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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贽的音乐美学思想,反对封建主义,反对思想禁锢,在当时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他通过对中国古代传统的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进行反思,肯定了道家的“真”,他的《焚书·童心说》谈及了道家提倡的人格精神。他的思想对乐舞的影响极其深远,对乐舞研究十分有价值。
一、李贽对儒家礼乐思想的重新认识
儒家思想对人们个体道德和个人素质修为有着很高的要求。君子必须人格高尚,道德品行兼好,并且懂礼乐,君子以行仁、行义为己任。君子也尚勇,但勇的前提必须是仁义。君子处事要恰到好处,做到中庸,并提倡人人都要做君子,尊重伦理道德,使之在乐舞中完善发展,强调了礼乐在社会、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周代实施礼乐政治,其根本目的是要协调社会关系,使社会达到有序状态,保证国家的稳定,同时造就了雅乐的光辉历史。
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社会秩序混乱,孔子以“仁”定人心,强调音乐要遵从人的内心,之后又提出“发乎情,止乎礼义”“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并把音乐“发乎情,止乎礼义”奉为金科玉律,禁止人真情实感的自由抒发。儒家的音乐思想是通过音乐来打造孔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
《乐记》中提到,孔子在观赏了《大韶》和《大武》之后,对《大韶》的评价十分之高,认为它尽善尽美,认为《大武》只是感官上的好看,没有表达出“善”。“善”就是奴隶社会所提倡的道德和礼教。孔子支持周代的礼乐制度,故其伦理和礼教的道德意识体现在他对乐舞的审美评价中。对《韶》的评价反映了孔子对乐舞“善”的审美标准,它表现并达到了奴隶制度初期崇尚德礼的社会理想。
李贽肯定了儒家思想在礼乐中的情感表达,他认为音乐是需要用真情感动人心的,强调情感在音乐中的作用。针对儒家提倡的“中正以平之”“五色成文而不乱,八风从律而不奸,百度得数而有常”的音乐形式,李贽提出了“拘于律则为律所制,不受规则不成律”,强调“声色之来,发于情性,由乎自然”的主张。他在《焚书·读律肤说》中说:“盖声色之来,发乎情性,由乎自然……又非于情性之外复有所谓自然而然也。”李贽认为真正的音乐是因情而起,不是因情而起的音乐就不是最自然的声音,违背了音乐的初衷,只有自然的发声,才是最真实、最具情感的声音,符合儒家“真善美”的要求。
李贽是明人,那么明代的乐舞又呈现出怎样一番景象呢?明末翰林院编修吴伟业为《北词广正谱》作序,曰:“今之传奇即古者歌舞之变也,然其感动人心,较昔之歌舞更显舒畅矣。”“则感人之深,与乐之歌舞所以陶淑斯人而归于中正和平者,其一致也。”在明代社会流行的乐舞已然没有雅乐的影子,取而代之的是街头广场充满世俗气息的戏剧,到处是市民文化和劳动人民朴实、活泼、乐观的民间舞蹈,不在乎动作和套路,充满世俗生活情味的戏曲(舞蹈)开始盛行。这种情景与李贽提出的追求个人情感的主体思想,即不受束缚、反对封建思想、反对思想禁锢的主张一致。
二、李贽对道家自然乐论的理解
在道家思想影响下的音乐美学思想,提倡自由发声,倡导自然,解放思想,总体上看,这是积极的,但也有消极的一面。面对社会、面对后来的音乐,它还是持保守态度,不愿面对时事政治和世俗生活,否定演绎的音乐。
