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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资助政策对大学生的教育与资助给予了重大的帮助,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本文结合实际对高校资助政策提出了几点思考与建议。
关键字:资助政策;贫困生
· 【中图分类号】G649.2
一、高校资助体系的主要内容
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来的资助政策体系我们通常简称为“奖助贷”,即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奖助贷的“奖”是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助”是指以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为主的助学金; “贷”是指生源地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奖助贷”在高校大学生的学习与生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关于高校资助政策的几点思考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难度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由于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备申办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的资格,而如何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一个难点。第一,认定标准是否符合实际。在我校的贫困生认定办法中有明确的认定等级和参照标准,但是根据现实经济发展情况,贫困生认定标准偏低,不同的城市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差距较大。第二,如何核实贫困生的家庭实际情况。高校在认定贫困生基本上都是通过学生交上来的材料及在校表现判断,但是实际的家庭情况却很难核实。第三,如何对贫困生家庭经济保持动态的把握。学生的家庭情况不会是一层不变的,有转好也有遇事变坏的可能。
(二)奖励与资助比例失衡。高校资助政策体系面向全体学生,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资格申请奖学金或者助学帮助。在实际工作中所反映出来的情况是优秀学生获得的奖励少,贫困学生获得的资助力度大。这种情况会在学生中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既会打击优秀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又会助长贫困生不劳而获的思想。我校在2014—2015年中获得奖学金的学生人数为3096人,其中国家奖学金36人,,国家励志奖学金890人,各类社会奖学金共170人,勤工助学奖学金100人,助学贷款优秀学生奖学金100名,综合素质奖学金1800人。以上奖学金情况在将近3万在校生的基数上来说,奖励人数比例不高。而获得助学金学生人数超过5158人,其中国家助学金4050人,其他社会助学金408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金400人,临时困难补助300人。从以上数据看到奖学金与助学金比例设置不平衡。
(三)诚信还款完成率不足百分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贷款和高校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高校在助学贷款工作上的难点是如何做好催还到期贷款及利息。2014年10月20日,我校有1637笔学生贷款合同到期,贷款总额为848.6027万元。截止到10月底,共有1607合同提前结清,全校平均合同结清率为98.17%,贷款金额结清率为97.82%,违约未结清的30笔合同本金总额164271.83元,利息总额20351.54元,总计违约本息184623.37元。贷款到期学生由于诚信意识不强,时间观念模糊,操作手续不清晰等原因影响到期本息还款率。
(四)管理信息技术手段不够先进。高校资助政策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优秀学生具有重要的作用,而相关的奖助贷工作涉及面广,涉及时间长,办理的手续复杂,亟需引进电子化的管理信息技术软件。在我校,奖助贷方面的评选与办理暂时是以纸质材料来往,致使大量纸张浪费,存档累积成堆。既不便于整理,又容易丢失。
三、对高校资助政策实践中的一些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贫困生的家庭情况调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贫困生,必须落实贫困生情况,保证对非贫困生的公平。当前不具备获取贫困生家庭情况充分信息的条件,所以应当从实际出发。一是要依据学校的要求,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认定标准;二是要了解贫学生在校期间多方面的表现;三是要多与学生家长沟通,反馈学生在校情况并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变化;四是要和学生开展“面对面”单独的谈心谈话;五是要加强监督机制,杜绝弄虚作假。
(二)把握优秀学生奖励与贫困生资助的平衡点。优秀学生奖励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面涉及较广,对学生的影响较大,是学生较关注的一个方面。在平衡点的把握上要注意“重学助贫”双步走,科学的设置奖项与金额,减少贫困生资助重复率,避免奖学金金额普遍低于助学金的情况。
(三)加强受资助学生的思想教育。要在受资助学生中开展思想教育,从生活关心到心理关爱,维护贫困生的自尊心。开展自强自立教育,引导学生往积极方向发展。开展感恩教育与志愿服务活动,让学生从行动中学会感谢生命,感谢社会,感谢他人,感谢自己。
(四)多方联动,降低贷款违约率。为了降低贷款违约率,必须改进工作方式。首先,转变观念,改变催贷模式。从“任务式”变成“温馨服务式”,从“到期催还”变成“鼓励提前还款”。其次,建立贷款学生的个人诚信系统,记录诚信状态,与个人身份、金融、日常消费等方面挂钩。第三,高校与地方部门、银行、企业等方面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还贷环境。第四,加强违约的道德谴责与法律责任。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引入先进的管理信息技术手段。先进的管理信息技术手段有利于奖助贷一体化管理,减少学生的申请材料,提高管理人员的审核效率。除特殊文件外,有利于真正实现办公无纸化。
參考文献:
[1]肖海英.高校学生奖、助、贷方式转变的必要性探讨[J].管理教育,2008(9):139-140.
