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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秦儒家典籍中,“分”是一个重要的范畴,其核心之义为等级意义上的“区分、辨别”,此种意义上的“分”本质上为人伦之“分”。“分”以显性或隐性的方式贯穿于儒家人性理论中,先秦儒家对人的存在方式的思考实际上是立足于“分”而展开的。这种思考包含着三个相互关联的思想:其一,“分”是人之所以为人之本源,儒家从不同的角度论证了“分”对于人的存在的本源性意义;其二,“分”是人的社会生存方式之解释,儒家认为,只有“分”才能恰当地解释人的生存方式,也才能将人与动物真正区分开来;其三,“分”是人的自然欲求之安顿。对人伦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