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9年我国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经过3年的努力,今年试点范围将达到农村人口的60%,部分省份已经实现了全覆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群众欢迎,基层政府积极,社会各界肯定,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农工程、民心工程,成为我国社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但是,由于这项工作仍然处于起步试行阶段,在政策上、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完善。譬如新农保的前期试点实行的是申报制,试点地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而要实现全覆盖,经济相对困难地区的经济压力会变得突出;再如试点初期,新农保工作的重点在参保缴费、按时足额发放方面,新农保与其他制度的衔接转移工作相对滞后;还如新农保工作服务对象面广量大,如何开展适应新农保特点的管理工作需要不断地进行研究,等等。为此,本文从实践的角度,对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管理方法提出一些意见,希望对全面健康推进新农保工作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加快出台新农保与其他养老制度之间的衔接转移政策
新农保制度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相同,但是与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我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农村户籍人员转为城镇户籍人员、新农保参保人员进城务工、新农保参保人员承包国家的土地被征收等现象的出现,都会遇到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转移问题。同时,随着农村土地集约化水平的提高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新农保参保人员将会分化为城镇居民、企业职工以及像国外一样的农业工人,新农保制度如何与为农业工人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同样是绕不开的课题。因此,跨制度的转移,不同制度的衔接,特别是新农保与职工保险之间的转移衔接,是完善新农保制度一项重要而且紧迫的任务。有了顺畅的转移衔接办法,农民的身份不管怎样变化,社会保险关系都不会间断,新农保制度才会具有更强的吸引力,才会长期健康稳定地发展下去。
二、研究解决困难地区财政压力过大问题
在现行制度下,开展新农保工作需要地方财力解决的部分,主要是个人缴费的财政补贴部分和国家拨付基础养老金没有到位时的地方垫付资金。缴费补贴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由省级财政全部负担;一种是由省级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如果按照国家规定的每人补贴30元,县级财政负担一半的情况计算,对于有10万人参保缴费的试点县,县级财政全年支出需要150万元,再加上县级财政垫付的基础养老金(按每个县2万人享受待遇,待遇标准为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每月55元,每年垫支6个月计算,约为660万元),会给年财政收入在一亿元以内的县带来沉重的负担。因此,应当科学设定评判标准,对于相对困难的试点县缴费补贴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或者全部试点县缴费补贴都由省级财政负担,原地方财政的补贴作为地方附加补贴予以保留,用来体现地区差异,在有能力的地方提高待遇标准。同时,规范国家基础养老金拨付时限,缩短资金在途时间,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三、探索参保缴费和养老金发放服务外包的经办方式
新农保工作的重心在村镇,参保缴费和养老金发放都要在村一级实现。按照国家的经办规程,新农保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都要实现社会化,即钱在银行走,数在网上传。但是,由于各类金融机构在乡村一级基本上都没有营业网点,社保经办机构也没有工作网点,很多地方通过临时性的乡村协办员与金融机构临时性派出人员合作办公,开展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全程由两人或多人操作,增加了工作成本。有些地方为简化程序,甚至违反经办规程,由村里的协办员直接收取现金,然后集中存入银行,大大增加了金融风险。由于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操作比较简单,多数环节是经办人员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应当尝试将其以服务外包的方式,由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承担。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创新将服务末端延伸到乡村,经办机构通过与金融机构联网的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政策和要求做好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工作,以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更为重要的是有利于资金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金融机构可以综合性地制定工作方案,改善服务方法,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做好参保征缴和待遇发放工作。
