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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0日以来,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罗山县、商城县、息县、淮滨、新县等数县教师,先后向政府讨要被克扣、拖延的工资。河南信阳地区正爆发大规模的教师讨薪维权潮。综合媒体公开报道,讨薪的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被扣。《中国青年报》报道,固始县政府否认克扣工资,同时承诺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县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随基本工资逐月打卡发放,不再扣发5%的养老保险;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半年由教体局将资金拨付到学校,不再扣除“三险一金”。澎湃新闻报道称“罗山政府紧急增发绩效工资7000万”,说明此前教师的绩效工资确实都被扣过。扣除绩效工资的行为是否有法律或政策上的依据呢?不得而知。
从郑人“铸刑书”到行政公开
春秋时期,有一个河南老乡叫子产,执掌郑国(今新郑一带)国政。公元前536年,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开公布的法律,开创了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当时,很多人反对子产公布成文法这种做法,他们认为法律规定越隐蔽越好,决不能让国人知道,法不可知才好操纵啊。无法的日子会让领导非常惬意,这法那法不如领导的看法,公布成文法反而会束缚自己手脚。而“子产铸刑书于鼎”的意义正在于否定了“法不可知,威不可测”的游戏规则。从此,官家做事的依据必须公开,不能够光靠领导拍脑袋了。
铸刑书发展到现在社会就是行政法中的行政公开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知情权,以及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信阳市教育部门至今没有公开扣除绩效工资的政策依据,这种政策规定出台前是否充分听取了广大教师代表的意见?
教师是被道德高帽长期绑架的群体
2008年汶川地震,一个叫范美忠的四川教师,地震时以最快的速度从教室跑到安全处,后来被骂作“范跑跑”。但是范美忠认为:在性命悠关的时刻,面临不可预知、突如其来的大灾难,逃跑是人的本能反应。没有谁有义务为谁而死,教师的职业道德不包括要在生死关头把自己牺牲掉。我死了,学生家长最多每年来我坟前拜一下,至于我老婆孩子,他们肯定是不会管的。学生家长希望教师牺牲生命去救他们孩子的这种所谓公德,只不过是私德而已。总有那么一些人把自己置于道德高地,借助集体私德来冒充公德,试图来牺牲另一个群体。
教师,一个被捧杀的职业。很多高帽看起来是对这个职业的尊敬,无形中也是对他们的一种道德绑架。“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的园丁”“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这么多对教师的“赞美”之词,与其说是赞美,不如说是要求,要求他们无私奉献,不计回报。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言下之意,教师自己首先要是道德情操无比高尚的人。教师已经不是一个职业了,而是一个道德载体。别人能干的教师不能干,别人能说的教师不能说,别人能要的教师不能要,甚至别人能想的教师都不能想。
“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按照这句话的逻辑推导下去就是:“没有治不好的病人,只有干不好的医生”“没有破不了的案件,只有干不好的警察”“没有管不好国家,只有干不好的官员”“没有收不回的钓鱼岛,只有干不好的军人”……
教师和公务员同薪——有没实现不知道,但是只见过教师考公务员的,没见过公务员考教师的。
“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既然要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为什么不先给他们加油送电再要求他发光呢?
看罗山县教体局领导和教师对话的那段视频,领导大谈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什么什么荣誉,这些荣誉和教师有半毛钱直接关系?在一个光鲜的集体下面,每一个窘迫个体的生存状态难道不更加值得关注?
子产不毁乡校,执政者当从谏如流
还是前面“铸刑书”的子产,他做郑国执政时,国人经常在“乡校”对他的执政情况进行批评。因批评过于尖锐,有人劝子产毁掉乡校,以此来阻止民间的批评,但子产没有接受这样的建议。他还认为,对待人民的意见和批评要及时改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而如果等到问题激化的时候,那就像河堤决口,没有办法解救了。
在河南信阳教师讨薪的过程中,有的被扯掉横幅,有的被威胁,还有的被打进医院。“通过正当渠道表达诉求”说的很简单,而谁能告诉他们“正当渠道”在哪里?“正当渠道”反映这么久了有人理吗?
