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美国频繁滥用域外管辖权,通过单边经济制裁推行对外政策,阻碍了世界各国正常的经济交往,各国纷纷颁布阻断法来维护本国的合法权益。基于中国的特殊国情,美国的经济制裁会在四种情况下对中国的国家安全、经济、政治和外交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情况一是美国对第三国的经济制裁作用于中国,情况二、三和四是美国对中国的经济制裁分别作用于第三国、美国自身和中国实体。在中国阻断法体系的建构中,应当优先阻断情况三和情况四,原则阻断情况一,适度阻断情况二。在中国阻断法的执法和司法中应当重点阻断情况三,灵活阻断情况一和情况四,谨慎阻断情况二,从而为应对和反制美国经济制裁提供法律工具和话语权武器。阻断法是一把“双刃剑”,会使私人主体和公权力机关处于“两难困境”,但这种“两难困境”是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应对美国经济制裁需要付出的“必不可少的代价”。目前,中国通过颁布《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和《反外国制裁法》,初步构建了应对和反制美国经济制裁的阻断法体系,这是中国应对和反制外国经济制裁实践的巨大进步,但该阻断法体系仍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中国在阻断法的立法和实施中应进退有度,在充分发挥阻断法工具价值的同时,兼顾阻断法的谦抑性,在维护国家宏观利益和个体微观利益之间寻求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