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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社会工会应有所作为,有为才有位,有为才有威。本文试图从明确工会的地位与作用,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作为立会之本抓紧做好;真正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工会干部应在思想和行动上牢固树立和努力实现群众观、维护观、法律观和实践观;深化工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的工会工作和各项运作机制等。
当前有不少同志甚至有部分工会工作者,对工会的性质、职能认识有些片面,致使部分基层工会没有做好本职工作,整天忙忙碌碌、行政化倾向严重。这一错误倾向如不及时制止,工会将失去职工群众的信任,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大家明白工会的产生是社会经济矛盾的产物。职工要求参加工会的最根本目的就是他们需要有一个自己的组织来保护、维护自身的权益。作为协调社会经济矛盾,尤其是协调劳动关系矛盾,起着政府等机关不可替代的人民团体组织;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为社会的安定团结,为改革开放顺利进行发挥不可代替的作用;认真研究新问题,协调解决新矛盾,把握工作重点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才能取得广大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一、工会应维护职工哪些合法权益
维权是工会最基本的职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笔者认为:依法维权的内容主要有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和民主权利两方面。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具体包含了四个层次:一是监督,以保证职工最低劳动标准、条件的实现。二是代表和帮助职工争取应得的利益。如在立法、政策以及劳动规章的制定等方面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职工群众的承受程度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对特困及困难职工合法权益应及时给予特殊的维护。四是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的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等。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同样包含四个层次:一是维护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权利;二是进行民主监督权利;三是维护职工直接决策的权利;四是通过工会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权利等。
二、工会如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工会如何按照“三个代表”要求,针对目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立场、观念、体制和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探索,從根本上找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途径,是摆在工会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是面对当前工会“维权”工作主要内容。
(一)要明确工会的地位与作用,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作为立会之本抓紧做好,真正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
工会产生于职工群众,存在于职工群众之中。工会是站在职工群众之外、之上还是之中,不仅是个立场问题,也是个方法问题。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利益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职工群众之中,努力创造多种沟通、疏通形式和途径;但又应该在党委的领导和各种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起到党委、政府、企事业无法取代的“调节器”、“缓冲器”的作用。努力实现国家、企事业单位和职工根本利益的一致,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工会干部应在思想和行动上牢固树立和努力实现群众观、维护观、法律观和实践观,把职工满意作为工会工作和活动的标准
一是要通过各种形式,常年扎根于职工群众之中,真实全面地了解职工群众的思想、情绪和愿望。二是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程序做好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权益工作,敢于不畏权势,向官僚行为挑战。同时要注意策略和方法,善于维护。三是工会干部不但自身要学好《工会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而且要带动广大职工学好,使广大职工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维权”的综合素质,提高“维权”工作水平,善于并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营造工会和职工群众联合“维权”的法制氛围。四是要遵循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规律;实事求是,使工会工作和活动针对性强、富有特色,把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以“维权”为主要目标,把职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会工作和活动的重要标准。
(三)深化工会体制改革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工会体制改革,变目前单一模式的工会体制为地方、企事业、行业、联合等多元化的工会体制模式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应根据各地实际,在所属地方党委的领导下,成立较为独立于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行业工会或联合会。依法向企事业单位收取工会的活动经费。减少目前工会对企事业单位行政的依附性,纠正目前工会的行政化倾向。变目前工会的以事务性为主要职责,为以“维权”为主要职能。
(四)建立预警机制,提前介入协调解决
工会组织要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首要的是要明晰职工享有哪些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安全生产法》专门对从业人员(即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权益作出具体规定。《工会法》也从维护的角度明确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此外,一些相关法规和党委政府出台的政策规定也对职工的权益进行规定。
(五)建立健全各项运作机制,把工会工作重点放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上
在立场、观念、体制等确立之后,如何开展工会工作的问题至关很重要。建立健全工会工作的各项运作机制是做好工会工作,尤其是“维权”工作的根本保证。就新时期工会工作而言,必须从工会内部及外部建立健全民主机制、责任制、联络制、参与制、协商制和援助制等。
1.民主制。民主制是指工会内部必须建立健全的会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制度。以便职工群众及工会干部对工会工作的监督。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对上级的安排照抄照搬,对下级搞行政命令,不切合下级实际安排布置工作等不良现象的产生。
2.责任制。责任制是指工会干部必须实行分工合作、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制度。工会干部必须常年到职工群众中去,了解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消除误会。哪里出问题直接责任人不解决,不反映就追究其责任的工作机制。
3.联络制。联络制是工会工作性质所决定的一种运作机制。工会连接两头,一头是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领导;一头是广大职工群众。只有建立健全工会的联络机制,工会才能真正起“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权”工作成效则体现在其中。
4.参与制。参与制是指在实行厂务、校务、院务公开制度和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及其负责人的政治待遇,让他们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运作机制。如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让工会负责人、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等。
5.协商制。协商制是由工会、企事业、政府三方代表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如由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集体工资协议,调解劳动争议等。
6.援助制。援助制是指工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发动组织各社会团体或个人,对遭灾得病的特困职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一种运作机制。
