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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轮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中,全球经济哀鸿遍野,唯有中国经济一枝独秀。政府在国际、国内的名望和声誉空前高涨,国人对政府解决社会性突发问题的能力充满信心。然而面对高房价,政府似乎显得有点无力:目前国内房价跨越式快速爆涨,从一个城市传递到另一个城市,百姓叫苦不迭,国家出台了一套又一套稳定价格的政策,均未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9月1日,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8月百城价格指数报告》表明:今年8月,在被研究的100个城市中,仍有56个城市住宅平均价格环比继续上涨。这一数据的出炉,击碎了无数国人“中国楼市拐点将现”的梦想和观点;同时亦表明,现行政策包括截止目前为止最为行之有效的号称“最严厉楼市调控措施”的“限购令”在内,调控力度仍然有待加强。
衣、食、住、行是人的基本生存需求。对於一个国家来说,则是关乎每一位公民基本生存保障的四驾马车。任何一驾马车脱了缰绳,公民都将面临生存危险!很显然,我国目前在“住”这事情上出现了严重问题!房价就象一匹脱了缰的野马,无论政府出台什么措施和手段,都暂时无法令它回归到安全可控的范围。而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已经接近或达到极限了!9月15日,央行公布的第3季度在全国50个城市进行的2万户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报告显示:对当前房价水平,有75.6%的居民认为“过高,难以接受”。据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统计,截止2009年底,中国城镇人口总数为62,186万人。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出台以后,月收入高於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减至约2400万人,不到城镇人口总数的4%。数据表明,我国广大城镇居民收入普遍偏低。与之相对应的,就是连许多二、三线城市的房价,都已涨到一、二万元每平方。有人说,我国住房的绝对价格虽然不是世界最高的,但房价收入比已达到全世界最高水平。——对於政府而言,这不是一个值得自豪的评价。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政府所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屡屡失手呢?一是国内高通胀下,人民币升值及负利率吸引大量的热钱和国外资金涌入房地产市场。二是炒楼团的投机运作及上升趋势引起的市民跟风投资(多见於短期内三套房以上的购买者)。在國际炒家和国内炒家的不断壮大、两相配合下,中国楼市被越托越高,越炒越火,超出了国民购房需求者的真实经济水平。三是政策出台力度不够,“限购令”并未在全国普遍铺开;同时政策本身存在漏洞,给投机分子可乘之机。一些城市限购后,限购城市的购房需求和大量资金被挤压到未限购城市。未限购城市房价上涨趋势开始蔓延,涨幅暴涨,成交量暴增,明显超过地方政府今年的价格控制目标。8月全国百城房价过半数上涨,说明楼市房价整体上涨压力依然巨大。另外,“限购令”由各地方政府分别出台,政出多门,不够统一,有些地方并未真正体现中央意图。如,一些城市出台的“限购令”不限制赠予父母的房产套数,不排除投资客通过无限次将住房赠与父母来不断买卖房屋获利的可能。
也许,政府还被过去“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思维模式所干扰,无法立下花大力气整顿房地产市场的决心。另外,还有一个很大的顾虑在於:近几年来,地产业和建筑业的增加值对GDP的贡献很大,政府也许是担心,一旦统死地产业,会否影响GDP的增长?