《焚书·童心说》记载:“童心者,真心也,若以童心为不可,是以真心为不可也。”李贽提倡人的个性发展,包括音乐风格,强调不要墨守成规,反对以前保守的封建思想和伦理道德约束音乐,约束个性的发展。他所谓的“真”,是从心底发出真實的声音,符合道家“自然之性”的思想。王欢《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的在阐释》写道:“李贽音乐美学思想中的‘真实自然’是积极向上的,道家音乐思想中的‘真’是无为而治、消极的,两者有本质的差别。虽然如此,但是却殊途同归,都是以抒发‘自然真实’的情感作为其主要目的。”
乐舞反映了太极、武术、阴阳、五行、道、气等传统文化理念,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哲学,融合了“儒释道”三家的哲理情感意识。中国古代,诗、乐、舞为一体,而舞蹈是实用性很强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乐天地”是乐舞的最高形式,指的是乐舞活动渴望身心合一乃至天人合一,代表着中国文化以真、善、美为理想,使主观和客观相统一、人与自然相统一,表现主体情意和艺术意识。与天地相合,顺应自然,这是道家的核心思想,学习乐舞的时间也按照大自然的规律和变化来进行,人们认为“羽”本是自然界的馈赠,象征万物茂盛的夏天,那么夏天应该执羽毛作舞;冬天萧瑟寒冷,万物皆藏取暖,那么“干”和“盾”最为合适,二者皆为护身之物,象征储藏的冬天,所以秋冬季节学武舞,手执干戈作舞。这体现了中国古代乐舞的审美观,中国乐舞也在浓郁的中国古代哲学文化中孕育出来,形成独具特色的乐舞文化。
道家思想对舞蹈的影响深远。当下,人们欢庆节日的舞蹈中就有不少体现了道教思想,如《舞钟馗》《傩舞》等。《盘龙祭》《五方祭》《跳八仙》《山鬼》《女钟馗》等这些舞台剧的编排都吸收了道家思想,汲取了民俗礼仪,为舞台艺术打开了一条新思路。
王欢《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的再阐释》中提到:“李贽的音乐美学思想也是对‘儒’‘道’两家音乐美学思想的净化和升华。他在内容、形式两方面都提倡自然,反对矫情,不受任何人为因素的束缚和制约,他音乐美学观代表了一种开拓创新的精神,是对儒家礼乐思想的批判与吸纳,对道家自然乐论的改造与融合的一种合理的体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代表着一种挣脱封建束缚,追求自由解放的愿望和精神。”说明李贽的思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符合大众审美的典范。
三、李贽的“童心”思想
李贽认为人格平等,反对以伦理道德的高低去评判一个人,认为这样是不公平的,也是没依据的,人之常情和私欲是被允许的,这就形成了他的平等理论。他指出“天下无一人不生知,无一物不生之知,亦无一刻不生知者……即成人矣,又何佛不成,而更等待他日乎天下宁有人外之佛,佛外之人乎。”平等人格的提出在当时社会具有进步意义。反对封建等级制度,当时社会上流行的、亲近平民的歌舞表演也体现了这一点。歌舞不再是皇宫贵族才能享受,它贯穿于百姓的日常生活,成为百姓娱乐放松的一个重要方式。
周代礼崩乐坏也证明了李贽的平等理论。雅乐是基于阶级等级的乐舞,只有宫廷贵族才能享受,脱离了人民大众,也终将会被清新活泼的民间清乐击败。明人袁宏道的《迎春歌》展现了明人歌舞游乐之盛况:“乌沙新缕汉宫花,青奴跪进屠苏酒。采莲舟上玉作幢,歌童毛女白双双。梨园旧乐三千部,苏州新谱十三腔。”此时的乐舞已经不拘于宫廷娱乐,大众也需要自己的娱乐方式,宫廷与民间同喜同乐的盛况也是大众要求人人平等的体现。
