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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也在飞速发展,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建筑工程交易,不仅可以很好的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保护国家和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更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证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必须要求。但是在国内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不良行为和现象,因此,我们应该提高招投标管理工作,保证建筑行业能够在市场经济这个大环境中逐步公正化、规范化,使建筑行业能够健康、稳步的发展。
【关键词】 招投标;现状;应对策略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原则
(1)公开原则。此原则是指招投标的活动应具有较高的透明度,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的信息、条件、程序、结果均要公开。
(2)公平原则。这里说的公平是指民事主体的平等,所以要杜绝在招投标或是在订立合同前进行无理压价等违反平等原则的行为。
(3)公正原则。此原则是指要按照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标准,切实的做到实事求是地进行评标和决标。
(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指的是真实和合法,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违反诚实原则的行为都是无效的,而且要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和损害承担必要的责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一切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都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当前招投标市场的现状
(一)相关法律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在招投标方面的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出台的《招投标法》没有明确规范中标单位应具备何种条件,其他相关法律也只是不同地区的规范文件,对于管理招投标,还不具备足够的约束力,可操作性不强。不完善的规范导致了招投标过程中评委说了算,而所谓的评委也并不一定全都是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出意见,各投标单位如果私下做足了“工作”,中标也是轻而易举。
(二)围标、串标的情况严重
几个投标单位或企业之间事先串通好,投标过程中,通过刻意提高或降低投标价来限制竞争,将竞争对手排挤出局,最终某个单位中标,从而谋取利益。这种行为是建筑工程领域乃至社会诚信丧失的体现,使招投标变得没有意义,极大的影响了招投标的公正性,对建筑企业的利益造成了影响,同时也违反相关法律。
(三)评标方法欠合理
现在的招投标过程中,一些业主过分关注标价,而不重视其他的一些方面,部分施工单位抓住了这个特点,投机取巧,以低价抢标。这些施工单位并不一定具备足够资质、实力承建项目,但由于业主贪图便宜的心理,造成这些单位中标。那些不具备足够实力的单位,中标后直接分包给别的单位,自己什么也不做,还能从中获得利益。另外,随着社会进步,大部分施工技术和方案应用十分广泛,在评标过程中,很难区分出优劣,最终也只能通过标价高低来进行筛选,这使得评标方法过于单一和简单,对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化不利。
(四)行政越权干预
目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行政干预较为严重。许多招投标过程看似公平,但评标结果往往都不是评标委员会所能决定的,一些行政部门滥用职权,越权干涉,违反操作流程和法律法规,暗箱操作,强行确定哪家施工单位中标,最终以谋取私利。另外,部分地区政府部门也会起到政策指导作用,为了保护本地企业,会采用行政手段阻止其他投标单位中标。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投标的公正性,同时也滋生了很多腐败贪污现象,极大的提高了建筑的投资成本。
(五)监管力度不够
目前,由于各部门分工不明确、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等原因,招投标单位存在监管力度不够的情况。招投标过程中,由于监管的缺位问题,为一些想要谋取私利的人提供了机会,许多看似是为了方便建设单位和承包商的行为,实际上是为了自己从中谋取私利创造条件,提高了招投标的成本,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六)招投标代理有待完善
招投标代理具有投入少、风险低、回报高的特点,伴随着这一现象,大量的代理机构短时间涌入市场,代理服务质量逐渐下降。有些招标代理专业水平不够,有些代理不负责任,在招标时间仓促的情况下,编制的招标文件大量雷同,工程量清单漏项,项目特征描述不够准确和完整,直接影响施工单位报价的准确性,导致招标结果不合理。在招标过程中,还存在着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走“过场”的现象,一些招标单位,在招标前就内定好了中标企业,为了掩人耳目,使中标过程显得合理化,代理机构会和招标单位配合走好“过场”。目前,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严重地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七)资质审查存在弊端
目前,我国招投标过程中的资质审查存在着很大的弊端。一些招标单位为了省事,很大程度上简化了审查环节,导致了未对投标单位的技术水平、管理情况、声誉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一些投标单位抓住这一特点,在资质上虚报、谎报、造假、盗用有效证件参加投标,由于资质和实力都不足,最终导致了工程质量大大降低,同时也滋生了其他一些腐败现象。
三、我国招投标市场应对策略
(一)加强政府监管力度,提高招投标行为的规范性
