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关键词] 企业创新; 集体经济; 现代产权制度
[中图分类号] F121.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962(2004)03-0047-02
2003年12月27—28日,中央党校《理论前沿》杂志社主办的“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企业创新发展理论研讨会”在重庆市召开,来自中央党校、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学者40余人出席了研讨会。会议围绕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对当前企业改革中的一些难点和焦点问题集思广益、求真务实,既注重理论探索,更重视实践创新。大家一致认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基础和关键。
一、十六届三中全会在经济理论方面的创新
与会专家认为,十六届三中全会对经济改革的重大突破与创新主要表现在:第一次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对传统单一成分的公有制概念的一个历史性突破,也是对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创新与发展。第一次提出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重大意义在于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第一次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领域。第一次提出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第一次提出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专家认为,在理论上深入认识和在实践中认真推进这几个“第一次”,对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具有重要的体制保障和动力推进作用。
二、推进企业创新发展的重点和难点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当前影响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是产权问题。如果产权问题没有解决好,一切的交易都无从谈起。交易无从谈起,市场也就无从谈起,我们不能在市场当中通过各种各样的交易来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企业的创新和发展也必然成为没有市场经济作支撑的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与会专家还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产权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1.关于产权的概念。专家认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列举性地对产权下了一个定义,即产权是指物权、债权、资产权和股权等各种财产权力的总称。在党的文件里面对产权下这样一个定义,体现了党治理国家思想的与时俱进和对财产权利的一种保护。也有专家提出,任何权利都是法律上的权利,没有法律上的规定,它不可能成为权利;从产权实践来看,不能仅仅从经济学意义来理解产权,而应该从法学角度下定义,即产权指财产所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不包括债权。
2.关于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专家认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并用十六个字来表述它的基本内容,这与当前我国产权基础管理工作实践是相符的。国务院通过的我国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能主要有四项:产权界定的职能、产权纠纷调整的职能、资产划转的职能、产权登记的职能。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首先就是为了使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够实现法律上的严格保护和流转顺畅。还有的专家用“四化”来表述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内涵:一是资本的归属必须明晰化;二是资产的责任必须明确化;三是产权的交易必须规则化;四是产权的流转必须有序化。
3.关于产权的功能。一些专家认为,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功与否主要看产权的功能是否得到充分合理的发挥。产权的功能主要有四项:一是激励功能。目前实行的企业领导者年薪制等其他奖励办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激发企业领导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别是对于成长性较好的高科技企业,发挥产权的激励功能(如股权),才能真正达到激发企业领导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目的。二是约束功能。我国很多国有企业留不住人才的根本原因,一个是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机制不灵活,另一个是没有产权的约束。通过产权的约束功能把人才留住,跟企业的发展捆绑起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企业才会发展和壮大。三是界定功能。产权清楚了,才能明示人们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四是优化资源配置功能。产权交易要规则化,要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市场经济就是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其前提就是产权清晰化。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主体,这是非常必要非常及时的。
三、 关于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为集体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围绕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与会的领导和专家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关于集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大家充分肯定了集体经济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就把集体经济的地位用党的文件的形式肯定了下来,这一点毋庸置疑。
2.如何界定集体经济的产权。专家认为:首先要加强对集体经济的立法。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集体经济进行立法,先后出台了《城镇集体企业条例》、《乡村集体企业条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这三个关于集体经济的法规,对于当时集体经济的发展、产权的保护和自主权的维护起了很大的作用。从90年代中期开始,集体经济出现下滑,至2002年城镇集体经济只有1100万人,下降了三分之二。造成我国集体经济越来越萎缩,从业人数越来越少的一个基本原因是,关于集体经济的改革没有进一步的政策规定。过去我们说,在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企业叫集体企业。所谓“一定范围”,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企业这个范围,二是指集体经济联合组织这个范围。那么,按照民法的规定,企业职工和企业财产的关系,一种是按份共有,一种是共同共有,二者的差别是很大的。当企业的产权和职工的个人利益没有直接联系的时候,企业的内部发展机制就会越来越糟。因此,加强对集体经济的立法,积极探索新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产权表现形式应该成为下一步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的重点。
其次,要正确处理集体企业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它的出资人的关系。我国法律规定,集体企业的厂长、经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但实际的情况是,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由上级任命的,集体企业的发展要受制于它的上级管理部门或出资人。于是就出现了在产权改革的情况下,一些效益好的集体企业资产被强行划走,一些效益不好的集体企业则被强行踢出。这些不利于集体经济发展的做法,说到底,都与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资产划分不清有关系。
3.关于集体企业改制问题。专家认为:第一,集体企业改制势在必行,不能再拖了;第二,改制的基本方针要以尊重劳动者权利为基点,以劳动者受益、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标;第三,在改制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三重关系,尊重劳动者权利,政府不与民争利;第四,改制应朝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去解决具体问题,不搞“一刀切”。
4.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定性问题。参加研讨会的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一致认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集体经济的一种最基本的表现形式,它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城镇劳动就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我国几次就业高峰中都发挥了促进就业、稳定社会的重要作用。1978—2002年,24年间,中央曾多次就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性质、作用、发展方向、税收优惠、产权归属等问题予以明确规定,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发展予以高度重视和政策支持。当前,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中央和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进一步强调了劳服企业在促进就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对劳服企业作为集体经济的一种最基本的表现形式,无论是在理论上、政策上和实践中,还是在新形势下的发展前景和重要作用上都是不容置疑的。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校刊社)