专家指出:从统计局数据来看,2007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约7.6亿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约6.9亿平方米;2008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约6亿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约5亿平方米;200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约9.4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约7.2亿平方米。从最疯狂的2007年、2009年与最低迷的2008年的销售数据来分析,6.9亿与7.2亿可以说明中国住宅消费的潜力;而5亿则可以说明中国住房消费的刚性需求。从市场供求关系看,随着中国城市化的进程,每年约有1%的人口从农村迁移到城市。意味着每年进城人口有约1000万到1500万,其需求算一半的话,也需要500万-750万套住房,而又根据2009年全部住宅竣工量约为700万套,2010年约为710万套计算,即使“限购”了,少了改善需求,没了投资投机需求,总供应量依然存在巨大缺口。那么,房地产市场前景依然光明,这种顾虑似乎有些多余。
再来看看,地产投机投资商方面情况又如何呢?2011年8月中下旬,媒体传出温州楼市“崩盘说””,但后来发现是夸大其词。温州楼市虽然低迷,但并未出现恐慌,温州人仍然在房地产领域寻找更多投资机会。有人证实,温州投资商其实从未离开过楼市,在楼市调控和实体经济不景气的双重压力下,他们只是在投资的物业类型、区域和方式上做了调整。据知情人士透露,他们的应对方式如下:一、从限购城市转移到未限购的城市。8月百城未限购城市中,房价暴涨、成交量暴增的现象,大部分属於他们的杰作。二、在限购城市借用他人的身份证继续炒房。由於各地购房手续非常简单,只要有钱,用不同身份证即可买到多套住房。而且由於他们是专职炒房者,楼价托高后即转手套现,不用担心日后有人拿着身份证跟他们争夺产权。据悉,现在炒楼团成员手里每人都揣着几十张甚至上百张身份证,跟他们以往每人在同一座城市买几十套房炒楼没有任何区别。三、循环操作。将手中房源用不同身份证买了卖,卖完再买。在限购城市,由於异地买房每人每城只能拥有一套,当手中有房时,无法用同一个姓名买到第二套房;但一旦房子脱手,这个人在当地房产登记中心的记录上,就没有房产记录了,於是又可以再买一套,循环不止。“限购令”对他们来说,基本形同虚设。
一名香港上市公司的执行董事对朋友说,最近他被温州炒楼团请到温州吃饭,一顿饭居然吃掉一百多万元,他感慨:内地人太有钱了!太奢侈了!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我们可以看到:房产投机商们已经从楼市中赚取了多么巨额的利润?他们手中可供操作的资金,有多雄厚?——房子在他们眼中,依然是最具暴利的商品,炒房仍然是他们赚钱最快的手段! “限购令”难不倒他们!
对於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来说,房子是生活的必需品,是生存是的工具,没有它一家人就得露宿街头,流离失所!对於坐拥三四五套住房的家庭来说,房子已经成为奢侈品、装饰品,成为保值升值以及显示成功、炫耀富有的标志!而对於房产投机商(包括开发商)们来说,房子则是他们集体操作、囤货居奇、快速暴发,将中国无数家庭几代人积蓄了一辈子的钱全部掏进自己口袋里的工具!
土地和住房是一个国家全体公民共同拥有的资源,每一位公民都应享有居住的权利!如果个人和家庭没有能力解决住房问题,那么政府就得承担起替他们解决的义务——这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存在的根本意义和价值所在!所以,越发达的国家社会福利就越好,越发达的国家,国人的衣食住行就越能够得到满足。如果到了一个国家大部分人的基本生存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时候,社会动乱就会开始——这是整个社会要求更换一个可以替民众解决基本问题的政府而产生的自发运作!对於一个负责任的政府而言,百姓的“衣食住行”是他们无论付出何等代价,都愿意且必须去解决的问题!9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世界经济论坛2011年新领军者年会(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全体人民生活得更好,这是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准。同月稍早,哈尔滨市委书记盖如垠表示:为建设保障房,政府愿赔(投入)100个亿。
中国本就地少人多,对於当前国情来说,土地房产属於紧缺走俏资源。市场经济条件下,房价的高低关系到十三亿人的安身立命!房子不是金子,不是古董,不是玩家们爱炒多高、爱卖多贵都可以任由它去的事情!如果说,那些房产泡沫榨干了平民的血汗,那些国内外投机、投资商们挤占了平民的居住资源,导致国家需要为他们擦屁股、平衡两者间的关系而投入更多的公共支出来建设更多的保障房,那么,造成这个局面的他们,是不是应该为国家多作些贡献呢?——诚然,近几年房地产行业为中国的GDP增长作出了一些贡献(不包括炒房者);但是,我们必清醒地看到:这种贡献是不可持续发展且不能任其随意发展的!因为,当连三线城市的房价都涨到一、二万元的时候,房价已经超出了大部分人的实际购买水平。当房子贵到只有少数高收入人群才买得起的时候,它就失去了生活必需品的身份,沦为奢侈品——然而它又确实是生活必需品,老百姓没它活不下去!如果任由房价继续上涨,房地产会将整个社会大多数人(房奴)几十年以后的钱(按揭)全都吸干,这时候,房价与其相关的一切经济要素之间的关系就会发生严重扭曲,当这种扭曲加剧到无法平衡,就会导致市场供求关系的彻底破裂:资金枯竭、市场崩溃,房地产业硬着陆。到那时,GDP也怕增长不下去了吧?美国就是前车之鉴!此外,尤其要警惕的是进入房地产市场的热钱,当中国房价发展到无法再高,无利可图,或世界经济复苏到有新的增长点可供投资的时侯,热钱的集体逃顶就是中国房灾的开始。而后果,是要由中国人来买单的!