我国目前招投标工作违规行为随处可见的根本原因还是监管力度的不足导致很多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敢于违规,再加上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到的经济利益又非常可观,巨大的利益使得很多人禁不住诱惑而通过违规操作牟利。因此作为政府监管部门应该提高自身的监管力度,依法进行招投标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招投标过程中不公平竞争、腐败交易、违规招标等行为,一旦发现类似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给予相关人员以严厉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追求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遏制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另外在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也要细化监管制度,做到每一个环节都能够有章可循,另外还要强调招投标过程各参与单位规范自身的招投标行为,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进行竞争,对于建设单位尤其要控制其在发布招标信息和资格预审阶段的招标行为,防止其通过违规手段刻意的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对于投标人则要严格控制其在投标过程中的报价以及行为,杜绝行贿事件的发生,在评标过程中要加强对于评标委员会各人员的监管,提高评标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二)加强造价部门的监管力度,保护参建各方的经济利益
造价监管部门对于建设单位的设计概算的审批要严格控制,尤其是在国有资产或者是国家融资的项目中,确保国有自然的合理化使用,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虽然造价监管部门不直接参与招投标工作,但是却是招投标的关键,造价监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概算往往就是建设单位也就是招标单位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是标底编制的重要依据,而对于施工单位也就是投标单位来说,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造价监管部门还要严格审核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杜绝投标单位低于成本报价,以牺牲工程质量来换取成本的平衡,对于建设单位为了追求最大利益而选择此类投标单位的现象要严格加以控制。
(三)重视招投标的前期工作,提高决策的准确性
不论对于招标单位还是投标单位,在正式的招投标之前都需要进行详尽的前期准备工作,招标单位要根据设计图纸合理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工程量清单来确定工程的设计概算,并将设计概算报送造价监管部门审批,并以获批的设计概算为基础编制招标控制价或者是标底。作为施工单位更是要注重前期的准备工作,根据招标单位发布的招标信息和设计图纸来分析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并且根据自身企业的施工定额来编制投标报价。另外也要实际的考察工程项目所在地,了解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为投标决策打下一个有力的基础。
四、结语
招投标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竞争,在这个竞争过程中,代理人与施工企业要采取正当的竞争手段进行招投标。目前,我国建筑行业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受到了专业人士的广泛关注,并针对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建筑行业的秩序,并且及时处理了建筑行业招投标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我国的政府部门要与建筑行业结合起来,使建筑行业的招投标工作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发展。
参考文献:
[1]宁永才.浅析招投标市场现状及对策[J].中国招标,2010,20:16-18.
[2]王燕军.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现状[J].山西建筑,2009,23:274-275.
[3]张俨.我国招投标市场问题与对策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1,14:5-6.
【关键词】 招投标;现状;应对策略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原则
(1)公开原则。此原则是指招投标的活动应具有较高的透明度,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的信息、条件、程序、结果均要公开。
(2)公平原则。这里说的公平是指民事主体的平等,所以要杜绝在招投标或是在订立合同前进行无理压价等违反平等原则的行为。
(3)公正原则。此原则是指要按照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标准,切实的做到实事求是地进行评标和决标。
(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指的是真实和合法,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违反诚实原则的行为都是无效的,而且要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和损害承担必要的责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一切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都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当前招投标市场的现状
(一)相关法律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在招投标方面的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出台的《招投标法》没有明确规范中标单位应具备何种条件,其他相关法律也只是不同地区的规范文件,对于管理招投标,还不具备足够的约束力,可操作性不强。不完善的规范导致了招投标过程中评委说了算,而所谓的评委也并不一定全都是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出意见,各投标单位如果私下做足了“工作”,中标也是轻而易举。
(二)围标、串标的情况严重
几个投标单位或企业之间事先串通好,投标过程中,通过刻意提高或降低投标价来限制竞争,将竞争对手排挤出局,最终某个单位中标,从而谋取利益。这种行为是建筑工程领域乃至社会诚信丧失的体现,使招投标变得没有意义,极大的影响了招投标的公正性,对建筑企业的利益造成了影响,同时也违反相关法律。
(三)评标方法欠合理
现在的招投标过程中,一些业主过分关注标价,而不重视其他的一些方面,部分施工单位抓住了这个特点,投机取巧,以低价抢标。这些施工单位并不一定具备足够资质、实力承建项目,但由于业主贪图便宜的心理,造成这些单位中标。那些不具备足够实力的单位,中标后直接分包给别的单位,自己什么也不做,还能从中获得利益。另外,随着社会进步,大部分施工技术和方案应用十分广泛,在评标过程中,很难区分出优劣,最终也只能通过标价高低来进行筛选,这使得评标方法过于单一和简单,对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化不利。
(四)行政越权干预
