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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纵观当前建筑市场的管理,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频频发生,建筑市场的管理秩序混乱,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已经迫在眉睫。本文从管理层面出发,分析了建筑市场管理的主要混乱现象, 并提出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
[关键词]建筑市场管理;现状;措施
前言
建筑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飞快发展,但随着建筑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市场管理的漏洞及混乱局面也日益突出。这些问题不仅危害着建筑业本身的健康发展,还危害着我国整个现代化经济建设。因此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一个有序的建筑市场十分必要。
一、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不招标投标。
一些建设单位不遵守法定的建设程序, 不招标投标, 发包行为不规范, 搞私下交易。有的任意肢解发包工程, 强行指定购买质次价高的建筑材料。这些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竞争。
2、非法挂靠, 层层转包。
目前建筑市场上流传着“ 一级企业中标, 二级企业进场, 三级企业管理, 包工头施工”的顺口溜, 形象地说明了建筑市场层层转包的现象。
3、私下交易,权钱交易。
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 有的承包单位为接任务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找门路、拉关系。有的以招标为幌子搞假招标, 以暗中泄露标底保证其中标为条件收受贿赂,从中谋取私利。
4、肢解工程,多头发包。
有些建设单位在发包工程时,不是从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点和利益出发, 择优选定总承包商, 而是考虑“摆平”各方面的关系, 将一个不应该分割的工程人为地层层肢解。
5、权力干预,以权代法。
一些行政机关和部门为了自身的利益, 给建设工程发包的正常秩序设置障碍, 封锁市场。个别领导干部利用关系网和工作之便, 为自己的亲属、朋友介绍工程, 谁的权力大, 谁的关系硬, 谁就可能承包到工程,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6行业垄断,强行交易。
个别有审批权的机构, 或工程项目配套单位, 在工程项目承包中, 强行垄断与行业、专业有关的项目, 或者逼迫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必须采购某指定厂家生产的材料, 严重损害了施工单位的利益甚至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二、规范建筑市场监管方式探讨
建筑市场不规范原因的多重性和多面性表现。要求我们对建筑市场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所谓综合治理指全面的、多层次的和持续的治理,即对涉及建筑工程的各领域、各行业、各部门的规范, 对建筑市场各主体、各种活动、各种关系以及管理部门的规范; 是对建设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各环节的规范, 是建筑市场逐渐完善和发展的过程。
1狠抓对建设单位的管理,坚决堵住建筑市场的混乱的缺口。
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方位参与者, 一项单位的工程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使用准备阶段和保修阶段, 分别由不同单位完成这些任务, 而这些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利益均由建设单位来管理和调节。从目前情况来看,一些建设單位时有规避招标、边开工建设,边办理施工许可证现象。尤其是一些重点工程。所以,抓建筑市场,应充分认识建设单位在建筑市场中的地位、作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抓住这个“牛鼻子”积极引导和培育,使其自觉接受建筑市场的管理,坚决堵住建筑市场的混乱的缺口。
2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建筑市场的监管合力。
首先是招投标管理要严格把关,保证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 确保把工程承发包给那些靠质量、靠信誉、抓管理求生存的企业;其次是质监、安监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督管理,要摆正自己的位子,千万不能去充当施工企业的“ 质检员”、“ 安全员”,要紧紧抓住建筑施工企业,监督企业的各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其次是严格推行工程竣工备案制度。工程竣工备案制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从“运动员”转变为“裁判员”,质量监督机构不再签发建筑产品的合格证, 而是由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各负其责,分别签发“合格证”,明确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
3 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发展中介服务时培育建筑市场的主要内容。
在工程发包时, 建设单位必须拥有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管理的能力, 否则就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在目前建筑市场不成熟的条件下,政府一方面作为建设项目的投资人, 要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 控制业主和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另一方面又要作为市场管理、公共服务的角色,对腐败现象、工程质量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监督。这些管理责任,仅仅依靠政府机构自身的力量,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工程监理这个角色, 正好可以作为实现政府上述管理职责的膀臂, 实现政府对建设项目进行微观管理的目的。有工程监理的参与, 对某些建设单位基建管理人员不法行为的限制,是工程质量、安全的保证,因此,要加大推行工程监理制度。
4 破除各种部门、行业垄断,保证建筑市场的统一性。
目前有些专业部门在建筑业企业已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条件下,仍然进行重复审查,设置资信登记、施工许可等市场准入限制,以其本行业的资信或许可代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管理。对未经资信登记的建筑业企业,即使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的资质证书, 也不得进入其相应专业部门的工程建设市场, 人为造成市场准入制度的不统一,形成了行业垄断和部门分割。这种行业垄断行为, 违背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严重阻碍了全国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从长远看,也不利于本行业的发展,不利于队伍素质和工程质量的提高。要想真正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仅仅靠部门规章显然是不够的,因为一个行业部门的权力毕竟有限,其约束力和法律严格性都有所欠缺。
因此,各级政府应该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打破地区、行业封锁,确保建筑市场逐步形成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达到各地区无障碍自由流动, 形成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 是当前建筑市场治乱、防腐的迫切需要, 也是保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内在要求。而保证公共权力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建筑市场服务的严密监控系统, 是防止建筑领域里的公共权力受托者滥用权力, 以权谋私的完整制约的体系。
参考文献