四、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符合新农保特点的参保人员生存认证体系
新农保服务对象面广量大,基本上生活在农村,经办工作主要依靠生活在乡村的工作人员。受乡情、亲情影响,这些人员面对面地开展生存认证非常困难。同时,由于交通不便,数量太多,也不可能通过跨乡村或组织集中活动进行生存认证。随着时间的推移,冒领基础养老金的问题会逐步增加。为此,应当通过信息化的手段进行生存认证,在采集参保信息时储存必要的个性化的认证信息,如人脸影像、指纹印迹等,在数据向上级集中的基础上,以年度为周期,由本人通过互联网终端设备自主进行生存认证。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乡村,可由经办人员携带便携设备提供认证服务,对于跨地域居住人员,也可以在居住地通过互联网进行生存认证。对于没有参加生存认证的人员,由经办管理机构通知金融机构停发基础养老金。如果当事人之后补办了认证手续,即恢复基础养老金发放;如果当事人没有补办认证手续的,经办机构作死亡处理。这样,避免了乡村经办人员在生存认证过程中乡情、亲情的困扰,也解决了人员流动带来的生存认证困难,将会提高生存认证质量,维护基金的安全。
五、抓紧改变新农保基金管理层次过低问题
目前,多数省份新农保基金由试点县管理。在缺乏外在监督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很容易出现动用个人账户基金发放养老待遇的冲动。如果个人账户基金挪用不还,国家拨付的基础养老金再用于其他项目,长此以往,就会形成巨大的财务亏空,影响这项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也会失信于民。因此,新农保工作在一开始就明确规定,要做实个人账户,不许动用个人账户基金发放基础养老金。但是,最安全的办法是提高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层次,上划到没有直接发放任务的上级部门管理,在职责相对超脱的情况下,保证基金的安全。同时,相对集中的新农保基金,远远大于分散在各县管理的基金规模,在国家放开基金运营政策后,将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六、建立科学化、日常化的宏观管理机制
新农保参保人员规模巨大,如何建立科学化、日常化的宏观管理机制,是保证新农保工作长期健康运转的重要手段。新农保制度简单,参保人数与基金变化的函数关系清楚,要抓住参保人数这个关键,建立科学化、日常化的宏观管理机制,随时发现运行中的异常现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当地人口变动、就业变动的规律,确定科学的变动系数,以此为依据,定期地对新农保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要严密监控成规模人员的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按照政策进行处理。要定期将人员变动情况与基金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对于异常情况要找出原因,分清性质,区别对待,认真解决。为此,要全面提高新农保工作信息化水平,各项业务要实现联网对接,用信息化手段经办业务,传递信息,业务数据向上级集中,尽快实现省级管理,并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全国管理。
作者: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责编/张立新)
一、加快出台新农保与其他养老制度之间的衔接转移政策
新农保制度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相同,但是与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我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农村户籍人员转为城镇户籍人员、新农保参保人员进城务工、新农保参保人员承包国家的土地被征收等现象的出现,都会遇到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转移问题。同时,随着农村土地集约化水平的提高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新农保参保人员将会分化为城镇居民、企业职工以及像国外一样的农业工人,新农保制度如何与为农业工人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同样是绕不开的课题。因此,跨制度的转移,不同制度的衔接,特别是新农保与职工保险之间的转移衔接,是完善新农保制度一项重要而且紧迫的任务。有了顺畅的转移衔接办法,农民的身份不管怎样变化,社会保险关系都不会间断,新农保制度才会具有更强的吸引力,才会长期健康稳定地发展下去。
二、研究解决困难地区财政压力过大问题
在现行制度下,开展新农保工作需要地方财力解决的部分,主要是个人缴费的财政补贴部分和国家拨付基础养老金没有到位时的地方垫付资金。缴费补贴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由省级财政全部负担;一种是由省级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如果按照国家规定的每人补贴30元,县级财政负担一半的情况计算,对于有10万人参保缴费的试点县,县级财政全年支出需要150万元,再加上县级财政垫付的基础养老金(按每个县2万人享受待遇,待遇标准为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每月55元,每年垫支6个月计算,约为660万元),会给年财政收入在一亿元以内的县带来沉重的负担。因此,应当科学设定评判标准,对于相对困难的试点县缴费补贴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或者全部试点县缴费补贴都由省级财政负担,原地方财政的补贴作为地方附加补贴予以保留,用来体现地区差异,在有能力的地方提高待遇标准。同时,规范国家基础养老金拨付时限,缩短资金在途时间,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三、探索参保缴费和养老金发放服务外包的经办方式
