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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中在先使用原则的含义,作用和实现方式,是在申请原则的特例和必要补充。尤其是对同日申请人来说,其举证责任决定了其商标权的归属。即使在未获得注册前,仍享有一定的先用权,并可排除其他人在与其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以相同或近似商标注册的可能性,结合驰名商标被恶间抢注的情形,指出其在商标立法上的漏洞,以期实现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