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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毕马威发布报告称,中国物流成本过高现状并未改观,已成为产销环节中致命的瓶颈,并列举了“中国式运输”的三个样本:山东进京白菜物流成本超六成,煤炭从产地到北京价格能翻倍,快递费年年涨、服务未提升。其中两项都涉及城市物流配送。城市物流配送体系的发展已成为公众、业界关注的焦点,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配送难、配送成本高正严重影响着城市的正常运转,成为制约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血栓”和难以逾越的物流业发展“顽症”。
城市物流配送的主要问题
2011年底,受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委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承担了针对《北京日报》刊发的《“中国式运输”的三个样本》中物流问题的详细研究工作,对涉及城市物流配送方方面面的问题在理论和实践角度进行了挖掘,也形成了自己的一些初步认识。我们认为,城市物流配送涉及问题纷繁复杂,要解决必须从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入手。
目前我国城市物流配送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配送成本高
目前,受大多数城市交通管制等影响,货运配送车辆在城市通行中普遍遭遇“封杀”和不公正“待遇”,“最后一公里”配送难已成为城市配送活动中的最大障碍,配送成本甚至超过了干线运输成本。根据调研,山东寿光至北京的蔬菜流通中,典型蔬菜的干线运输费用平均不足0.06元/斤,占物流成本的比例为16.0%;城市配送运输费平均为0.10元/斤,占物流成本的比例为29.6%,是干线运输平均费用的1.8倍。过高的城市配送费用加大了商品的流通成本,并通过价格调整转移至最终消费者身上。
货车遭禁行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堵”已经成了大多数城市面临的共性问题。一些大中城市针对城市交通拥堵等问题,纷纷制定、出台了对货运车辆的限行管制措施,以期缓解城市交通状况,首先满足人的移动需要。而城市中心区域大量的即时配送需求迫使物流企业铤而走险,普遍采用客车载货。金杯、全顺、南京依维柯等客运车辆已成为城市配送用车的主力车型。而实际上,四辆中小型客车的载货量才等于一辆同等占地面积的4.2米小型厢式货车的载货量。由于小客车自身承载能力的制约,造成了城市物流配送面临配送车辆增加、无效行车里程加大等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城市交通拥堵。
整体环境差
物流企业是城市物流配送服务供给的主体,是提高配送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实践者、体现者。然而我国城市物流配送体系中存在的诸如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资源分配、交通管理、技术标准等方面的不完善、不协调因素,加大了企业运行的成本。例如北京市城市配送中,配送企业要承担由于违规停车、客车拉货等诸多罚款成本、由于限行而带来的车辆绕行成本和长时间停靠等待成本、配送不及时而带来的违约成本,配送效率和整体服务水平低下,难以满足和适应客户多样化、准时、柔性、安全等配送服务要求,客户满意度、忠诚度不高,与客户之间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恶化了物流企业的发展环境,企业生存能力、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严重制约。
自营配送多
目前我国城市物流配送网点的现状是:一方面社会共用型配送节点缺少,配送组织效率低下;另一方面,自用型物流配送节点相应较多,仓储利用效率不高,设备闲置严重。以浙江省为例,据统计全省城市物流配送中大约60%以上都是自营配送。
实施“畅通物流都市”战略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统筹解决人口与资源、发展及环境等之间的诸多矛盾,协调好城市发展进程中“人的流动”和“物的流动”问题,建设高效、通畅、经济、安全、环保的“人流”与“物流”系统,实现“人便于行、车尽其用、货畅其流、路畅其通”,有效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已突出地摆在了我们面前。
为促进“人便于行”,交通运输部已开始进行“公交都市”工程的积极探索。建设“公交都市”将减少城市拥堵,促进“人的流动”,这必将为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正是在借鉴建设“公交都市”战略的基础上,“畅通物流都市”被排上工作日程。这个战略基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和辐射带动作用日益显著的背景,主要目的是为应对城市规模和城市交通压力增长,提高城市配送效率,改善城市物流发展环境,促进城市“货畅其流”。它是解决我国城市物流配送问题,推进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一个大胆设想。
“畅通物流都市”意义
“畅通物流都市”就是坚持可持续、低碳绿色发展的先进理念,采用系统论的方法处理城市物流配送子系统与城市经济社会大系统、城市客运服务系统与城市货运服务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综合使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优化配置城市道路、站场、车辆等配送资源要素,充分利用信息化等先进的技术手段,不断创新城市物流配送的管理和运营服务模式,逐步规范运行市场环境,实现“车尽其用、货畅其流、路畅其通”,最终达到提高城市物流资源利用效率,有效降低城市物流配送成本的目标,不断满足和适度超前城市发展对物流配送体系的新要求。
在新时期通过“畅通物流都市”工程的方式,全方位推动城市物流配送发展,这不仅是交通运输行业服务民生的切实体现,也对新时期支撑我国城市尤其是特大型城市快速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交通负面影响,促进城市物流配送整体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城镇化率由2000年的36.22%提高到2011年的51.27%,十一年中提高了15个百分点,城市化进程突飞猛进。在城市化推动经济发展、市场扩容的同时,城市环境承载能力有限、道路资源稀缺、能源供应紧张、交通状况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畅通物流都市”理念通过加快现代化、新型城市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步伐,可以不断提高城市物资流转效率,降低城市整体运行成本,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我国城市物流并不是缺乏市场需求,也不是供给能力不足,而是管理和运作方式仍比较传统,组织形式落后,缺乏一套能够调动供需双方积极性,贯通整个物流网络,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的运营体系。