的年轻人时常通信,聊以慰藉思乡之苦,也常常讨论白话文学。他们未
期刊
又是一年五月初三,恼人的暑气盘桓于紫禁城的朱甍碧瓦间,无端让人生出几分烦躁与倦怠来。每年到了这日,玄烨总会放下手中繁重的政务,独自来到御花园的长亭中坐上一个时辰。看着池中开得愈发娇美的莲花,追忆着那段只有他与她知道的少年情事。纵使知道再不可能得到回应,他仍是笑着,只是笑着笑着,眼角便生出了泪。  玄烨知道,他的皇后向来只爱莲花。莲花圣洁,如她的容貌一般清丽,如她的性子一般贞静。就算她已薨逝多年,玄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