要怎样才能将房价控制在中国人真实的购买力范围以内呢?专家指出,对房地产行业影响最大的三个关键因素就是:银行信贷、土地和税费。
我们就此三点来进行分析:第一、银行信贷:最近几年,信贷政策已经过多次调整,国家在逐步收紧货币供给,提高信贷门槛,但效果我们已经看到:暂时还没达到压缩房地产投资规模的目的。由於银行并非国家机关,它也需要利润生存。一方面是银行业务量多面广,法律约束性不强,执行力度易打折扣;另一方面来说,再加大调整力度的话恐怕会影响到银行自身利益以及经济总量。因此,这方面可操作的空间所剩不多。第二、土地方面:由於土地关系到地方财政收入,所以无论中央怎么调控,地方政府自有算盘。不能公开支持房地产,便在暗中支持,这也是中央调控成为“空调”的一个重要原因。业内人士认为,保障房建设、相关教育、城市建设费用均需要土地收入来支撑,地方政府并不会因此放弃土地财政,预计未来4个月全国范围内还将出现集中供地的盛况。第三、税收:税收本身就具有宏观经济调控功能,税收杠杆本来就是国家用於调整不合理的产业结构的手段,弃之不用是舍近求远。税收是中央政府最适合采取并且用了一定会行之有效的方法。因为立法权在中央,执行起来一步到位,还可防止银行或地方政府阳奉阴违或曲解中央意图。同時,由於税收涉及到经办人及经办领导自身的法律责任,一旦开征,就不易受到各方利益干涉,避免拉扯。用税收政策来调控房价,不但能使政令畅通,执行到位,还可绕开各方干预,忠实有效地贯彻中央意图。我们说,这是最好调控的手段!
那么,税收要如何收才能达到“限购”的意图呢?税种、税率又该如何设置呢?
呼声最高的是房产税。房产税是由产权所有人所缴纳的一种税,即:只要你有房子,就要按房产的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后的余值乘以税率计算缴纳税款(本文不讨论从租计征的情况)。从税种设计来说,它属全面覆盖形税种:即哪怕你一家几口挤在一间20平方米的小房子里居住,只要房子属於你,就要缴纳房产税。这对於中低收入家庭来说不公平。中国目前的现状是中低收入家庭居多,占城镇居民总数的96%,国家对他们连个人所得税都免征了,反过来要他们交房产税?不现实,也说不过去!从另一个角度来说:1.2%的房产税税率对於有心炒楼或囤房的人来说,是九牛一毛,根本起不到遏制买房的实际作用!——这也许就是房产税虽然讨论了很久却迟迟无法开征的重要原因!