“畅通物流都市”是从保证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在逐步实现物流成本节约、物流效率提高、物流服务水平提升的过程中,追求我国城市物流配送的共同化、社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提高我国城市物流发展整体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三,我国中心城市尤其是特大型中心城市和都市圈城市配送难、配送效率低下等现状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重要瓶颈和共性问题,地方政府纷纷结合各自发展实际和具体问题,开展了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实践活动,把解决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顽症作为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然而各地在具体推进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经验和理论、实践的指导,整体进程缓慢,也面临着法规不健全、标准难统一、技术较落后、设施欠完善等诸多问题。“畅通物流都市”可以通过试点示范等形式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在多方面开展探索,在强化行业指导的同时及时指导各中心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实践。
“畅通物流都市”目标
建设“畅通物流都市”工程是城市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新时期城市物流子系统规划建设和发展的方向,这一工程包含着一系列的目标。
首先,要具备高速、畅通、无障碍、干支搭配、主次明晰的城市配送通道网络;实现配送网点的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建成一定数量的公用型配送网点。
其次,配送通道网络尽可能覆盖主要的城市配送节点,尽可能实现按最短距离布设线路,组织直达运输;道路资源得到科学、合理分配,有效保障配送车辆在城市内的通达深度和运行速度,实现配送服务的充足供给和广泛覆盖。
第三,各城市的发展类型不尽相同,自身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也差异很大,每种物流配送组织方式在不同城市所发挥的作用也不一样。因此,应积极探索“城市货的”、“货运巴士”、“共同配送”等不同物流配送组织方式在不同类型城市的适用性,寻找符合自身条件要求的城市物流配送服务模式,实现城市物流配送服务的高效化、规模化、社会化。
第四,城市物流配送应更多借助信息管理、仓储管理、个人终端管理等电子信息系统,以及先进的配送车辆来完成任务;在城市物流配送作业中,广泛使用机械化的搬运装卸工具;利用物联网、车联网、无线通讯等先进技术,实现配送服务的全过程有效监控和智能化管理,配送信息在供应链上下游之间实现有效交换和快速流转。
第五,要形成完备、统一的城市配送车辆标准、站场设施标准、信息技术标准和作业流程及服务质量标准等,实现城市物流配送系统在各要素、各环节的标准统一和相互衔接、配套。
第六,城市物流配送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诚实、守信、公开、规范的市场环境逐步建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交通管理、市场监督和引导、人才资金保障等步入法制化建设轨道。
“畅通物流都市”内容
“畅通物流都市”工程的建设应以降低配送成本、提高运输组织效率为核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联合公安等部门,针对不同城市、不同区域的交通条件、配送货类和车辆类型,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实施差异化的交通管理政策,尽可能保障合法车辆的顺畅通行,提高车辆通行速度和配送效率。具体包括:实行适合城市货运车辆的行驶路线,放宽货运车辆停靠的时间限制;制定符合绿色低碳要求的货运车辆环保标准,完善货运车辆的装卸设备标准;明确货运车辆驾驶人员、货物配送人员的职业规范;出台鼓励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车型购置和城市物流配送共享信息平台建设的政策等。
第二,结合城市物流配送需求和技术要求、城市道路通行条件等,抓紧研究和制定适合城市物流配送发展和交通管理的适用车型标准,统一轮廓尺寸、制动安全、承载能力、排放指标等技术要求;加强城市物流配送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出台物流信息标准,推进物流信息技术应用。
第三,完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一是结合城市道路运输枢纽站场建设,加快完善全市配送节点设施体系,改造和提升已有站场设施功能,提高仓储和配送服务效率。补充和改造大型商业设施、居民区配送停靠和接卸设施,解决车辆停靠难、装卸难问题;二是加快建设以城市干道为主的短途配送通道线网;三是构建先进的城市物流配送共享信息平台,形成以市内交通路线为连接手段而覆盖全市的物流信息网络和货物实体流动网络。
第四,充分发挥物流协会,运输协会,货运代理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或企业联盟的作用,努力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积极尝试“城市货的”、“货运巴士”、“共同配送”等不同物流配送组织方式的应用,创新服务模式,有效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减少城市交通拥堵。
第五,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对城市物流配送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鼓励和支持物流配送企业采用物联网、车联网、道路运输电子证件、无线射频识别技术、EDI技术、仓储和配送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分拣设备、立体仓储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物流装备,不断提高配送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
第六,各政府职能部门间应加强协调合作,强化政府对城市物流配送市场的监管,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加大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并给予政策倾斜;对从事城市配送的重点物流企业还将给予财政补贴、交通管理、车队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畅通物流都市”步骤