[中图分类号] F121.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962(2004)03-0047-02
2003年12月27—28日,中央党校《理论前沿》杂志社主办的“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企业创新发展理论研讨会”在重庆市召开,来自中央党校、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学者40余人出席了研讨会。会议围绕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对当前企业改革中的一些难点和焦点问题集思广益、求真务实,既注重理论探索,更重视实践创新。大家一致认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基础和关键。
一、十六届三中全会在经济理论方面的创新
与会专家认为,十六届三中全会对经济改革的重大突破与创新主要表现在:第一次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对传统单一成分的公有制概念的一个历史性突破,也是对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创新与发展。第一次提出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重大意义在于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第一次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领域。第一次提出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第一次提出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专家认为,在理论上深入认识和在实践中认真推进这几个“第一次”,对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具有重要的体制保障和动力推进作用。
二、推进企业创新发展的重点和难点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当前影响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是产权问题。如果产权问题没有解决好,一切的交易都无从谈起。交易无从谈起,市场也就无从谈起,我们不能在市场当中通过各种各样的交易来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企业的创新和发展也必然成为没有市场经济作支撑的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与会专家还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产权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1.关于产权的概念。专家认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列举性地对产权下了一个定义,即产权是指物权、债权、资产权和股权等各种财产权力的总称。在党的文件里面对产权下这样一个定义,体现了党治理国家思想的与时俱进和对财产权利的一种保护。也有专家提出,任何权利都是法律上的权利,没有法律上的规定,它不可能成为权利;从产权实践来看,不能仅仅从经济学意义来理解产权,而应该从法学角度下定义,即产权指财产所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不包括债权。
2.关于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专家认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并用十六个字来表述它的基本内容,这与当前我国产权基础管理工作实践是相符的。国务院通过的我国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能主要有四项:产权界定的职能、产权纠纷调整的职能、资产划转的职能、产权登记的职能。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首先就是为了使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够实现法律上的严格保护和流转顺畅。还有的专家用“四化”来表述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内涵:一是资本的归属必须明晰化;二是资产的责任必须明确化;三是产权的交易必须规则化;四是产权的流转必须有序化。
3.关于产权的功能。一些专家认为,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功与否主要看产权的功能是否得到充分合理的发挥。产权的功能主要有四项:一是激励功能。目前实行的企业领导者年薪制等其他奖励办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激发企业领导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别是对于成长性较好的高科技企业,发挥产权的激励功能(如股权),才能真正达到激发企业领导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目的。二是约束功能。我国很多国有企业留不住人才的根本原因,一个是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机制不灵活,另一个是没有产权的约束。通过产权的约束功能把人才留住,跟企业的发展捆绑起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企业才会发展和壮大。三是界定功能。产权清楚了,才能明示人们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四是优化资源配置功能。产权交易要规则化,要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市场经济就是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其前提就是产权清晰化。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主体,这是非常必要非常及时的。
三、 关于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为集体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围绕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与会的领导和专家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关于集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大家充分肯定了集体经济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就把集体经济的地位用党的文件的形式肯定了下来,这一点毋庸置疑。
2.如何界定集体经济的产权。专家认为:首先要加强对集体经济的立法。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集体经济进行立法,先后出台了《城镇集体企业条例》、《乡村集体企业条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这三个关于集体经济的法规,对于当时集体经济的发展、产权的保护和自主权的维护起了很大的作用。从90年代中期开始,集体经济出现下滑,至2002年城镇集体经济只有1100万人,下降了三分之二。造成我国集体经济越来越萎缩,从业人数越来越少的一个基本原因是,关于集体经济的改革没有进一步的政策规定。过去我们说,在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企业叫集体企业。所谓“一定范围”,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企业这个范围,二是指集体经济联合组织这个范围。那么,按照民法的规定,企业职工和企业财产的关系,一种是按份共有,一种是共同共有,二者的差别是很大的。当企业的产权和职工的个人利益没有直接联系的时候,企业的内部发展机制就会越来越糟。因此,加强对集体经济的立法,积极探索新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产权表现形式应该成为下一步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的重点。
其次,要正确处理集体企业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它的出资人的关系。我国法律规定,集体企业的厂长、经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但实际的情况是,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由上级任命的,集体企业的发展要受制于它的上级管理部门或出资人。于是就出现了在产权改革的情况下,一些效益好的集体企业资产被强行划走,一些效益不好的集体企业则被强行踢出。这些不利于集体经济发展的做法,说到底,都与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资产划分不清有关系。
3.关于集体企业改制问题。专家认为:第一,集体企业改制势在必行,不能再拖了;第二,改制的基本方针要以尊重劳动者权利为基点,以劳动者受益、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标;第三,在改制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三重关系,尊重劳动者权利,政府不与民争利;第四,改制应朝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去解决具体问题,不搞“一刀切”。
4.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定性问题。参加研讨会的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一致认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集体经济的一种最基本的表现形式,它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城镇劳动就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我国几次就业高峰中都发挥了促进就业、稳定社会的重要作用。1978—2002年,24年间,中央曾多次就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性质、作用、发展方向、税收优惠、产权归属等问题予以明确规定,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发展予以高度重视和政策支持。当前,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中央和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进一步强调了劳服企业在促进就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对劳服企业作为集体经济的一种最基本的表现形式,无论是在理论上、政策上和实践中,还是在新形势下的发展前景和重要作用上都是不容置疑的。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校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