另一种看法,是呼吁开征资本利得税。对於房产买卖来说,大致就是当产权人将手中的房产卖出时,对房产增值部分按一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税种。但这个提法受到不少人的反对:因为有些人为了保值,打算买下许多房子放个三五年等升值。而资本利得税的纳税时间在於房产售出的时间点,也就是说,要等个三五年后才能对其征税。纳税时间的滞后性使这种方法无法在第一时间遏制买房行为,刹住跟风潮流,立即进入消除楼市泡沫的阶段。而且,该税种保证了房产持有者只有在赚钱的时侯才需要缴税,等於是税收零风险。税种设计过於柔和,不适於应对眼下楼市的乱象。反对者认为:乱世应用重典!这个方法还不如 “限购令”!我们也认为:资本利得税属於境外税种,由於我国目前还没有现成、成熟的法典可以依据,如果现在开始研究,到讨论出台,需要时间,远水救不了近火;而如果仓促出台,由於国情和各方面条件不同,难免会有考虑不周的地方,容易画虎不成反类犬。这个方法暂缓考虑。
本人认为,最现实最适宜的方法:是在现有的、已经实施了的且拥有较多的操作经验和工作平台的税种的基础上,作一些延伸或改良,以达到遏制超需求买房行为的目的。买过房子的人都知道,办理房产证之前要先缴纳契税。如果延伸“限购令”的思想,对已购买多套住房的人征收高额契税,而对其它购房者按原税率征收,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中央应修正《契税法》,在原规定基础上作个补充规定:即对下列三种情况按房价的50%或100%征收“特别契税”:1、在户口所在地买房的,从第三套开始;2、异地及外国人买房的,从第二套开始;3、虽然没有达到上述两个条件,但在买房之前三年内,已经在全国各地买卖房产交易次数超过5次(有炒房嫌疑)以上的;符合任一条件的,均应征收“特别契税”。征收期:十年。该税的征收以产权人自行申报为基础,在申报纳税的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在全国房产登记信息未联网的情况下):
1、本市房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本人和配偶拥有的住房套数和三年内交易次数证明;
2、户口所在地(或原籍)房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本人和配偶拥有的住房套数和三年内交易次数证明;
3、配偶户口所在地(或原籍)房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本人和配偶拥有的住房套数和三年内交易次数证明;
4、结婚证、本人和配偶身份证、本人和配偶户口本等。
(所需资料在此只例举一个大致方向,具体规定可研究后再行细化增减。)
同时,大力推行全国房产登记中心信息联网。当全国信息联网后,只须本市房产登记中心即可提供其与配偶在全国的购房信息。
对多次买卖和拥有多套住房者开征“特别契税”,50%或100%的税率基本可以遏制市民和炒家们买房的欲望,达到“限购”的目的。此外,还可以弥补“限购令”顾及不到的地方。如,在“限购”城市,一旦被一些不法分子蒙混过关,骗购到超过限购数额的房产办证后,“限购令”便没法补救了;而征收“特别契税”时,即使当时没有发现,在征收环节少缴了税款,当全国房产登记信息连网(或经举报及发函协查)后,税务稽查环节仍然可以对此进行税款补征。震慑力和完善性大大提高。还有是新增了对符合条件三的人群征税,打击了借身份证多次买卖炒房的行为。因为一旦稽查补税,税款缴纳人是身份证的主人。国家可以在各电视报章媒体大力宣传强调这一点,身份证的主人会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而不愿再将身份证借出。这是税收立法比“限购令”优胜的另一个地方。“特别契税”的高税率几乎完美地达到了“限购”的目的,又没有对普通民众买房造成影响。另外对於钱多得花不完、实在想多买几套住房、或是对中国房地产实在很有信心的人来说,只要他们愿意交税(这是弥补他们挤占了平民的居住资源),一样可以多买房。还免除了“限购令”限制公民购物自由的垢病。对於炒楼团来说,他们操作一次,就有一大笔资金回归到国家手里,用於保障建设,这也是国家制衡热钱和行业暴富的一种有力手段。
有人担心,中国的税负已经够高了,再征收这样一种高额的“特别契税”,会不会引起社会不满?我们说不会!因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只是国家通过税收来调节公共资源合理分配的一种手段,税收收入并不是此税种出台的真正目的,政府并不指望通过此税种来增加税收收入,政府希望的是此税种收不到一分钱!它开征的最大目的是为了遏制房地产过热,民众盲目跟风或炒作买房。等十年以后地产业回归到正常运行轨道,“特别契税”随时可以停征。说到底,它不过是一种税收化、法律化了的“限购令”,而又比“限购令”来得完善和有效。国民会对税负产生不满的情况是诸如个人所得税、房产税一类的普适性税种,而对於这种只对挤占了资源的富人征收的“特别契税”,大部分国人是一定会举双手双脚赞成的!实施以前,可将该税种讨论稿拿到网上全民公投。
也有人说,一旦实施了这样严厉的税收措施,房地产行业会受到严重打击。但众所周知,地产业已经过热了,它在中国已经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不该发生的奇迹:看看楼市曲线,看看温州炒楼团,看看住房空置率,就该知道国际热钱为什么会被吸引到中国房地产中!地产业不能再热了,再热会酿成灾难!而且中国也不可能只靠一个产业独撑大旗,百花齐放才是真正的繁荣。正如国家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说的:“不用说如果……中国的产业会垮掉,绝对不会有这样的事。”“开发商能适应这个环境就好好活着,觉得不行就金盆洗手退出江湖。”那时候,产业调整的春天将会来临!