个性自由也是李贽所提倡的。个性自由强调了个人的地位,每个人都是独立存在的个体,要重视个人的爱好和性情,不让个人的才华与天赋被埋没。在明清时期的盛大节日中,极具个性的歌舞表演已经出现,并且受到人们的喜爱和欢迎。李贽想通过《童心说》达到解放社会思想的目的,在后人看来具有进步意义。例如,明清戏曲出现了生、旦、净、末、丑等角色,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个性和故事,这也体现了李贽所强调的个性自由。
(陕西师范大学)
一、李贽对儒家礼乐思想的重新认识
儒家思想对人们个体道德和个人素质修为有着很高的要求。君子必须人格高尚,道德品行兼好,并且懂礼乐,君子以行仁、行义为己任。君子也尚勇,但勇的前提必须是仁义。君子处事要恰到好处,做到中庸,并提倡人人都要做君子,尊重伦理道德,使之在乐舞中完善发展,强调了礼乐在社会、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周代实施礼乐政治,其根本目的是要协调社会关系,使社会达到有序状态,保证国家的稳定,同时造就了雅乐的光辉历史。
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社会秩序混乱,孔子以“仁”定人心,强调音乐要遵从人的内心,之后又提出“发乎情,止乎礼义”“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并把音乐“发乎情,止乎礼义”奉为金科玉律,禁止人真情实感的自由抒发。儒家的音乐思想是通过音乐来打造孔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
《乐记》中提到,孔子在观赏了《大韶》和《大武》之后,对《大韶》的评价十分之高,认为它尽善尽美,认为《大武》只是感官上的好看,没有表达出“善”。“善”就是奴隶社会所提倡的道德和礼教。孔子支持周代的礼乐制度,故其伦理和礼教的道德意识体现在他对乐舞的审美评价中。对《韶》的评价反映了孔子对乐舞“善”的审美标准,它表现并达到了奴隶制度初期崇尚德礼的社会理想。
李贽肯定了儒家思想在礼乐中的情感表达,他认为音乐是需要用真情感动人心的,强调情感在音乐中的作用。针对儒家提倡的“中正以平之”“五色成文而不乱,八风从律而不奸,百度得数而有常”的音乐形式,李贽提出了“拘于律则为律所制,不受规则不成律”,强调“声色之来,发于情性,由乎自然”的主张。他在《焚书·读律肤说》中说:“盖声色之来,发乎情性,由乎自然……又非于情性之外复有所谓自然而然也。”李贽认为真正的音乐是因情而起,不是因情而起的音乐就不是最自然的声音,违背了音乐的初衷,只有自然的发声,才是最真实、最具情感的声音,符合儒家“真善美”的要求。
李贽是明人,那么明代的乐舞又呈现出怎样一番景象呢?明末翰林院编修吴伟业为《北词广正谱》作序,曰:“今之传奇即古者歌舞之变也,然其感动人心,较昔之歌舞更显舒畅矣。”“则感人之深,与乐之歌舞所以陶淑斯人而归于中正和平者,其一致也。”在明代社会流行的乐舞已然没有雅乐的影子,取而代之的是街头广场充满世俗气息的戏剧,到处是市民文化和劳动人民朴实、活泼、乐观的民间舞蹈,不在乎动作和套路,充满世俗生活情味的戏曲(舞蹈)开始盛行。这种情景与李贽提出的追求个人情感的主体思想,即不受束缚、反对封建思想、反对思想禁锢的主张一致。
二、李贽对道家自然乐论的理解
在道家思想影响下的音乐美学思想,提倡自由发声,倡导自然,解放思想,总体上看,这是积极的,但也有消极的一面。面对社会、面对后来的音乐,它还是持保守态度,不愿面对时事政治和世俗生活,否定演绎的音乐。
《焚书·童心说》记载:“童心者,真心也,若以童心为不可,是以真心为不可也。”李贽提倡人的个性发展,包括音乐风格,强调不要墨守成规,反对以前保守的封建思想和伦理道德约束音乐,约束个性的发展。他所谓的“真”,是从心底发出真實的声音,符合道家“自然之性”的思想。王欢《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的在阐释》写道:“李贽音乐美学思想中的‘真实自然’是积极向上的,道家音乐思想中的‘真’是无为而治、消极的,两者有本质的差别。虽然如此,但是却殊途同归,都是以抒发‘自然真实’的情感作为其主要目的。”