目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行政干预较为严重。许多招投标过程看似公平,但评标结果往往都不是评标委员会所能决定的,一些行政部门滥用职权,越权干涉,违反操作流程和法律法规,暗箱操作,强行确定哪家施工单位中标,最终以谋取私利。另外,部分地区政府部门也会起到政策指导作用,为了保护本地企业,会采用行政手段阻止其他投标单位中标。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投标的公正性,同时也滋生了很多腐败贪污现象,极大的提高了建筑的投资成本。
(五)监管力度不够
目前,由于各部门分工不明确、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等原因,招投标单位存在监管力度不够的情况。招投标过程中,由于监管的缺位问题,为一些想要谋取私利的人提供了机会,许多看似是为了方便建设单位和承包商的行为,实际上是为了自己从中谋取私利创造条件,提高了招投标的成本,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六)招投标代理有待完善
招投标代理具有投入少、风险低、回报高的特点,伴随着这一现象,大量的代理机构短时间涌入市场,代理服务质量逐渐下降。有些招标代理专业水平不够,有些代理不负责任,在招标时间仓促的情况下,编制的招标文件大量雷同,工程量清单漏项,项目特征描述不够准确和完整,直接影响施工单位报价的准确性,导致招标结果不合理。在招标过程中,还存在着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走“过场”的现象,一些招标单位,在招标前就内定好了中标企业,为了掩人耳目,使中标过程显得合理化,代理机构会和招标单位配合走好“过场”。目前,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严重地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七)资质审查存在弊端
目前,我国招投标过程中的资质审查存在着很大的弊端。一些招标单位为了省事,很大程度上简化了审查环节,导致了未对投标单位的技术水平、管理情况、声誉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一些投标单位抓住这一特点,在资质上虚报、谎报、造假、盗用有效证件参加投标,由于资质和实力都不足,最终导致了工程质量大大降低,同时也滋生了其他一些腐败现象。
三、我国招投标市场应对策略
(一)加强政府监管力度,提高招投标行为的规范性
我国目前招投标工作违规行为随处可见的根本原因还是监管力度的不足导致很多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敢于违规,再加上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到的经济利益又非常可观,巨大的利益使得很多人禁不住诱惑而通过违规操作牟利。因此作为政府监管部门应该提高自身的监管力度,依法进行招投标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招投标过程中不公平竞争、腐败交易、违规招标等行为,一旦发现类似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给予相关人员以严厉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追求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遏制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另外在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也要细化监管制度,做到每一个环节都能够有章可循,另外还要强调招投标过程各参与单位规范自身的招投标行为,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进行竞争,对于建设单位尤其要控制其在发布招标信息和资格预审阶段的招标行为,防止其通过违规手段刻意的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对于投标人则要严格控制其在投标过程中的报价以及行为,杜绝行贿事件的发生,在评标过程中要加强对于评标委员会各人员的监管,提高评标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二)加强造价部门的监管力度,保护参建各方的经济利益
造价监管部门对于建设单位的设计概算的审批要严格控制,尤其是在国有资产或者是国家融资的项目中,确保国有自然的合理化使用,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虽然造价监管部门不直接参与招投标工作,但是却是招投标的关键,造价监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概算往往就是建设单位也就是招标单位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是标底编制的重要依据,而对于施工单位也就是投标单位来说,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造价监管部门还要严格审核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杜绝投标单位低于成本报价,以牺牲工程质量来换取成本的平衡,对于建设单位为了追求最大利益而选择此类投标单位的现象要严格加以控制。
(三)重视招投标的前期工作,提高决策的准确性
不论对于招标单位还是投标单位,在正式的招投标之前都需要进行详尽的前期准备工作,招标单位要根据设计图纸合理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工程量清单来确定工程的设计概算,并将设计概算报送造价监管部门审批,并以获批的设计概算为基础编制招标控制价或者是标底。作为施工单位更是要注重前期的准备工作,根据招标单位发布的招标信息和设计图纸来分析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并且根据自身企业的施工定额来编制投标报价。另外也要实际的考察工程项目所在地,了解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为投标决策打下一个有力的基础。
四、结语
招投标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竞争,在这个竞争过程中,代理人与施工企业要采取正当的竞争手段进行招投标。目前,我国建筑行业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受到了专业人士的广泛关注,并针对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建筑行业的秩序,并且及时处理了建筑行业招投标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我国的政府部门要与建筑行业结合起来,使建筑行业的招投标工作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发展。
参考文献:
[1]宁永才.浅析招投标市场现状及对策[J].中国招标,2010,20:16-18.
[2]王燕军.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现状[J].山西建筑,2009,23:274-275.
[3]张俨.我国招投标市场问题与对策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1,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