衣、食、住、行是人的基本生存需求。对於一个国家来说,则是关乎每一位公民基本生存保障的四驾马车。任何一驾马车脱了缰绳,公民都将面临生存危险!很显然,我国目前在“住”这事情上出现了严重问题!房价就象一匹脱了缰的野马,无论政府出台什么措施和手段,都暂时无法令它回归到安全可控的范围。而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已经接近或达到极限了!9月15日,央行公布的第3季度在全国50个城市进行的2万户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报告显示:对当前房价水平,有75.6%的居民认为“过高,难以接受”。据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统计,截止2009年底,中国城镇人口总数为62,186万人。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出台以后,月收入高於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减至约2400万人,不到城镇人口总数的4%。数据表明,我国广大城镇居民收入普遍偏低。与之相对应的,就是连许多二、三线城市的房价,都已涨到一、二万元每平方。有人说,我国住房的绝对价格虽然不是世界最高的,但房价收入比已达到全世界最高水平。——对於政府而言,这不是一个值得自豪的评价。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政府所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屡屡失手呢?一是国内高通胀下,人民币升值及负利率吸引大量的热钱和国外资金涌入房地产市场。二是炒楼团的投机运作及上升趋势引起的市民跟风投资(多见於短期内三套房以上的购买者)。在國际炒家和国内炒家的不断壮大、两相配合下,中国楼市被越托越高,越炒越火,超出了国民购房需求者的真实经济水平。三是政策出台力度不够,“限购令”并未在全国普遍铺开;同时政策本身存在漏洞,给投机分子可乘之机。一些城市限购后,限购城市的购房需求和大量资金被挤压到未限购城市。未限购城市房价上涨趋势开始蔓延,涨幅暴涨,成交量暴增,明显超过地方政府今年的价格控制目标。8月全国百城房价过半数上涨,说明楼市房价整体上涨压力依然巨大。另外,“限购令”由各地方政府分别出台,政出多门,不够统一,有些地方并未真正体现中央意图。如,一些城市出台的“限购令”不限制赠予父母的房产套数,不排除投资客通过无限次将住房赠与父母来不断买卖房屋获利的可能。
也许,政府还被过去“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思维模式所干扰,无法立下花大力气整顿房地产市场的决心。另外,还有一个很大的顾虑在於:近几年来,地产业和建筑业的增加值对GDP的贡献很大,政府也许是担心,一旦统死地产业,会否影响GDP的增长?
专家指出:从统计局数据来看,2007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约7.6亿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约6.9亿平方米;2008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约6亿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约5亿平方米;200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约9.4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约7.2亿平方米。从最疯狂的2007年、2009年与最低迷的2008年的销售数据来分析,6.9亿与7.2亿可以说明中国住宅消费的潜力;而5亿则可以说明中国住房消费的刚性需求。从市场供求关系看,随着中国城市化的进程,每年约有1%的人口从农村迁移到城市。意味着每年进城人口有约1000万到1500万,其需求算一半的话,也需要500万-750万套住房,而又根据2009年全部住宅竣工量约为700万套,2010年约为710万套计算,即使“限购”了,少了改善需求,没了投资投机需求,总供应量依然存在巨大缺口。那么,房地产市场前景依然光明,这种顾虑似乎有些多余。
