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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国开行云南省分行就以“支持发展、服务云南”为己任,致力于履行金融机构支持省内新农村建设的社会责任,努力根据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2011年人民银行昆明中支结合云南省情,开创性地提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主导推进“一个创新、两个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助力“三农事业”发展。以此为契机,我行在人行昆明中支的大力支持下、在总行的指导下,以开发性金融理论为指导,不断创新融资模式,完善金融服务,竭尽全力支持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贯彻农村金融创新工作方面的措施
(一)完善制度建设
自2008年10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后,我行高度重视,先后下发了《贯彻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的通知》(开行发〔2008〕463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提高农业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开行党委发〔2010〕0003号)、《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开行办〔2010〕0131号)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贯彻落实农村金融创新工作的总体原则、支持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为如何做好农村金融创新工作指明了方向。在2011年人民银行昆明中支提出“一个创新、两个建设”工作后,我行结合之前的制度,进一步加深理解,提高认识,以金融服务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
(二)理顺工作机制
虽然我行网点机构有限,但历来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小企业等基层金融业务作为我行“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内容,进行重点业务推进。2007年5月,分行就加入云南省新农村建设发展促进会,致力于履行金融机构支持省内新农村建设的社会责任。多年来,分行在总行的指导下,以开发性金融理论为指导,坚持规划先行、机制建设、政府合作、市场运作,整合政府、金融同业、中介机构、企业等各方资源,不断创新融资模式,灵活运用“批发”的方式解决“零售”问题,实现金融服务的“全覆盖”,辐射广大县域地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制定工作方案
分行于2011年8月完成《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方案》,对省内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发展规划、支持现状、发展思路进行了分析,为今后加大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贯彻农村金融创新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
截至2012年底,我行涉农贷款余额244.33亿元,重点支持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农村低收入住房建设、农业产业化、农村中小企业、生源地助学贷款等领域,金融业务覆盖全省129个县市。近年来,对我省涉农贷款的支持力度一直呈上升趋势,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群策群力,积极探索农村金融产品服务模式
1.以“公司+农户”信贷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致富。选择带动性强的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扶持,利用企业贴近农户的优势,产销结合,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组织农户进行生产,达到降低市场风险和流通成本的目的,实现企业和农户经营互惠成长。
2.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支持农业企业发展和农户致富。以开发性金融理论为指导,与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建立良好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各类新型金融组织贴近市场的优势,立足我行小额贷款技术和IT系统建设优势,以批发资金等方式加强合作,努力缓解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问题。
3.整合行内外资源,开展涉农银团贷款。2011年5月与农业发展银行合作,实现对云县啤酒厂年产20万吨啤酒异地技改项目的银团贷款发放,帮助解决涉农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银团合作方式,既解决了一行规模约束问题,又实现了风险分散,促进金融机构间的合作。这是我行首次以直接银团方式对大额融资基础设施类项目以外的农村企业给予支持。
(二)积极开展县域规划,开拓农村金融服务创新
以开发性金融为指导,充分发挥我行融资规划优势,整合内外部专家资源,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各级规划编制,以规划先行、融资推动引领地方经济发展。几年来,我行规划工作覆盖了全省16个地州129个市县,并不断深入细化。2010年以来,分行积极参与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同时参与到地方580个城镇土地利用资源总体规划编制。2012年结合我行地区发展重点以及重点发展业务,选取重点州市采取市带县方式,进行地方系统性融资规划,帮助地方和企业指明发展方向,提供融资和融智服务。
三、农村金融创新工作典型案例
(一)模式基本情况
临沧市甘蔗产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贷款模式(贷款金额3460万元,涉及农户8717户),为云南分行利用临沧市中小企业机制建设成果,结合我行关于合作社农户贷款的业务规定,针对临沧市蔗糖产业发展实际,在涉农、民生业务方面的一次探索。简单来讲可以概括为“平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模式。
其中:平台指开发银行与临沧市政府合作确定的临沧市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临沧市工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开发银行与临沧市政府基层金融机制建设的成果,履行项目开发、评审、信贷管理等职能,作为项目的借款人。龙头企业指云南永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保证人。合作社为用款人,与开发银行、借款人一起签订三方借款合同,承担还本付息。农户为合作社甘蔗种植户,用款的资金需求主要为种苗款、肥料款及人工支出,为项目的最终用款人。
(二)模式特点
1.由中小企业平台作为合作社模式贷款借款人,充分体现了我行在临沧市中小企业机制建设方面的成果,以及在项目开发、信贷管理方面的优势。
2.同时纳入政府信用(机制)及龙头企业(永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信用,增强了对风险的缓释作用,实现了对农村金融的组织增信,解决农村、农民金融中最核心的信用缺失问题。
3.发挥永德糖业集团龙头企业的作用,建立了完善的现金流控制机制,基本实现了项目资金的封闭运行,有效的防范了项目信贷风险。
4.简化了合作社农户贷款运作流程,在增强项目风险防范的同时,充分利用已有机制建设成果,简化了项目开发、评审流程,适应了农村金融“短、频、快”的特点。
(三)操作流程
四、在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工作中的体会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一是农村金融创新工作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要结合当地的经济特点有针对性地研发金融产品,这样才能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对于农村金融创新工作要充满感情,只有这样才能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提供适合农村的金融服务。下一步,我行将加大力度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服务和创新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和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制度。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是一项长期工作,只有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理顺工作机制,才能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2.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方式,提高涉农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产品研发力度,扩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覆盖面。
