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大学生就业市场,其固有的缺陷集中表现为单纯的市场机制无法把资源配置到最佳状态的问题,即客观上存在着市场调节所不及的领域,如不均衡的市场势力、劳动力市场的歧视现象、不充分的信息以及经济主体对付风险的保险不完备等问题。因此,就要求政府针对就业市场的固有缺陷,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责,本文主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究。
[关键词]大学生 就业政策 现实依据
中图分类号:F2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12-0206-01
1.政府调控的必要性研究
大学生就业市场也是劳动力市场的一部分,具有劳动力市场的一般特性。
1.1 劳动力市场固有缺陷决定政府要履行宏观调空的职责
(1)政府具有规范及监督就業市场秩序的职责
劳动力市场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大多数情况下处于“买方市场”状态),一方面,作为需求主体的用人单位占有绝对的优势,可能会利用信息的不对称维护自身利益,侵犯劳动者权利,而另一方面,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以及市场本身并不具备划分市场主体的利益界限的机制,更不具备化解冲突的能力。因此,就需政府以社会公共权力为后盾,充当仲裁人,以政策或法律的形式明确界定和保护不同利益主体的权利,保护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确保市场机制秩序及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政府具有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及确保其有效使用的职责
劳动力市场的另一个固有缺陷表现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上,如劳动力市场不会自行提供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和服务。一方面,必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对于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提高社会资源配置的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无人提供或者提供不足,将使得就业中结构性矛盾加剧,贫富差距拉大。另一方面,因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非排他性和非对抗性特征所造成的“搭便车”现象的存在,作为劳动力市场主体的用人单位由于利益的驱使,都不愿意投资于公共产品建设。因此,就需要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组织和实现公共产品及服务的供给,并确保其的有效使用。
1.2 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完善产生的功能缺陷决定政府的特殊职责
由于不同国家长期历史文化背景及社会经济发展所处特殊阶段及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国的就业市场的结构和方式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从而决定了各国政府针对本国就业问题所行使的职责、采取的措施都有很大的不同。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虽然经过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劳动力市场机制在合理配置劳动力方面的作用开始发挥,但是,从整体上判断,按照完整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的一般要求和客观标准,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仍然存在诸多不足,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因此,针对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完善所产生的功能缺陷,政府在就业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突出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3 大学生就业的必然需要政府政策支持
基于政府具有弥补劳动力市场固有和功能性缺陷的重要职责,对于“大学生就业”的这一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政府更应当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主要责任。现代市场经济就是市场调节与政府治理相结合的经济,市场调节这只“无形之手”的功能在于通过价格、竞争等机制的调节作用,增强微观经济的活力,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政府治理这只“有形之手”的职责则在于实现宏观经济稳定与提高资源总体利用的效率。然而要切实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扩大就业,单纯依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凭借市场机制,利用劳动力市场的调节功能,对劳动力市场供需进行灵活地调节,发挥大学生就业市场中所有主体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从而使得政府集中有限的财力与物力帮助最需要帮助的就业困难群体。
2.政府在大学生就业工作中职责分析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在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避免政府“越俎代庖”,干涉本应由市场调整的事务,需要我们对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政府职责进行界定,以下将从两方面来对政府在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职责进行阐述。
2.1 发展与健全大学生劳动力市场
随着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行为也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从过多过细的微观管理中解脱出来,着力培育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使大学生能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优化配置。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及毕业生就业制度的转变,我国的大学生就业市场虽然得到了发育并己具雏形,但从整体上判断,大学生劳动力市场仍处在起步发展阶段,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因此,政府应该消除制度性障碍,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首先,通过供求机制的建立,实现用人单位和大学毕业生的优化配置,这要求政府进一步加大高校体制改革特别是招生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以及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的推动力度;其次,通过竞争机制的建立,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校专业结构的调整、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从而产生连锁的竞争效应和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这就要求政府鼓励大学生劳动力市场合理竞争机制的建立,并引导竞争机制有序、健康运行;最后,通过价格机制的建立,实现收入多寡与人才稀缺程度的相对挂钩,个人能力素质和岗位价值的相互匹配,这就要求政府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就业制度的弹性,鼓励劳动力市场“双向选择”,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大学生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对市场的规范监督和管理。