乐舞反映了太极、武术、阴阳、五行、道、气等传统文化理念,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哲学,融合了“儒释道”三家的哲理情感意识。中国古代,诗、乐、舞为一体,而舞蹈是实用性很强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乐天地”是乐舞的最高形式,指的是乐舞活动渴望身心合一乃至天人合一,代表着中国文化以真、善、美为理想,使主观和客观相统一、人与自然相统一,表现主体情意和艺术意识。与天地相合,顺应自然,这是道家的核心思想,学习乐舞的时间也按照大自然的规律和变化来进行,人们认为“羽”本是自然界的馈赠,象征万物茂盛的夏天,那么夏天应该执羽毛作舞;冬天萧瑟寒冷,万物皆藏取暖,那么“干”和“盾”最为合适,二者皆为护身之物,象征储藏的冬天,所以秋冬季节学武舞,手执干戈作舞。这体现了中国古代乐舞的审美观,中国乐舞也在浓郁的中国古代哲学文化中孕育出来,形成独具特色的乐舞文化。
道家思想对舞蹈的影响深远。当下,人们欢庆节日的舞蹈中就有不少体现了道教思想,如《舞钟馗》《傩舞》等。《盘龙祭》《五方祭》《跳八仙》《山鬼》《女钟馗》等这些舞台剧的编排都吸收了道家思想,汲取了民俗礼仪,为舞台艺术打开了一条新思路。
王欢《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的再阐释》中提到:“李贽的音乐美学思想也是对‘儒’‘道’两家音乐美学思想的净化和升华。他在内容、形式两方面都提倡自然,反对矫情,不受任何人为因素的束缚和制约,他音乐美学观代表了一种开拓创新的精神,是对儒家礼乐思想的批判与吸纳,对道家自然乐论的改造与融合的一种合理的体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代表着一种挣脱封建束缚,追求自由解放的愿望和精神。”说明李贽的思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符合大众审美的典范。
三、李贽的“童心”思想
李贽认为人格平等,反对以伦理道德的高低去评判一个人,认为这样是不公平的,也是没依据的,人之常情和私欲是被允许的,这就形成了他的平等理论。他指出“天下无一人不生知,无一物不生之知,亦无一刻不生知者……即成人矣,又何佛不成,而更等待他日乎天下宁有人外之佛,佛外之人乎。”平等人格的提出在当时社会具有进步意义。反对封建等级制度,当时社会上流行的、亲近平民的歌舞表演也体现了这一点。歌舞不再是皇宫贵族才能享受,它贯穿于百姓的日常生活,成为百姓娱乐放松的一个重要方式。
周代礼崩乐坏也证明了李贽的平等理论。雅乐是基于阶级等级的乐舞,只有宫廷贵族才能享受,脱离了人民大众,也终将会被清新活泼的民间清乐击败。明人袁宏道的《迎春歌》展现了明人歌舞游乐之盛况:“乌沙新缕汉宫花,青奴跪进屠苏酒。采莲舟上玉作幢,歌童毛女白双双。梨园旧乐三千部,苏州新谱十三腔。”此时的乐舞已经不拘于宫廷娱乐,大众也需要自己的娱乐方式,宫廷与民间同喜同乐的盛况也是大众要求人人平等的体现。
个性自由也是李贽所提倡的。个性自由强调了个人的地位,每个人都是独立存在的个体,要重视个人的爱好和性情,不让个人的才华与天赋被埋没。在明清时期的盛大节日中,极具个性的歌舞表演已经出现,并且受到人们的喜爱和欢迎。李贽想通过《童心说》达到解放社会思想的目的,在后人看来具有进步意义。例如,明清戏曲出现了生、旦、净、末、丑等角色,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个性和故事,这也体现了李贽所强调的个性自由。
(陕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