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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洗钱活动日益猖獗.金融领域是资金流动的载体和媒介,因此也成为洗钱的主要渠道.对于处在反洗钱活动最前沿的金融机构来说,反洗钱是其与洗钱者博弈的过程,揭示了一种“激励的悖论”.金融机构反洗钱社会收益虽然很大,但其从事反洗钱的私人成本大于私人收益,是一种典型的外部正效应产品.运用行政的或经济的手段改变反洗钱成本与收益的对比、使其外部效应内部化是从根本上抑制洗钱、促进反洗钱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