再来看看,地产投机投资商方面情况又如何呢?2011年8月中下旬,媒体传出温州楼市“崩盘说””,但后来发现是夸大其词。温州楼市虽然低迷,但并未出现恐慌,温州人仍然在房地产领域寻找更多投资机会。有人证实,温州投资商其实从未离开过楼市,在楼市调控和实体经济不景气的双重压力下,他们只是在投资的物业类型、区域和方式上做了调整。据知情人士透露,他们的应对方式如下:一、从限购城市转移到未限购的城市。8月百城未限购城市中,房价暴涨、成交量暴增的现象,大部分属於他们的杰作。二、在限购城市借用他人的身份证继续炒房。由於各地购房手续非常简单,只要有钱,用不同身份证即可买到多套住房。而且由於他们是专职炒房者,楼价托高后即转手套现,不用担心日后有人拿着身份证跟他们争夺产权。据悉,现在炒楼团成员手里每人都揣着几十张甚至上百张身份证,跟他们以往每人在同一座城市买几十套房炒楼没有任何区别。三、循环操作。将手中房源用不同身份证买了卖,卖完再买。在限购城市,由於异地买房每人每城只能拥有一套,当手中有房时,无法用同一个姓名买到第二套房;但一旦房子脱手,这个人在当地房产登记中心的记录上,就没有房产记录了,於是又可以再买一套,循环不止。“限购令”对他们来说,基本形同虚设。
一名香港上市公司的执行董事对朋友说,最近他被温州炒楼团请到温州吃饭,一顿饭居然吃掉一百多万元,他感慨:内地人太有钱了!太奢侈了!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我们可以看到:房产投机商们已经从楼市中赚取了多么巨额的利润?他们手中可供操作的资金,有多雄厚?——房子在他们眼中,依然是最具暴利的商品,炒房仍然是他们赚钱最快的手段! “限购令”难不倒他们!
对於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来说,房子是生活的必需品,是生存是的工具,没有它一家人就得露宿街头,流离失所!对於坐拥三四五套住房的家庭来说,房子已经成为奢侈品、装饰品,成为保值升值以及显示成功、炫耀富有的标志!而对於房产投机商(包括开发商)们来说,房子则是他们集体操作、囤货居奇、快速暴发,将中国无数家庭几代人积蓄了一辈子的钱全部掏进自己口袋里的工具!
土地和住房是一个国家全体公民共同拥有的资源,每一位公民都应享有居住的权利!如果个人和家庭没有能力解决住房问题,那么政府就得承担起替他们解决的义务——这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存在的根本意义和价值所在!所以,越发达的国家社会福利就越好,越发达的国家,国人的衣食住行就越能够得到满足。如果到了一个国家大部分人的基本生存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时候,社会动乱就会开始——这是整个社会要求更换一个可以替民众解决基本问题的政府而产生的自发运作!对於一个负责任的政府而言,百姓的“衣食住行”是他们无论付出何等代价,都愿意且必须去解决的问题!9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世界经济论坛2011年新领军者年会(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全体人民生活得更好,这是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准。同月稍早,哈尔滨市委书记盖如垠表示:为建设保障房,政府愿赔(投入)100个亿。
中国本就地少人多,对於当前国情来说,土地房产属於紧缺走俏资源。市场经济条件下,房价的高低关系到十三亿人的安身立命!房子不是金子,不是古董,不是玩家们爱炒多高、爱卖多贵都可以任由它去的事情!如果说,那些房产泡沫榨干了平民的血汗,那些国内外投机、投资商们挤占了平民的居住资源,导致国家需要为他们擦屁股、平衡两者间的关系而投入更多的公共支出来建设更多的保障房,那么,造成这个局面的他们,是不是应该为国家多作些贡献呢?——诚然,近几年房地产行业为中国的GDP增长作出了一些贡献(不包括炒房者);但是,我们必清醒地看到:这种贡献是不可持续发展且不能任其随意发展的!因为,当连三线城市的房价都涨到一、二万元的时候,房价已经超出了大部分人的实际购买水平。当房子贵到只有少数高收入人群才买得起的时候,它就失去了生活必需品的身份,沦为奢侈品——然而它又确实是生活必需品,老百姓没它活不下去!如果任由房价继续上涨,房地产会将整个社会大多数人(房奴)几十年以后的钱(按揭)全都吸干,这时候,房价与其相关的一切经济要素之间的关系就会发生严重扭曲,当这种扭曲加剧到无法平衡,就会导致市场供求关系的彻底破裂:资金枯竭、市场崩溃,房地产业硬着陆。到那时,GDP也怕增长不下去了吧?美国就是前车之鉴!此外,尤其要警惕的是进入房地产市场的热钱,当中国房价发展到无法再高,无利可图,或世界经济复苏到有新的增长点可供投资的时侯,热钱的集体逃顶就是中国房灾的开始。而后果,是要由中国人来买单的!
