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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文化”和“直文化”发端于原始社会末期,是父系家族和部落联盟的一对产物。西周、春秋时代是“隐文化”的鼎盛期,与此同时,“直文化”也逐渐发展起来,两者在战国时发生冲突。在此后的封建时代两者逐渐融合,构成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两大基因。“隐文化”的价值在于维护以父权为核心的宗法家族秩序;“直文化”的价值在于维护以王权为核心的集权式社会秩序,它们的观念表现分别是礼治和法治。两者殊途同归,共同为中国古代法律从野蛮走向文明发挥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