执政者应从谏如流,理性对待讨薪的教师。不要再习惯于“不解决老师提出的问题,只解决提出问题的老师”。人的本性是自利自爱,教师这个群体也不例外,都是凡人,没必要将其神化或妖魔化,他们应该回归到人的本真和生活的本质中去。执政者也应该努力履行职责维护教师的权益,尽力提高教师的待遇,让这个群体能在这个社会真实地、体面地生活下去,心无旁骛地教书育人!
(作者系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
从郑人“铸刑书”到行政公开
春秋时期,有一个河南老乡叫子产,执掌郑国(今新郑一带)国政。公元前536年,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开公布的法律,开创了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当时,很多人反对子产公布成文法这种做法,他们认为法律规定越隐蔽越好,决不能让国人知道,法不可知才好操纵啊。无法的日子会让领导非常惬意,这法那法不如领导的看法,公布成文法反而会束缚自己手脚。而“子产铸刑书于鼎”的意义正在于否定了“法不可知,威不可测”的游戏规则。从此,官家做事的依据必须公开,不能够光靠领导拍脑袋了。
铸刑书发展到现在社会就是行政法中的行政公开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知情权,以及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信阳市教育部门至今没有公开扣除绩效工资的政策依据,这种政策规定出台前是否充分听取了广大教师代表的意见?
教师是被道德高帽长期绑架的群体
2008年汶川地震,一个叫范美忠的四川教师,地震时以最快的速度从教室跑到安全处,后来被骂作“范跑跑”。但是范美忠认为:在性命悠关的时刻,面临不可预知、突如其来的大灾难,逃跑是人的本能反应。没有谁有义务为谁而死,教师的职业道德不包括要在生死关头把自己牺牲掉。我死了,学生家长最多每年来我坟前拜一下,至于我老婆孩子,他们肯定是不会管的。学生家长希望教师牺牲生命去救他们孩子的这种所谓公德,只不过是私德而已。总有那么一些人把自己置于道德高地,借助集体私德来冒充公德,试图来牺牲另一个群体。
教师,一个被捧杀的职业。很多高帽看起来是对这个职业的尊敬,无形中也是对他们的一种道德绑架。“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的园丁”“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这么多对教师的“赞美”之词,与其说是赞美,不如说是要求,要求他们无私奉献,不计回报。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言下之意,教师自己首先要是道德情操无比高尚的人。教师已经不是一个职业了,而是一个道德载体。别人能干的教师不能干,别人能说的教师不能说,别人能要的教师不能要,甚至别人能想的教师都不能想。
“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按照这句话的逻辑推导下去就是:“没有治不好的病人,只有干不好的医生”“没有破不了的案件,只有干不好的警察”“没有管不好国家,只有干不好的官员”“没有收不回的钓鱼岛,只有干不好的军人”……
教师和公务员同薪——有没实现不知道,但是只见过教师考公务员的,没见过公务员考教师的。
“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既然要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为什么不先给他们加油送电再要求他发光呢?
看罗山县教体局领导和教师对话的那段视频,领导大谈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什么什么荣誉,这些荣誉和教师有半毛钱直接关系?在一个光鲜的集体下面,每一个窘迫个体的生存状态难道不更加值得关注?
子产不毁乡校,执政者当从谏如流
还是前面“铸刑书”的子产,他做郑国执政时,国人经常在“乡校”对他的执政情况进行批评。因批评过于尖锐,有人劝子产毁掉乡校,以此来阻止民间的批评,但子产没有接受这样的建议。他还认为,对待人民的意见和批评要及时改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而如果等到问题激化的时候,那就像河堤决口,没有办法解救了。
在河南信阳教师讨薪的过程中,有的被扯掉横幅,有的被威胁,还有的被打进医院。“通过正当渠道表达诉求”说的很简单,而谁能告诉他们“正当渠道”在哪里?“正当渠道”反映这么久了有人理吗?
执政者应从谏如流,理性对待讨薪的教师。不要再习惯于“不解决老师提出的问题,只解决提出问题的老师”。人的本性是自利自爱,教师这个群体也不例外,都是凡人,没必要将其神化或妖魔化,他们应该回归到人的本真和生活的本质中去。执政者也应该努力履行职责维护教师的权益,尽力提高教师的待遇,让这个群体能在这个社会真实地、体面地生活下去,心无旁骛地教书育人!
(作者系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