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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新常态
新,创新。常,规律。新常态就是要按规律创新。教育新常态就是要按照教学教育的规律,按照人才培养、成长的规律,创造性地组织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率,改善教学效果。既不能无视规律,为了创新而创新,又不能因循守旧、故步自封。
二、什么是快乐学习
(一)快乐学习有着丰富的内涵
它既是目的,又是方式。既包括了因为学习掌握了知识、提高完善了自己作为目的快乐,又包括了学习方式的趣味性。它既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实践。不可对快乐学习的快乐仅做表面理解。快乐不是单纯的情感愉悦和表面之乐,更不是享乐主义;乐学不是少学不学和没有必要的学业负担,更不是游戏玩乐;快乐教育也不是轻松教育,更不是放任纵容。如果把乐学或快乐教学简单地理解为娱乐、游戏、轻松或没有学业负担的教育,把乐学与勤奋刻苦、艰苦奋斗对立起来,那是简单肤浅的认识,就违背了教育教学规律,就成了形式主义的“新”,就失“常”了。
(二)快乐学习是古今中外的共识
1.西方的快乐学习
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都长期客观存在着对快乐或愉快与教育和教学之间内在联系的普遍认同,这种认识在各自的时空中从小到大、由弱至强,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在西方,快乐教育思想源于古希腊的柏拉图,初建于文艺复兴后的夸美紐斯,成熟于19世纪后期的斯宾塞,流行于20世纪欧美的“进步主义”和“新教育”者。
2.中国古代的快乐学习
中国是世界上公认的文明古国,而且具有文化传承不断、始终如一的突出特征。中国传统教育思想和学习理论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乐学思想便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和突出范例。
3.中国近现代的的快乐学习
中国古代以学为乐的教育目标将以学为乐视为学习最高境界和教育目标的观点,又为近代一些教育家所继承,并发展为培养学生学习“趣味”“兴味”的教学目的观。如梁启超在研究了中国古代特别是孔子的好之乐之及其“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精神后,明确提出:“‘趣味教育’这个名词,并不是我所创造,近代欧美教育界早已通行了,但他们还是拿趣味当手段(其实这是误解———笔者注),我想进一步,拿趣味当目的。”
新的教育规划纲要强调指出,学前教育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这些为乐学的实施和快乐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和宽松的环境。我国的乐学思想传统为现代快乐教育或愉快教学的发展与理论建构,提供了重要的历史依据,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为什么要快乐学习
之所以需要快乐学习,要从学习目的、学习方式、学习效率等方面来探讨。学习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完善自我、获得满足感,其实简单来讲就是快乐。但是,要掌握一门知识或技能是要一定的学习强度和持续周期的,这个过程难免出现枯燥甚至疲倦,从而影响学习效率。快乐学习就是要创新学习方式,增强趣味性,提升学习效率、改善学习效果。所以,无论是从学习目的,还是学习过程都离不开快乐!
四、怎样快乐学习
(一)知常创新,辩证统一
快乐学习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不能因形式主义的“新”而失“常”。快乐学习不是“舶来品”,中国乐学思想源远流长、始终不断且一脉相承,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历史过程。我国既有关于好学、乐学乃至乐教的思想传统,也有以“十年寒窗苦读”“学海无涯苦作舟”和“头悬梁,锥刺骨”为代表的关于苦学苦练的一贯主张。两者相辅相成,并行不悖。乐与苦、乐学与苦学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既有矛盾、相互对立,又互为因果、相互转化。
(二)快乐学习,要明确原则
1.目标性原则
快乐是目的,是手段,但不是唯一。重点是要寓“教”于乐,不能为快乐而快乐,要在快乐中学习和进步。偏离教学目标,缺少教学内容的快乐是不可持续的快乐,会乐极生悲。我们在教学方式的创新一定不能背离这个目标。
2.主体性原则
快乐学习至少有两个主体,而且是相互作用影响的两个主体——一个是乐学的学生,一个是乐教的教师。首先,学生是第一主体,学生要真正参与到学习过程,这一点几乎所有的学者、专家都能认识到,在此不再赘述。其次,教师要发自内心地热爱职业、热爱学生、热爱所教授课程,并能在这个过程中体会到尊严和幸福。这一点容易被忽视。因为快乐是装不出来的,装出来的快乐也没有感染力,不可能让学生体会到真、善、美,从而谈不上快乐。这一点应该引起大家高度重视!