[2]孙章龙.我校奖助贷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8):110-116.
关键字:资助政策;贫困生
· 【中图分类号】G649.2
一、高校资助体系的主要内容
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来的资助政策体系我们通常简称为“奖助贷”,即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奖助贷的“奖”是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助”是指以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为主的助学金; “贷”是指生源地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奖助贷”在高校大学生的学习与生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关于高校资助政策的几点思考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难度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由于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备申办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的资格,而如何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一个难点。第一,认定标准是否符合实际。在我校的贫困生认定办法中有明确的认定等级和参照标准,但是根据现实经济发展情况,贫困生认定标准偏低,不同的城市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差距较大。第二,如何核实贫困生的家庭实际情况。高校在认定贫困生基本上都是通过学生交上来的材料及在校表现判断,但是实际的家庭情况却很难核实。第三,如何对贫困生家庭经济保持动态的把握。学生的家庭情况不会是一层不变的,有转好也有遇事变坏的可能。
(二)奖励与资助比例失衡。高校资助政策体系面向全体学生,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资格申请奖学金或者助学帮助。在实际工作中所反映出来的情况是优秀学生获得的奖励少,贫困学生获得的资助力度大。这种情况会在学生中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既会打击优秀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又会助长贫困生不劳而获的思想。我校在2014—2015年中获得奖学金的学生人数为3096人,其中国家奖学金36人,,国家励志奖学金890人,各类社会奖学金共170人,勤工助学奖学金100人,助学贷款优秀学生奖学金100名,综合素质奖学金1800人。以上奖学金情况在将近3万在校生的基数上来说,奖励人数比例不高。而获得助学金学生人数超过5158人,其中国家助学金4050人,其他社会助学金408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金400人,临时困难补助300人。从以上数据看到奖学金与助学金比例设置不平衡。
(三)诚信还款完成率不足百分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贷款和高校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高校在助学贷款工作上的难点是如何做好催还到期贷款及利息。2014年10月20日,我校有1637笔学生贷款合同到期,贷款总额为848.6027万元。截止到10月底,共有1607合同提前结清,全校平均合同结清率为98.17%,贷款金额结清率为97.82%,违约未结清的30笔合同本金总额164271.83元,利息总额20351.54元,总计违约本息184623.37元。贷款到期学生由于诚信意识不强,时间观念模糊,操作手续不清晰等原因影响到期本息还款率。
(四)管理信息技术手段不够先进。高校资助政策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优秀学生具有重要的作用,而相关的奖助贷工作涉及面广,涉及时间长,办理的手续复杂,亟需引进电子化的管理信息技术软件。在我校,奖助贷方面的评选与办理暂时是以纸质材料来往,致使大量纸张浪费,存档累积成堆。既不便于整理,又容易丢失。
三、对高校资助政策实践中的一些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贫困生的家庭情况调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贫困生,必须落实贫困生情况,保证对非贫困生的公平。当前不具备获取贫困生家庭情况充分信息的条件,所以应当从实际出发。一是要依据学校的要求,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认定标准;二是要了解贫学生在校期间多方面的表现;三是要多与学生家长沟通,反馈学生在校情况并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变化;四是要和学生开展“面对面”单独的谈心谈话;五是要加强监督机制,杜绝弄虚作假。
(二)把握优秀学生奖励与贫困生资助的平衡点。优秀学生奖励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面涉及较广,对学生的影响较大,是学生较关注的一个方面。在平衡点的把握上要注意“重学助贫”双步走,科学的设置奖项与金额,减少贫困生资助重复率,避免奖学金金额普遍低于助学金的情况。
(三)加强受资助学生的思想教育。要在受资助学生中开展思想教育,从生活关心到心理关爱,维护贫困生的自尊心。开展自强自立教育,引导学生往积极方向发展。开展感恩教育与志愿服务活动,让学生从行动中学会感谢生命,感谢社会,感谢他人,感谢自己。
(四)多方联动,降低贷款违约率。为了降低贷款违约率,必须改进工作方式。首先,转变观念,改变催贷模式。从“任务式”变成“温馨服务式”,从“到期催还”变成“鼓励提前还款”。其次,建立贷款学生的个人诚信系统,记录诚信状态,与个人身份、金融、日常消费等方面挂钩。第三,高校与地方部门、银行、企业等方面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还贷环境。第四,加强违约的道德谴责与法律责任。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引入先进的管理信息技术手段。先进的管理信息技术手段有利于奖助贷一体化管理,减少学生的申请材料,提高管理人员的审核效率。除特殊文件外,有利于真正实现办公无纸化。
參考文献:
[1]肖海英.高校学生奖、助、贷方式转变的必要性探讨[J].管理教育,2008(9):139-140.
[2]孙章龙.我校奖助贷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8):11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