2.2 为大学生劳动力市场提供公共服务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应加快职能转变,从“全能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但这不等同于削减政府职能,而是政府职能的分化和整合。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日益成为市场运行的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此,政府就应从对企业的强力干预中退出,成为宏观调控的主体,把工作的重心从注重经济增长转到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来,着眼于解决伴随市场经济发展而显现的利益失衡问题,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大学生劳动力市场中,作为市场配置劳动力主体的企业,用人方面采取效率原则。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竞争日趋白热化,企业受投资利益最大化的驱动,在是否增加就业岗位的问题上,与政府考虑的角度和社会利益完全不同,完全取决于增人能否增效,即只有当劳动要素的市场边际产出率大于零时,企业才会雇佣员工,社会才能增加就业机会,反之,则会减少就业机会。
2.3 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政府相应职责履行
大学生就业问题作为备受瞩目的社会问题,需要政府统盘考虑各相关因素,通过制定促进社会就业的方针、法律、制度、法规、条例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等,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而作为社会公共权威部门为解决社会公共问题或社会矛盾、调整社会经济关系而建立的社会生活依据,公共政策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的手段和工具,是提供给社会经济领域的行为规范、基本准则和行动指南。因此,制定就业政策,是实现就业规划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公共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功能。
政府在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并指出了就业政策在政府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首先,从市场失灵和政府干预的传统理论出发,探讨了政府克服市场“固有缺陷”的一般性职责—规范及监督就业市场秩序和特殊性职责—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及确保其有效使用。其次,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政府在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发展与健全大学生劳动力市场和为大学生劳动力市场提供公共服务。最后,阐释了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政府相应职责履行的关系,提出要从需求、供给和供给匹配入手,制定相应的经济扶持政策、人力资源开发政策和规范市场运行的有效政策。
[关键词]大学生 就业政策 现实依据
中图分类号:F2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12-0206-01
1.政府调控的必要性研究
大学生就业市场也是劳动力市场的一部分,具有劳动力市场的一般特性。
1.1 劳动力市场固有缺陷决定政府要履行宏观调空的职责
(1)政府具有规范及监督就業市场秩序的职责
劳动力市场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大多数情况下处于“买方市场”状态),一方面,作为需求主体的用人单位占有绝对的优势,可能会利用信息的不对称维护自身利益,侵犯劳动者权利,而另一方面,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以及市场本身并不具备划分市场主体的利益界限的机制,更不具备化解冲突的能力。因此,就需政府以社会公共权力为后盾,充当仲裁人,以政策或法律的形式明确界定和保护不同利益主体的权利,保护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确保市场机制秩序及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政府具有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及确保其有效使用的职责
劳动力市场的另一个固有缺陷表现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上,如劳动力市场不会自行提供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和服务。一方面,必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对于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提高社会资源配置的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无人提供或者提供不足,将使得就业中结构性矛盾加剧,贫富差距拉大。另一方面,因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非排他性和非对抗性特征所造成的“搭便车”现象的存在,作为劳动力市场主体的用人单位由于利益的驱使,都不愿意投资于公共产品建设。因此,就需要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组织和实现公共产品及服务的供给,并确保其的有效使用。
1.2 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完善产生的功能缺陷决定政府的特殊职责
由于不同国家长期历史文化背景及社会经济发展所处特殊阶段及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国的就业市场的结构和方式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从而决定了各国政府针对本国就业问题所行使的职责、采取的措施都有很大的不同。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虽然经过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劳动力市场机制在合理配置劳动力方面的作用开始发挥,但是,从整体上判断,按照完整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的一般要求和客观标准,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仍然存在诸多不足,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因此,针对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完善所产生的功能缺陷,政府在就业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突出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3 大学生就业的必然需要政府政策支持