3.开放性原则
一方面包括主体开放:将校内、校校、家校、学校——社会资源整合起来。另一方面,内容开放:立足大纲和课本,但不局限于大纲和课本。甚至打通不同课程的障碍,将语文、数学、课外实验等相关知识整合,鼓励学生参与,激发学生兴趣和系统思考的意识。
4.多样性原则
教学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但是,由于施教内容、施教对象的差异,每堂课的教学目标也不尽相同。即使是同一堂课,不同的学生要达到的目标也不应完全相同。要承认差异,因人设标,因材施教,分类推进,这也是科学规律,即“常”。
5.渐进性原则
新课标设置的每门学科,都有明确的课程目标,但是这些目标,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一堂课中也不能定那么多、这么高的目标。因此,课堂教学目标也有一个,由低到高,循序渐进,分类实施的过程,盲目追求“高大全”反而会弄巧成拙。
6.生成性原则
教学是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互动的结果往往会使我们发现原来的一些教学目标可能是“闭门造车”,要及时调整。在大规律不变,终极目标不变情况下灵活调整。形成教学活动的“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调整(ACTION)”的PDCA闭环,教学效果在这个螺旋上升的循环机制力不断提升。
7.激励性原则
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将表扬(正激励,主要是增强学生自信心)、批评(负激励,提高学生责任感、挫折教育)有机结合。要及时激励反馈,提升学习效果。更要了解每一个学生,找准最能触动学生的激励点。
新,创新。常,规律。新常态就是要按规律创新。教育新常态就是要按照教学教育的规律,按照人才培养、成长的规律,创造性地组织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率,改善教学效果。既不能无视规律,为了创新而创新,又不能因循守旧、故步自封。
二、什么是快乐学习
(一)快乐学习有着丰富的内涵
它既是目的,又是方式。既包括了因为学习掌握了知识、提高完善了自己作为目的快乐,又包括了学习方式的趣味性。它既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实践。不可对快乐学习的快乐仅做表面理解。快乐不是单纯的情感愉悦和表面之乐,更不是享乐主义;乐学不是少学不学和没有必要的学业负担,更不是游戏玩乐;快乐教育也不是轻松教育,更不是放任纵容。如果把乐学或快乐教学简单地理解为娱乐、游戏、轻松或没有学业负担的教育,把乐学与勤奋刻苦、艰苦奋斗对立起来,那是简单肤浅的认识,就违背了教育教学规律,就成了形式主义的“新”,就失“常”了。
(二)快乐学习是古今中外的共识
1.西方的快乐学习
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都长期客观存在着对快乐或愉快与教育和教学之间内在联系的普遍认同,这种认识在各自的时空中从小到大、由弱至强,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在西方,快乐教育思想源于古希腊的柏拉图,初建于文艺复兴后的夸美紐斯,成熟于19世纪后期的斯宾塞,流行于20世纪欧美的“进步主义”和“新教育”者。
2.中国古代的快乐学习
中国是世界上公认的文明古国,而且具有文化传承不断、始终如一的突出特征。中国传统教育思想和学习理论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乐学思想便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和突出范例。
3.中国近现代的的快乐学习
中国古代以学为乐的教育目标将以学为乐视为学习最高境界和教育目标的观点,又为近代一些教育家所继承,并发展为培养学生学习“趣味”“兴味”的教学目的观。如梁启超在研究了中国古代特别是孔子的好之乐之及其“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精神后,明确提出:“‘趣味教育’这个名词,并不是我所创造,近代欧美教育界早已通行了,但他们还是拿趣味当手段(其实这是误解———笔者注),我想进一步,拿趣味当目的。”
新的教育规划纲要强调指出,学前教育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这些为乐学的实施和快乐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和宽松的环境。我国的乐学思想传统为现代快乐教育或愉快教学的发展与理论建构,提供了重要的历史依据,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为什么要快乐学习
之所以需要快乐学习,要从学习目的、学习方式、学习效率等方面来探讨。学习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完善自我、获得满足感,其实简单来讲就是快乐。但是,要掌握一门知识或技能是要一定的学习强度和持续周期的,这个过程难免出现枯燥甚至疲倦,从而影响学习效率。快乐学习就是要创新学习方式,增强趣味性,提升学习效率、改善学习效果。所以,无论是从学习目的,还是学习过程都离不开快乐!