建立健全工会工作的各种机制,涉及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建设好这一系统工程,工会的“维权”工作必将有章可循,逐渐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每一个工会工作者要面对现实,以宽阔的视野,敏锐的眼光,清晰的思路去探索研究与实践;在思想和行动上牢固树立和努力实现群众观、维护观、法律观和实践观;深化工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的工会工作和各项运作机制等,把工会的工作重点切实地转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之上。
当前有不少同志甚至有部分工会工作者,对工会的性质、职能认识有些片面,致使部分基层工会没有做好本职工作,整天忙忙碌碌、行政化倾向严重。这一错误倾向如不及时制止,工会将失去职工群众的信任,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大家明白工会的产生是社会经济矛盾的产物。职工要求参加工会的最根本目的就是他们需要有一个自己的组织来保护、维护自身的权益。作为协调社会经济矛盾,尤其是协调劳动关系矛盾,起着政府等机关不可替代的人民团体组织;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为社会的安定团结,为改革开放顺利进行发挥不可代替的作用;认真研究新问题,协调解决新矛盾,把握工作重点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才能取得广大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一、工会应维护职工哪些合法权益
维权是工会最基本的职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笔者认为:依法维权的内容主要有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和民主权利两方面。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具体包含了四个层次:一是监督,以保证职工最低劳动标准、条件的实现。二是代表和帮助职工争取应得的利益。如在立法、政策以及劳动规章的制定等方面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职工群众的承受程度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对特困及困难职工合法权益应及时给予特殊的维护。四是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的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等。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同样包含四个层次:一是维护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权利;二是进行民主监督权利;三是维护职工直接决策的权利;四是通过工会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权利等。
二、工会如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工会如何按照“三个代表”要求,针对目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立场、观念、体制和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探索,從根本上找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途径,是摆在工会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是面对当前工会“维权”工作主要内容。
(一)要明确工会的地位与作用,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作为立会之本抓紧做好,真正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
工会产生于职工群众,存在于职工群众之中。工会是站在职工群众之外、之上还是之中,不仅是个立场问题,也是个方法问题。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利益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职工群众之中,努力创造多种沟通、疏通形式和途径;但又应该在党委的领导和各种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起到党委、政府、企事业无法取代的“调节器”、“缓冲器”的作用。努力实现国家、企事业单位和职工根本利益的一致,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工会干部应在思想和行动上牢固树立和努力实现群众观、维护观、法律观和实践观,把职工满意作为工会工作和活动的标准
一是要通过各种形式,常年扎根于职工群众之中,真实全面地了解职工群众的思想、情绪和愿望。二是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程序做好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权益工作,敢于不畏权势,向官僚行为挑战。同时要注意策略和方法,善于维护。三是工会干部不但自身要学好《工会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而且要带动广大职工学好,使广大职工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维权”的综合素质,提高“维权”工作水平,善于并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营造工会和职工群众联合“维权”的法制氛围。四是要遵循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规律;实事求是,使工会工作和活动针对性强、富有特色,把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以“维权”为主要目标,把职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会工作和活动的重要标准。
(三)深化工会体制改革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工会体制改革,变目前单一模式的工会体制为地方、企事业、行业、联合等多元化的工会体制模式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应根据各地实际,在所属地方党委的领导下,成立较为独立于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行业工会或联合会。依法向企事业单位收取工会的活动经费。减少目前工会对企事业单位行政的依附性,纠正目前工会的行政化倾向。变目前工会的以事务性为主要职责,为以“维权”为主要职能。
(四)建立预警机制,提前介入协调解决
工会组织要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首要的是要明晰职工享有哪些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安全生产法》专门对从业人员(即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权益作出具体规定。《工会法》也从维护的角度明确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此外,一些相关法规和党委政府出台的政策规定也对职工的权益进行规定。
(五)建立健全各项运作机制,把工会工作重点放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上
在立场、观念、体制等确立之后,如何开展工会工作的问题至关很重要。建立健全工会工作的各项运作机制是做好工会工作,尤其是“维权”工作的根本保证。就新时期工会工作而言,必须从工会内部及外部建立健全民主机制、责任制、联络制、参与制、协商制和援助制等。
1.民主制。民主制是指工会内部必须建立健全的会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制度。以便职工群众及工会干部对工会工作的监督。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对上级的安排照抄照搬,对下级搞行政命令,不切合下级实际安排布置工作等不良现象的产生。
2.责任制。责任制是指工会干部必须实行分工合作、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制度。工会干部必须常年到职工群众中去,了解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消除误会。哪里出问题直接责任人不解决,不反映就追究其责任的工作机制。
3.联络制。联络制是工会工作性质所决定的一种运作机制。工会连接两头,一头是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领导;一头是广大职工群众。只有建立健全工会的联络机制,工会才能真正起“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权”工作成效则体现在其中。
4.参与制。参与制是指在实行厂务、校务、院务公开制度和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及其负责人的政治待遇,让他们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运作机制。如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让工会负责人、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等。
5.协商制。协商制是由工会、企事业、政府三方代表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如由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集体工资协议,调解劳动争议等。
6.援助制。援助制是指工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发动组织各社会团体或个人,对遭灾得病的特困职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一种运作机制。
建立健全工会工作的各种机制,涉及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建设好这一系统工程,工会的“维权”工作必将有章可循,逐渐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每一个工会工作者要面对现实,以宽阔的视野,敏锐的眼光,清晰的思路去探索研究与实践;在思想和行动上牢固树立和努力实现群众观、维护观、法律观和实践观;深化工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的工会工作和各项运作机制等,把工会的工作重点切实地转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