3.加深与同业交流,取长补短,借鉴同业先进经验做法,争取使我行农村金融服务工作做得更好。
一、贯彻农村金融创新工作方面的措施
(一)完善制度建设
自2008年10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后,我行高度重视,先后下发了《贯彻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的通知》(开行发〔2008〕463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提高农业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开行党委发〔2010〕0003号)、《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开行办〔2010〕0131号)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贯彻落实农村金融创新工作的总体原则、支持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为如何做好农村金融创新工作指明了方向。在2011年人民银行昆明中支提出“一个创新、两个建设”工作后,我行结合之前的制度,进一步加深理解,提高认识,以金融服务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
(二)理顺工作机制
虽然我行网点机构有限,但历来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小企业等基层金融业务作为我行“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内容,进行重点业务推进。2007年5月,分行就加入云南省新农村建设发展促进会,致力于履行金融机构支持省内新农村建设的社会责任。多年来,分行在总行的指导下,以开发性金融理论为指导,坚持规划先行、机制建设、政府合作、市场运作,整合政府、金融同业、中介机构、企业等各方资源,不断创新融资模式,灵活运用“批发”的方式解决“零售”问题,实现金融服务的“全覆盖”,辐射广大县域地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制定工作方案
分行于2011年8月完成《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方案》,对省内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发展规划、支持现状、发展思路进行了分析,为今后加大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贯彻农村金融创新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
截至2012年底,我行涉农贷款余额244.33亿元,重点支持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农村低收入住房建设、农业产业化、农村中小企业、生源地助学贷款等领域,金融业务覆盖全省129个县市。近年来,对我省涉农贷款的支持力度一直呈上升趋势,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群策群力,积极探索农村金融产品服务模式
1.以“公司+农户”信贷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致富。选择带动性强的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扶持,利用企业贴近农户的优势,产销结合,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组织农户进行生产,达到降低市场风险和流通成本的目的,实现企业和农户经营互惠成长。
2.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支持农业企业发展和农户致富。以开发性金融理论为指导,与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建立良好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各类新型金融组织贴近市场的优势,立足我行小额贷款技术和IT系统建设优势,以批发资金等方式加强合作,努力缓解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问题。
3.整合行内外资源,开展涉农银团贷款。2011年5月与农业发展银行合作,实现对云县啤酒厂年产20万吨啤酒异地技改项目的银团贷款发放,帮助解决涉农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银团合作方式,既解决了一行规模约束问题,又实现了风险分散,促进金融机构间的合作。这是我行首次以直接银团方式对大额融资基础设施类项目以外的农村企业给予支持。
(二)积极开展县域规划,开拓农村金融服务创新
以开发性金融为指导,充分发挥我行融资规划优势,整合内外部专家资源,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各级规划编制,以规划先行、融资推动引领地方经济发展。几年来,我行规划工作覆盖了全省16个地州129个市县,并不断深入细化。2010年以来,分行积极参与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同时参与到地方580个城镇土地利用资源总体规划编制。2012年结合我行地区发展重点以及重点发展业务,选取重点州市采取市带县方式,进行地方系统性融资规划,帮助地方和企业指明发展方向,提供融资和融智服务。
三、农村金融创新工作典型案例
(一)模式基本情况
临沧市甘蔗产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贷款模式(贷款金额3460万元,涉及农户8717户),为云南分行利用临沧市中小企业机制建设成果,结合我行关于合作社农户贷款的业务规定,针对临沧市蔗糖产业发展实际,在涉农、民生业务方面的一次探索。简单来讲可以概括为“平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模式。
其中:平台指开发银行与临沧市政府合作确定的临沧市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临沧市工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开发银行与临沧市政府基层金融机制建设的成果,履行项目开发、评审、信贷管理等职能,作为项目的借款人。龙头企业指云南永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保证人。合作社为用款人,与开发银行、借款人一起签订三方借款合同,承担还本付息。农户为合作社甘蔗种植户,用款的资金需求主要为种苗款、肥料款及人工支出,为项目的最终用款人。
(二)模式特点
1.由中小企业平台作为合作社模式贷款借款人,充分体现了我行在临沧市中小企业机制建设方面的成果,以及在项目开发、信贷管理方面的优势。
2.同时纳入政府信用(机制)及龙头企业(永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信用,增强了对风险的缓释作用,实现了对农村金融的组织增信,解决农村、农民金融中最核心的信用缺失问题。
3.发挥永德糖业集团龙头企业的作用,建立了完善的现金流控制机制,基本实现了项目资金的封闭运行,有效的防范了项目信贷风险。
4.简化了合作社农户贷款运作流程,在增强项目风险防范的同时,充分利用已有机制建设成果,简化了项目开发、评审流程,适应了农村金融“短、频、快”的特点。
(三)操作流程
四、在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工作中的体会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一是农村金融创新工作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要结合当地的经济特点有针对性地研发金融产品,这样才能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对于农村金融创新工作要充满感情,只有这样才能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提供适合农村的金融服务。下一步,我行将加大力度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服务和创新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和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制度。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是一项长期工作,只有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理顺工作机制,才能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2.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方式,提高涉农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产品研发力度,扩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覆盖面。
3.加深与同业交流,取长补短,借鉴同业先进经验做法,争取使我行农村金融服务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