四、怎样快乐学习
(一)知常创新,辩证统一
快乐学习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不能因形式主义的“新”而失“常”。快乐学习不是“舶来品”,中国乐学思想源远流长、始终不断且一脉相承,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历史过程。我国既有关于好学、乐学乃至乐教的思想传统,也有以“十年寒窗苦读”“学海无涯苦作舟”和“头悬梁,锥刺骨”为代表的关于苦学苦练的一贯主张。两者相辅相成,并行不悖。乐与苦、乐学与苦学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既有矛盾、相互对立,又互为因果、相互转化。
(二)快乐学习,要明确原则
1.目标性原则
快乐是目的,是手段,但不是唯一。重点是要寓“教”于乐,不能为快乐而快乐,要在快乐中学习和进步。偏离教学目标,缺少教学内容的快乐是不可持续的快乐,会乐极生悲。我们在教学方式的创新一定不能背离这个目标。
2.主体性原则
快乐学习至少有两个主体,而且是相互作用影响的两个主体——一个是乐学的学生,一个是乐教的教师。首先,学生是第一主体,学生要真正参与到学习过程,这一点几乎所有的学者、专家都能认识到,在此不再赘述。其次,教师要发自内心地热爱职业、热爱学生、热爱所教授课程,并能在这个过程中体会到尊严和幸福。这一点容易被忽视。因为快乐是装不出来的,装出来的快乐也没有感染力,不可能让学生体会到真、善、美,从而谈不上快乐。这一点应该引起大家高度重视!
3.开放性原则
一方面包括主体开放:将校内、校校、家校、学校——社会资源整合起来。另一方面,内容开放:立足大纲和课本,但不局限于大纲和课本。甚至打通不同课程的障碍,将语文、数学、课外实验等相关知识整合,鼓励学生参与,激发学生兴趣和系统思考的意识。
4.多样性原则
教学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但是,由于施教内容、施教对象的差异,每堂课的教学目标也不尽相同。即使是同一堂课,不同的学生要达到的目标也不应完全相同。要承认差异,因人设标,因材施教,分类推进,这也是科学规律,即“常”。
5.渐进性原则
新课标设置的每门学科,都有明确的课程目标,但是这些目标,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一堂课中也不能定那么多、这么高的目标。因此,课堂教学目标也有一个,由低到高,循序渐进,分类实施的过程,盲目追求“高大全”反而会弄巧成拙。
6.生成性原则
教学是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互动的结果往往会使我们发现原来的一些教学目标可能是“闭门造车”,要及时调整。在大规律不变,终极目标不变情况下灵活调整。形成教学活动的“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调整(ACTION)”的PDCA闭环,教学效果在这个螺旋上升的循环机制力不断提升。
7.激励性原则
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将表扬(正激励,主要是增强学生自信心)、批评(负激励,提高学生责任感、挫折教育)有机结合。要及时激励反馈,提升学习效果。更要了解每一个学生,找准最能触动学生的激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