要怎样才能将房价控制在中国人真实的购买力范围以内呢?专家指出,对房地产行业影响最大的三个关键因素就是:银行信贷、土地和税费。
我们就此三点来进行分析:第一、银行信贷:最近几年,信贷政策已经过多次调整,国家在逐步收紧货币供给,提高信贷门槛,但效果我们已经看到:暂时还没达到压缩房地产投资规模的目的。由於银行并非国家机关,它也需要利润生存。一方面是银行业务量多面广,法律约束性不强,执行力度易打折扣;另一方面来说,再加大调整力度的话恐怕会影响到银行自身利益以及经济总量。因此,这方面可操作的空间所剩不多。第二、土地方面:由於土地关系到地方财政收入,所以无论中央怎么调控,地方政府自有算盘。不能公开支持房地产,便在暗中支持,这也是中央调控成为“空调”的一个重要原因。业内人士认为,保障房建设、相关教育、城市建设费用均需要土地收入来支撑,地方政府并不会因此放弃土地财政,预计未来4个月全国范围内还将出现集中供地的盛况。第三、税收:税收本身就具有宏观经济调控功能,税收杠杆本来就是国家用於调整不合理的产业结构的手段,弃之不用是舍近求远。税收是中央政府最适合采取并且用了一定会行之有效的方法。因为立法权在中央,执行起来一步到位,还可防止银行或地方政府阳奉阴违或曲解中央意图。同時,由於税收涉及到经办人及经办领导自身的法律责任,一旦开征,就不易受到各方利益干涉,避免拉扯。用税收政策来调控房价,不但能使政令畅通,执行到位,还可绕开各方干预,忠实有效地贯彻中央意图。我们说,这是最好调控的手段!
那么,税收要如何收才能达到“限购”的意图呢?税种、税率又该如何设置呢?
呼声最高的是房产税。房产税是由产权所有人所缴纳的一种税,即:只要你有房子,就要按房产的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后的余值乘以税率计算缴纳税款(本文不讨论从租计征的情况)。从税种设计来说,它属全面覆盖形税种:即哪怕你一家几口挤在一间20平方米的小房子里居住,只要房子属於你,就要缴纳房产税。这对於中低收入家庭来说不公平。中国目前的现状是中低收入家庭居多,占城镇居民总数的96%,国家对他们连个人所得税都免征了,反过来要他们交房产税?不现实,也说不过去!从另一个角度来说:1.2%的房产税税率对於有心炒楼或囤房的人来说,是九牛一毛,根本起不到遏制买房的实际作用!——这也许就是房产税虽然讨论了很久却迟迟无法开征的重要原因!
另一种看法,是呼吁开征资本利得税。对於房产买卖来说,大致就是当产权人将手中的房产卖出时,对房产增值部分按一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税种。但这个提法受到不少人的反对:因为有些人为了保值,打算买下许多房子放个三五年等升值。而资本利得税的纳税时间在於房产售出的时间点,也就是说,要等个三五年后才能对其征税。纳税时间的滞后性使这种方法无法在第一时间遏制买房行为,刹住跟风潮流,立即进入消除楼市泡沫的阶段。而且,该税种保证了房产持有者只有在赚钱的时侯才需要缴税,等於是税收零风险。税种设计过於柔和,不适於应对眼下楼市的乱象。反对者认为:乱世应用重典!这个方法还不如 “限购令”!我们也认为:资本利得税属於境外税种,由於我国目前还没有现成、成熟的法典可以依据,如果现在开始研究,到讨论出台,需要时间,远水救不了近火;而如果仓促出台,由於国情和各方面条件不同,难免会有考虑不周的地方,容易画虎不成反类犬。这个方法暂缓考虑。
本人认为,最现实最适宜的方法:是在现有的、已经实施了的且拥有较多的操作经验和工作平台的税种的基础上,作一些延伸或改良,以达到遏制超需求买房行为的目的。买过房子的人都知道,办理房产证之前要先缴纳契税。如果延伸“限购令”的思想,对已购买多套住房的人征收高额契税,而对其它购房者按原税率征收,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中央应修正《契税法》,在原规定基础上作个补充规定:即对下列三种情况按房价的50%或100%征收“特别契税”:1、在户口所在地买房的,从第三套开始;2、异地及外国人买房的,从第二套开始;3、虽然没有达到上述两个条件,但在买房之前三年内,已经在全国各地买卖房产交易次数超过5次(有炒房嫌疑)以上的;符合任一条件的,均应征收“特别契税”。征收期:十年。该税的征收以产权人自行申报为基础,在申报纳税的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在全国房产登记信息未联网的情况下):