新农保工作的重心在村镇,参保缴费和养老金发放都要在村一级实现。按照国家的经办规程,新农保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都要实现社会化,即钱在银行走,数在网上传。但是,由于各类金融机构在乡村一级基本上都没有营业网点,社保经办机构也没有工作网点,很多地方通过临时性的乡村协办员与金融机构临时性派出人员合作办公,开展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全程由两人或多人操作,增加了工作成本。有些地方为简化程序,甚至违反经办规程,由村里的协办员直接收取现金,然后集中存入银行,大大增加了金融风险。由于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操作比较简单,多数环节是经办人员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应当尝试将其以服务外包的方式,由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承担。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创新将服务末端延伸到乡村,经办机构通过与金融机构联网的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政策和要求做好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工作,以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更为重要的是有利于资金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金融机构可以综合性地制定工作方案,改善服务方法,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做好参保征缴和待遇发放工作。
四、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符合新农保特点的参保人员生存认证体系
新农保服务对象面广量大,基本上生活在农村,经办工作主要依靠生活在乡村的工作人员。受乡情、亲情影响,这些人员面对面地开展生存认证非常困难。同时,由于交通不便,数量太多,也不可能通过跨乡村或组织集中活动进行生存认证。随着时间的推移,冒领基础养老金的问题会逐步增加。为此,应当通过信息化的手段进行生存认证,在采集参保信息时储存必要的个性化的认证信息,如人脸影像、指纹印迹等,在数据向上级集中的基础上,以年度为周期,由本人通过互联网终端设备自主进行生存认证。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乡村,可由经办人员携带便携设备提供认证服务,对于跨地域居住人员,也可以在居住地通过互联网进行生存认证。对于没有参加生存认证的人员,由经办管理机构通知金融机构停发基础养老金。如果当事人之后补办了认证手续,即恢复基础养老金发放;如果当事人没有补办认证手续的,经办机构作死亡处理。这样,避免了乡村经办人员在生存认证过程中乡情、亲情的困扰,也解决了人员流动带来的生存认证困难,将会提高生存认证质量,维护基金的安全。
五、抓紧改变新农保基金管理层次过低问题
目前,多数省份新农保基金由试点县管理。在缺乏外在监督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很容易出现动用个人账户基金发放养老待遇的冲动。如果个人账户基金挪用不还,国家拨付的基础养老金再用于其他项目,长此以往,就会形成巨大的财务亏空,影响这项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也会失信于民。因此,新农保工作在一开始就明确规定,要做实个人账户,不许动用个人账户基金发放基础养老金。但是,最安全的办法是提高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层次,上划到没有直接发放任务的上级部门管理,在职责相对超脱的情况下,保证基金的安全。同时,相对集中的新农保基金,远远大于分散在各县管理的基金规模,在国家放开基金运营政策后,将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六、建立科学化、日常化的宏观管理机制
新农保参保人员规模巨大,如何建立科学化、日常化的宏观管理机制,是保证新农保工作长期健康运转的重要手段。新农保制度简单,参保人数与基金变化的函数关系清楚,要抓住参保人数这个关键,建立科学化、日常化的宏观管理机制,随时发现运行中的异常现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当地人口变动、就业变动的规律,确定科学的变动系数,以此为依据,定期地对新农保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要严密监控成规模人员的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按照政策进行处理。要定期将人员变动情况与基金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对于异常情况要找出原因,分清性质,区别对待,认真解决。为此,要全面提高新农保工作信息化水平,各项业务要实现联网对接,用信息化手段经办业务,传递信息,业务数据向上级集中,尽快实现省级管理,并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全国管理。
作者: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责编/张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