[1]高洪亮. 中国建筑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J]. 辽宁经济. 2007(08)
[2]吴玉琢,康永丹,张伟. 建筑市场管理浅析[J]. 科技信息(学术研究). 2007(20)
[3]王道权,周先军. 当前形势下建筑市场管理的问题和对策[J]. 中华建设. 2010(09)
[关键词]建筑市场管理;现状;措施
前言
建筑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飞快发展,但随着建筑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市场管理的漏洞及混乱局面也日益突出。这些问题不仅危害着建筑业本身的健康发展,还危害着我国整个现代化经济建设。因此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一个有序的建筑市场十分必要。
一、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不招标投标。
一些建设单位不遵守法定的建设程序, 不招标投标, 发包行为不规范, 搞私下交易。有的任意肢解发包工程, 强行指定购买质次价高的建筑材料。这些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竞争。
2、非法挂靠, 层层转包。
目前建筑市场上流传着“ 一级企业中标, 二级企业进场, 三级企业管理, 包工头施工”的顺口溜, 形象地说明了建筑市场层层转包的现象。
3、私下交易,权钱交易。
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 有的承包单位为接任务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找门路、拉关系。有的以招标为幌子搞假招标, 以暗中泄露标底保证其中标为条件收受贿赂,从中谋取私利。
4、肢解工程,多头发包。
有些建设单位在发包工程时,不是从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点和利益出发, 择优选定总承包商, 而是考虑“摆平”各方面的关系, 将一个不应该分割的工程人为地层层肢解。
5、权力干预,以权代法。
一些行政机关和部门为了自身的利益, 给建设工程发包的正常秩序设置障碍, 封锁市场。个别领导干部利用关系网和工作之便, 为自己的亲属、朋友介绍工程, 谁的权力大, 谁的关系硬, 谁就可能承包到工程,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6行业垄断,强行交易。
个别有审批权的机构, 或工程项目配套单位, 在工程项目承包中, 强行垄断与行业、专业有关的项目, 或者逼迫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必须采购某指定厂家生产的材料, 严重损害了施工单位的利益甚至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二、规范建筑市场监管方式探讨
建筑市场不规范原因的多重性和多面性表现。要求我们对建筑市场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所谓综合治理指全面的、多层次的和持续的治理,即对涉及建筑工程的各领域、各行业、各部门的规范, 对建筑市场各主体、各种活动、各种关系以及管理部门的规范; 是对建设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各环节的规范, 是建筑市场逐渐完善和发展的过程。
1狠抓对建设单位的管理,坚决堵住建筑市场的混乱的缺口。
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方位参与者, 一项单位的工程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使用准备阶段和保修阶段, 分别由不同单位完成这些任务, 而这些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利益均由建设单位来管理和调节。从目前情况来看,一些建设單位时有规避招标、边开工建设,边办理施工许可证现象。尤其是一些重点工程。所以,抓建筑市场,应充分认识建设单位在建筑市场中的地位、作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抓住这个“牛鼻子”积极引导和培育,使其自觉接受建筑市场的管理,坚决堵住建筑市场的混乱的缺口。
2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建筑市场的监管合力。
首先是招投标管理要严格把关,保证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 确保把工程承发包给那些靠质量、靠信誉、抓管理求生存的企业;其次是质监、安监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督管理,要摆正自己的位子,千万不能去充当施工企业的“ 质检员”、“ 安全员”,要紧紧抓住建筑施工企业,监督企业的各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其次是严格推行工程竣工备案制度。工程竣工备案制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从“运动员”转变为“裁判员”,质量监督机构不再签发建筑产品的合格证, 而是由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各负其责,分别签发“合格证”,明确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
3 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发展中介服务时培育建筑市场的主要内容。
在工程发包时, 建设单位必须拥有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管理的能力, 否则就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在目前建筑市场不成熟的条件下,政府一方面作为建设项目的投资人, 要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 控制业主和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另一方面又要作为市场管理、公共服务的角色,对腐败现象、工程质量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监督。这些管理责任,仅仅依靠政府机构自身的力量,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工程监理这个角色, 正好可以作为实现政府上述管理职责的膀臂, 实现政府对建设项目进行微观管理的目的。有工程监理的参与, 对某些建设单位基建管理人员不法行为的限制,是工程质量、安全的保证,因此,要加大推行工程监理制度。
4 破除各种部门、行业垄断,保证建筑市场的统一性。
目前有些专业部门在建筑业企业已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条件下,仍然进行重复审查,设置资信登记、施工许可等市场准入限制,以其本行业的资信或许可代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管理。对未经资信登记的建筑业企业,即使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的资质证书, 也不得进入其相应专业部门的工程建设市场, 人为造成市场准入制度的不统一,形成了行业垄断和部门分割。这种行业垄断行为, 违背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严重阻碍了全国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从长远看,也不利于本行业的发展,不利于队伍素质和工程质量的提高。要想真正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仅仅靠部门规章显然是不够的,因为一个行业部门的权力毕竟有限,其约束力和法律严格性都有所欠缺。
因此,各级政府应该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打破地区、行业封锁,确保建筑市场逐步形成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达到各地区无障碍自由流动, 形成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 是当前建筑市场治乱、防腐的迫切需要, 也是保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内在要求。而保证公共权力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建筑市场服务的严密监控系统, 是防止建筑领域里的公共权力受托者滥用权力, 以权谋私的完整制约的体系。
参考文献
[1]高洪亮. 中国建筑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J]. 辽宁经济. 2007(08)
[2]吴玉琢,康永丹,张伟. 建筑市场管理浅析[J]. 科技信息(学术研究). 2007(20)
[3]王道权,周先军. 当前形势下建筑市场管理的问题和对策[J]. 中华建设. 2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