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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熟市张青莲小学 六(5)中队
范梦婷:我们是快乐的小春笋,自强、自信、奋发、向上,在美好的家园茁壮成长。
娄臣辉:我们用勤劳的双手让中队更加美丽,用智慧的大脑为中队赢得荣誉。
蒋煜涵:在学校里,我们不光要学习文化知识,还要学习做人的道理,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陈瑞:好好珍惜与同学相处的岁月吧,它伴随我们一天天长大,一天天懂事,一天天勇敢,一天天成人。
秦奕秋:清晨的教室最迷人。你看,同学们都捧着心爱的课外书津津有味地读着,真不愧是“书香中队”。
周勇宇:“书香陪伴,快乐成长”是我们的口号,“莲小书香中队”是我们的荣誉。
昨天下午,支塘镇妇联邀请常熟市检察院检察员李娜阿姨到我们学校,给五年级的同学上一堂法制课。
这次讲座的主题是“成长成才,携法同行”。李阿姨从如何保护自己,怎样学法、懂法、守法等几方面为我们作了讲解。
在讲座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在当今社会,有很多和我们差不多大的未成年人,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不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了一些违反法律的事,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这是多么令人心痛呀!
听完讲座,我回家特意在网上查询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资料,其中,发生在校园中的这件事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下午,福泉市某中学初一学生陆某某与初二学生周某某因轻微摩擦产生矛盾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在拉扯过程中,愤怒的周某某不顾一切地抽刀刺向陆某某,导致陆某某受伤倒地,在周围打扫的同学也用扫把将周某某打成轻伤,而陆某某由于受伤过重,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一条鲜活年轻的生命离我们而去,留给家长的是无尽的伤痛。其实,只要稍有一点法律意识,像这样的惨剧是可以避免的。
作为学生的我们,除了学好科学文化知识,还应该适当学习点法律知识,懂得自我保护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每个同学应该从自己做起,学法、知法,做守法、用法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