基于政府具有弥补劳动力市场固有和功能性缺陷的重要职责,对于“大学生就业”的这一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政府更应当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主要责任。现代市场经济就是市场调节与政府治理相结合的经济,市场调节这只“无形之手”的功能在于通过价格、竞争等机制的调节作用,增强微观经济的活力,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政府治理这只“有形之手”的职责则在于实现宏观经济稳定与提高资源总体利用的效率。然而要切实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扩大就业,单纯依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凭借市场机制,利用劳动力市场的调节功能,对劳动力市场供需进行灵活地调节,发挥大学生就业市场中所有主体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从而使得政府集中有限的财力与物力帮助最需要帮助的就业困难群体。
2.政府在大学生就业工作中职责分析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在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避免政府“越俎代庖”,干涉本应由市场调整的事务,需要我们对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政府职责进行界定,以下将从两方面来对政府在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职责进行阐述。
2.1 发展与健全大学生劳动力市场
随着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行为也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从过多过细的微观管理中解脱出来,着力培育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使大学生能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优化配置。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及毕业生就业制度的转变,我国的大学生就业市场虽然得到了发育并己具雏形,但从整体上判断,大学生劳动力市场仍处在起步发展阶段,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因此,政府应该消除制度性障碍,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首先,通过供求机制的建立,实现用人单位和大学毕业生的优化配置,这要求政府进一步加大高校体制改革特别是招生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以及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的推动力度;其次,通过竞争机制的建立,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校专业结构的调整、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从而产生连锁的竞争效应和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这就要求政府鼓励大学生劳动力市场合理竞争机制的建立,并引导竞争机制有序、健康运行;最后,通过价格机制的建立,实现收入多寡与人才稀缺程度的相对挂钩,个人能力素质和岗位价值的相互匹配,这就要求政府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就业制度的弹性,鼓励劳动力市场“双向选择”,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大学生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对市场的规范监督和管理。
2.2 为大学生劳动力市场提供公共服务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应加快职能转变,从“全能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但这不等同于削减政府职能,而是政府职能的分化和整合。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日益成为市场运行的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此,政府就应从对企业的强力干预中退出,成为宏观调控的主体,把工作的重心从注重经济增长转到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来,着眼于解决伴随市场经济发展而显现的利益失衡问题,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大学生劳动力市场中,作为市场配置劳动力主体的企业,用人方面采取效率原则。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竞争日趋白热化,企业受投资利益最大化的驱动,在是否增加就业岗位的问题上,与政府考虑的角度和社会利益完全不同,完全取决于增人能否增效,即只有当劳动要素的市场边际产出率大于零时,企业才会雇佣员工,社会才能增加就业机会,反之,则会减少就业机会。
2.3 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政府相应职责履行
大学生就业问题作为备受瞩目的社会问题,需要政府统盘考虑各相关因素,通过制定促进社会就业的方针、法律、制度、法规、条例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等,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而作为社会公共权威部门为解决社会公共问题或社会矛盾、调整社会经济关系而建立的社会生活依据,公共政策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的手段和工具,是提供给社会经济领域的行为规范、基本准则和行动指南。因此,制定就业政策,是实现就业规划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公共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功能。
政府在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并指出了就业政策在政府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首先,从市场失灵和政府干预的传统理论出发,探讨了政府克服市场“固有缺陷”的一般性职责—规范及监督就业市场秩序和特殊性职责—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及确保其有效使用。其次,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政府在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发展与健全大学生劳动力市场和为大学生劳动力市场提供公共服务。最后,阐释了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政府相应职责履行的关系,提出要从需求、供给和供给匹配入手,制定相应的经济扶持政策、人力资源开发政策和规范市场运行的有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