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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科技进步,人民收入提高,同时暴露出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从三鹿毒奶粉到瘦肉精,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政府和科研机构又都在做什么?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形势严峻,加强食品监管制度,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律缺失;安全保障
今年来,染色花椒、三鹿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等字眼一次又以此的冲击着国民的心灵和忍受极限。针对不断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国人已经人不可忍。上到国家领导人,下至各级政府部门,都开始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但是,怎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加大政府机关的监督固然可以起到一时的效果,但却治标不治本。只有通过法律制度的构建于完善,形成一种社会运行和管理的法律机制,规范和调整不良商贩的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诚信氛围,才是治本之策。
一、食品安全法规概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乎每个人健康和生命的头等大事。但是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自杀”西瓜、染色馒头,地沟油、三鹿奶粉,这些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不断被爆出问题,不经令人心忌,人们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们还能吃什么?
食品直接入口的性质就决定了,食品安全问题对人的伤害是不可回复的,食品安全的关键在于事前的监管而非事后的处置。在这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的背后,政府可谓难辞其咎,政府作为有形的手,在应该起到作用的地方放任商家自由,监管不力,并局限于后事的处置问题上。当几十万吃了毒奶粉大头娃娃出现以后,再商量赔偿事宜就真的晚了。政府监管不力的背后,还是体质的不完善和法律法规的缺失。
二、食品安全法律缺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品安全专门法律不断出来,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卫生法》。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黑心商家违法经营的概率,保障了人民的健康。但《食品卫生法》颁布至今已有十余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有的法律制度已经难以符合当今市场经济的发展。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体系存在缺欠,急需修改和完善。
1.没有形成全面的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体系
当今社会,存在许多滥用农药、化肥、兽药、添加剂等源头污染现象,这些问题很多都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不配套引起的。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为主,附加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一些法律法规。但没有形成完整、系统、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
2.法律法规更新慢,可操作性不强
今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我国的《食品卫生法》形同虚设,切颁布至今没有修改过。其他法律法规也有类似情况。例如在“瘦肉精”一案中,《食品卫生法》就没有相关内容规定,对一些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只是简单责令停止营业和罚款,惩处力度小,威慑力不够。食品安全法律的老旧不时宜,也降低了执法力度,可操作性大大下降。
3.法律法规模糊,部门职责不清
现行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只是对食品质量,生产,销售做了大概的规定,没有具体到细节,也没有相对应的法律规章来补充和完善,这就使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另外,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部门繁多,但各个部门之间职责不清,经常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的情况。对此,缺少相关的法律制度予以规范,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
三、食品安全法律构建
1.积极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
一部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需要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来支持。《食品安全法》的实施,需要各食品安检部门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清理和规范法规和行政规章,与《食品安全法》不一致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修改或废止。尽快制定和完善配套制度,抓紧食品生产标准化、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格认证、食品质量安全监测,确定于《食品安全法》同步实施。食品卫生法律体系也亟需修改和完善,可以按照生产、消费、餐饮三个环节,整理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对此空白的区域,同时清理修改重复的法规。建立一套与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2.及时修改相关法律,增强其可操作性
针对目前食品安全领域暴露出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命健康,《食品安全法》已经不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心形势,不能反映和制约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就要进一步完善和建立新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以增强其可操作性,加大对造假销售者的惩处力度。
3.完善食品监督体系与执法工作
增强法律体系的综合性和具体性,在确保把食品生产、加工、运输、消费等各个步骤无死角的纳入到法律体系的通知,还必须确保和加强监督和执法工作,其中要进一步明确各个食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密切监督部门之间的合作,加强对食品各个环节的管理与监督,以此优化各部门间的力量配备,来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必须按照法律要求的“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从源头上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控,扩大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参考文献:
[1]沈慧芳.信用型社会中的道德诚信与法律[J].理论与现代化,2006,(3)
[2]杜荣霞,张立锋.诚信缺失的法律规制[J].法律研究,2007,(03):3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蔬菜冷链流通技术规范化操作规程[S].衛生部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材料二,2005.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业部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S].2006.6.
