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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翻译的性质"和"翻译的活动性质",译者行为自发受到语言制约和社会制约。"译者行为批评"作为一种翻译理论,它不但具有描述功能,而且具有一定的规约功能。其规约功能主要体现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对翻译行为的语言性自律和社会性自律。通过分析发现:译者行为批评提供的"求真-务实"连续统评价模式并不是一条刚性的翻译准则,而是给译者提供了一个可以衡量的尺度,帮助译者更加清楚地认识翻译的本质属性和社会属性,方便译者做出最合理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