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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与社会》课是我国义务教育课程体系的核心,它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国家公民良好道德品质的重任,而帮助学生参与社会、学习做人是《品德与社会》课的核心。《品德与社会》课程将“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为学生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成为具有爱心、责任心、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基础”作为总目标,实现了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和知识这几个目标的内在统一。可是,由于诸多客观和主观的原因使农村小学《品德与社会》课的教学常常偏离和违背了这一教学的总目标。本人长期从事农村小学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