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庞大的国企,尤其是央企阵营在中国社会经济体系中扮演着国民经济支柱的角色。什么是国有企业?一般分析认为,国有企业的本性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是全民性,也就是说,国有企业的“股权”每个公民都有份;二是公共性,也就意味着它的收益要回归全民。多年以来的国企改革,不外乎就是在上述两个方面不断地进行各种尝试,以期获得最佳结合点。国资委关于推进央企整体上市的政策同样如此,但事实在于,这些尝试基本上没有达到目标。相反,从现在国企的种种表现来看,它们正在远离其本来的属性。正如安邦高级研究员贺军所指出的,中国的国有企业出现“异化”现象。
什么是“异化”?在贺军看来,其核心特点是从“全民所有”变成“部分人所有”,也就是为部分既得利益集团所有,现有的国企系统内部就是利益集团的主体部分。尽管政府部门再三表态,国有企业的利润,内部人是不可能分掉拿走的,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与一般行业相比,石油、电信等国有垄断行业的员工平均待遇要高得多。据国家审计署披露,从2004年至2008年,七家央企将10346.61万元收入直接用于发奖金、补贴和招待等开支。有统计表明,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大型商业银行等7个垄断行业职工占全国职工人数的8%,而其工资和福利收入却占全国总额的50%以上。在一家国有金融机构总部担任部门经理的人士曾坦言,“工资高得不符合国情,其实我心里并不踏实。”网络上不时披露的某些大型国企高管“帝王般”的实际待遇和职务消费,并非都是虚言。
国企“异化”的另一个表现,在于国企垄断集团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异常强大,这种能力在出现任何涉及其利益的改革之时,都显现无遗。国内石油行业的一位央企人士就承认,国家发改委、国资委等国务院部门在做重大决策之前,都要征求他们的意见。虽然在现代社会中,各种利益集团去游说和博弈政策是正常现象,但问题是中国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资源动员能力和影响力差别太大,国有企业则是标准的强势利益集团。在近些年的市场化进程中,这种利益格局还在不断固化。
如何改革日益严重的国企“异化”局面?虽然“全民所有”在实际中被篡改,但贺军指出,这并不意味着要立刻展开大规模、彻底的国企产权私有化改革——这种方式不仅阻力太大,而且震动也很大,容易对中国社会造成破坏性影响。贺军认为,从现实、渐变、平衡的原则出发,未来国企改革的重点应该聚焦于收益分享,把国有企业的收益部分提取出来,真正用于“全民”。
实际上,目前“汹涌”的社会舆论正是集中在收益共享。去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要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这是自2007年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来,国务院首次提出提高央企向国家分红的比例。然而,这还远远不够。
一是上缴比例过低。据财政部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利润非常可观。但2010年国企只拿出5%左右上缴“红利”。按照国际惯例,上市公司股东分红比例为税后可分配利润30%~40%之间,国有资本向国家上缴盈利普遍高于这个水平,英国盈利较好的企业上缴盈利相当于其税后利润的70%~80%。二是存在严重的“体内循环”问题。以国有资本红利为主要来源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主要定位于调整国有资本在不同行业与企业之间的配置状况,并不注重公共福利。数据显示,2008、200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53亿元,主要用在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重组补助等方面,而2007、2008两年,国企红利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的支出只有10亿元。
什么是“异化”?在贺军看来,其核心特点是从“全民所有”变成“部分人所有”,也就是为部分既得利益集团所有,现有的国企系统内部就是利益集团的主体部分。尽管政府部门再三表态,国有企业的利润,内部人是不可能分掉拿走的,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与一般行业相比,石油、电信等国有垄断行业的员工平均待遇要高得多。据国家审计署披露,从2004年至2008年,七家央企将10346.61万元收入直接用于发奖金、补贴和招待等开支。有统计表明,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大型商业银行等7个垄断行业职工占全国职工人数的8%,而其工资和福利收入却占全国总额的50%以上。在一家国有金融机构总部担任部门经理的人士曾坦言,“工资高得不符合国情,其实我心里并不踏实。”网络上不时披露的某些大型国企高管“帝王般”的实际待遇和职务消费,并非都是虚言。
国企“异化”的另一个表现,在于国企垄断集团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异常强大,这种能力在出现任何涉及其利益的改革之时,都显现无遗。国内石油行业的一位央企人士就承认,国家发改委、国资委等国务院部门在做重大决策之前,都要征求他们的意见。虽然在现代社会中,各种利益集团去游说和博弈政策是正常现象,但问题是中国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资源动员能力和影响力差别太大,国有企业则是标准的强势利益集团。在近些年的市场化进程中,这种利益格局还在不断固化。
如何改革日益严重的国企“异化”局面?虽然“全民所有”在实际中被篡改,但贺军指出,这并不意味着要立刻展开大规模、彻底的国企产权私有化改革——这种方式不仅阻力太大,而且震动也很大,容易对中国社会造成破坏性影响。贺军认为,从现实、渐变、平衡的原则出发,未来国企改革的重点应该聚焦于收益分享,把国有企业的收益部分提取出来,真正用于“全民”。
实际上,目前“汹涌”的社会舆论正是集中在收益共享。去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要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这是自2007年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来,国务院首次提出提高央企向国家分红的比例。然而,这还远远不够。
一是上缴比例过低。据财政部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利润非常可观。但2010年国企只拿出5%左右上缴“红利”。按照国际惯例,上市公司股东分红比例为税后可分配利润30%~40%之间,国有资本向国家上缴盈利普遍高于这个水平,英国盈利较好的企业上缴盈利相当于其税后利润的70%~80%。二是存在严重的“体内循环”问题。以国有资本红利为主要来源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主要定位于调整国有资本在不同行业与企业之间的配置状况,并不注重公共福利。数据显示,2008、200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53亿元,主要用在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重组补助等方面,而2007、2008两年,国企红利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的支出只有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