[5]季任天.质量技术监督法律基础[M].中国计量出版社,2003. 1-18.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律缺失;安全保障
今年来,染色花椒、三鹿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等字眼一次又以此的冲击着国民的心灵和忍受极限。针对不断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国人已经人不可忍。上到国家领导人,下至各级政府部门,都开始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但是,怎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加大政府机关的监督固然可以起到一时的效果,但却治标不治本。只有通过法律制度的构建于完善,形成一种社会运行和管理的法律机制,规范和调整不良商贩的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诚信氛围,才是治本之策。
一、食品安全法规概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乎每个人健康和生命的头等大事。但是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自杀”西瓜、染色馒头,地沟油、三鹿奶粉,这些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不断被爆出问题,不经令人心忌,人们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们还能吃什么?
食品直接入口的性质就决定了,食品安全问题对人的伤害是不可回复的,食品安全的关键在于事前的监管而非事后的处置。在这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的背后,政府可谓难辞其咎,政府作为有形的手,在应该起到作用的地方放任商家自由,监管不力,并局限于后事的处置问题上。当几十万吃了毒奶粉大头娃娃出现以后,再商量赔偿事宜就真的晚了。政府监管不力的背后,还是体质的不完善和法律法规的缺失。
二、食品安全法律缺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品安全专门法律不断出来,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卫生法》。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黑心商家违法经营的概率,保障了人民的健康。但《食品卫生法》颁布至今已有十余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有的法律制度已经难以符合当今市场经济的发展。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体系存在缺欠,急需修改和完善。
1.没有形成全面的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体系
当今社会,存在许多滥用农药、化肥、兽药、添加剂等源头污染现象,这些问题很多都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不配套引起的。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为主,附加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一些法律法规。但没有形成完整、系统、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
2.法律法规更新慢,可操作性不强
今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我国的《食品卫生法》形同虚设,切颁布至今没有修改过。其他法律法规也有类似情况。例如在“瘦肉精”一案中,《食品卫生法》就没有相关内容规定,对一些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只是简单责令停止营业和罚款,惩处力度小,威慑力不够。食品安全法律的老旧不时宜,也降低了执法力度,可操作性大大下降。
3.法律法规模糊,部门职责不清
现行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只是对食品质量,生产,销售做了大概的规定,没有具体到细节,也没有相对应的法律规章来补充和完善,这就使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另外,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部门繁多,但各个部门之间职责不清,经常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的情况。对此,缺少相关的法律制度予以规范,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
三、食品安全法律构建
1.积极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
一部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需要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来支持。《食品安全法》的实施,需要各食品安检部门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清理和规范法规和行政规章,与《食品安全法》不一致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修改或废止。尽快制定和完善配套制度,抓紧食品生产标准化、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格认证、食品质量安全监测,确定于《食品安全法》同步实施。食品卫生法律体系也亟需修改和完善,可以按照生产、消费、餐饮三个环节,整理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对此空白的区域,同时清理修改重复的法规。建立一套与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2.及时修改相关法律,增强其可操作性
针对目前食品安全领域暴露出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命健康,《食品安全法》已经不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心形势,不能反映和制约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就要进一步完善和建立新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以增强其可操作性,加大对造假销售者的惩处力度。
3.完善食品监督体系与执法工作
增强法律体系的综合性和具体性,在确保把食品生产、加工、运输、消费等各个步骤无死角的纳入到法律体系的通知,还必须确保和加强监督和执法工作,其中要进一步明确各个食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密切监督部门之间的合作,加强对食品各个环节的管理与监督,以此优化各部门间的力量配备,来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必须按照法律要求的“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从源头上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控,扩大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参考文献:
[1]沈慧芳.信用型社会中的道德诚信与法律[J].理论与现代化,2006,(3)
[2]杜荣霞,张立锋.诚信缺失的法律规制[J].法律研究,2007,(03):3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蔬菜冷链流通技术规范化操作规程[S].衛生部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材料二,2005.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业部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S].2006.6.
[5]季任天.质量技术监督法律基础[M].中国计量出版社,2003. 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