1、本市房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本人和配偶拥有的住房套数和三年内交易次数证明;
2、户口所在地(或原籍)房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本人和配偶拥有的住房套数和三年内交易次数证明;
3、配偶户口所在地(或原籍)房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本人和配偶拥有的住房套数和三年内交易次数证明;
4、结婚证、本人和配偶身份证、本人和配偶户口本等。
(所需资料在此只例举一个大致方向,具体规定可研究后再行细化增减。)
同时,大力推行全国房产登记中心信息联网。当全国信息联网后,只须本市房产登记中心即可提供其与配偶在全国的购房信息。
对多次买卖和拥有多套住房者开征“特别契税”,50%或100%的税率基本可以遏制市民和炒家们买房的欲望,达到“限购”的目的。此外,还可以弥补“限购令”顾及不到的地方。如,在“限购”城市,一旦被一些不法分子蒙混过关,骗购到超过限购数额的房产办证后,“限购令”便没法补救了;而征收“特别契税”时,即使当时没有发现,在征收环节少缴了税款,当全国房产登记信息连网(或经举报及发函协查)后,税务稽查环节仍然可以对此进行税款补征。震慑力和完善性大大提高。还有是新增了对符合条件三的人群征税,打击了借身份证多次买卖炒房的行为。因为一旦稽查补税,税款缴纳人是身份证的主人。国家可以在各电视报章媒体大力宣传强调这一点,身份证的主人会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而不愿再将身份证借出。这是税收立法比“限购令”优胜的另一个地方。“特别契税”的高税率几乎完美地达到了“限购”的目的,又没有对普通民众买房造成影响。另外对於钱多得花不完、实在想多买几套住房、或是对中国房地产实在很有信心的人来说,只要他们愿意交税(这是弥补他们挤占了平民的居住资源),一样可以多买房。还免除了“限购令”限制公民购物自由的垢病。对於炒楼团来说,他们操作一次,就有一大笔资金回归到国家手里,用於保障建设,这也是国家制衡热钱和行业暴富的一种有力手段。
有人担心,中国的税负已经够高了,再征收这样一种高额的“特别契税”,会不会引起社会不满?我们说不会!因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只是国家通过税收来调节公共资源合理分配的一种手段,税收收入并不是此税种出台的真正目的,政府并不指望通过此税种来增加税收收入,政府希望的是此税种收不到一分钱!它开征的最大目的是为了遏制房地产过热,民众盲目跟风或炒作买房。等十年以后地产业回归到正常运行轨道,“特别契税”随时可以停征。说到底,它不过是一种税收化、法律化了的“限购令”,而又比“限购令”来得完善和有效。国民会对税负产生不满的情况是诸如个人所得税、房产税一类的普适性税种,而对於这种只对挤占了资源的富人征收的“特别契税”,大部分国人是一定会举双手双脚赞成的!实施以前,可将该税种讨论稿拿到网上全民公投。
也有人说,一旦实施了这样严厉的税收措施,房地产行业会受到严重打击。但众所周知,地产业已经过热了,它在中国已经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不该发生的奇迹:看看楼市曲线,看看温州炒楼团,看看住房空置率,就该知道国际热钱为什么会被吸引到中国房地产中!地产业不能再热了,再热会酿成灾难!而且中国也不可能只靠一个产业独撑大旗,百花齐放才是真正的繁荣。正如国家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说的:“不用说如果……中国的产业会垮掉,绝对不会有这样的事。”“开发商能适应这个环境就好好活着,觉得不行就金盆洗手退出江湖。”那时候,产业调整的春天将会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