“畅通物流都市”工程应以改善城市配送组织化和社会化程度为目的,以提高配送运输整体效率为核心,立足于“高度满足城市居民对生产生活物资的配送需求”和“努力改善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对城市交通的影响现状”,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地方主导与行业推动相结合、坚持“畅通物流都市”工程建设与交通运输部推动物流发展整体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行业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能,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协同、稳步推进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有序、扎实开展。
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广泛调研大型城市物流配送现实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和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选择有基础的典型城市适时启动“畅通物流都市”试点示范工程,积累经验并逐步推广。此项工作可分三步走:调查、研究和立法同步进行,启动试点示范工程,推广经验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
第一,调查、研究和立法同步进行。鉴于目前尚未建立对城市物流配送市场的统计和调查制度,对城市物流配送发展的相关问题还缺乏系统的了解和认知,也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因此,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进行调查、研究和立法工作,三项工作同步进行。由相关的研究院所、学者和物流企业成立调研组,借鉴部道路运输司开展的全国范围内十大调研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选择有基础的大城市开展大调研活动,摸清城市物流配送过程中的市场需求及服务供给、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货运交通管理、配送模式和信息化建设、人才保障等方面的情况,为开展“畅通物流都市”工程和部领导决策提供直接依据;尽快组织相关研究机构进行“畅通物流都市”相关领域的专题研究,包括配送网络布局、车辆技术标准、共同配送模式、交通管理政策等相关研究,获取指导全国各中心城市开展“畅通物流都市”工程有价值的成果;尽快制定城市物流配送的法律法规,提高宏观调控能力,规范市场秩序,避免无序竞争,为城市物流配送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第二,启动试点示范工程。建议近期在国内选取基础较好的典型城市启动“畅通物流都市”的试点示范工程,并针对不同城市确定具体的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重点结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城市配送过程中最为突出的关键问题,依据“畅通物流都市”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先行先试。
第三,推广经验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试点城市交通运输和其他相关部门及试点企业对试点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交通运输部和其他相关部委在调查、研究和立法的基础上,对试点工作进行系统评估总结,进一步完善促进“畅通物流都市”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本刊记者吴飞宇根据作者会议发言整理)
城市物流配送的主要问题
2011年底,受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委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承担了针对《北京日报》刊发的《“中国式运输”的三个样本》中物流问题的详细研究工作,对涉及城市物流配送方方面面的问题在理论和实践角度进行了挖掘,也形成了自己的一些初步认识。我们认为,城市物流配送涉及问题纷繁复杂,要解决必须从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入手。
目前我国城市物流配送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配送成本高
目前,受大多数城市交通管制等影响,货运配送车辆在城市通行中普遍遭遇“封杀”和不公正“待遇”,“最后一公里”配送难已成为城市配送活动中的最大障碍,配送成本甚至超过了干线运输成本。根据调研,山东寿光至北京的蔬菜流通中,典型蔬菜的干线运输费用平均不足0.06元/斤,占物流成本的比例为16.0%;城市配送运输费平均为0.10元/斤,占物流成本的比例为29.6%,是干线运输平均费用的1.8倍。过高的城市配送费用加大了商品的流通成本,并通过价格调整转移至最终消费者身上。
货车遭禁行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堵”已经成了大多数城市面临的共性问题。一些大中城市针对城市交通拥堵等问题,纷纷制定、出台了对货运车辆的限行管制措施,以期缓解城市交通状况,首先满足人的移动需要。而城市中心区域大量的即时配送需求迫使物流企业铤而走险,普遍采用客车载货。金杯、全顺、南京依维柯等客运车辆已成为城市配送用车的主力车型。而实际上,四辆中小型客车的载货量才等于一辆同等占地面积的4.2米小型厢式货车的载货量。由于小客车自身承载能力的制约,造成了城市物流配送面临配送车辆增加、无效行车里程加大等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城市交通拥堵。
整体环境差
物流企业是城市物流配送服务供给的主体,是提高配送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实践者、体现者。然而我国城市物流配送体系中存在的诸如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资源分配、交通管理、技术标准等方面的不完善、不协调因素,加大了企业运行的成本。例如北京市城市配送中,配送企业要承担由于违规停车、客车拉货等诸多罚款成本、由于限行而带来的车辆绕行成本和长时间停靠等待成本、配送不及时而带来的违约成本,配送效率和整体服务水平低下,难以满足和适应客户多样化、准时、柔性、安全等配送服务要求,客户满意度、忠诚度不高,与客户之间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恶化了物流企业的发展环境,企业生存能力、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严重制约。
自营配送多
目前我国城市物流配送网点的现状是:一方面社会共用型配送节点缺少,配送组织效率低下;另一方面,自用型物流配送节点相应较多,仓储利用效率不高,设备闲置严重。以浙江省为例,据统计全省城市物流配送中大约60%以上都是自营配送。
实施“畅通物流都市”战略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统筹解决人口与资源、发展及环境等之间的诸多矛盾,协调好城市发展进程中“人的流动”和“物的流动”问题,建设高效、通畅、经济、安全、环保的“人流”与“物流”系统,实现“人便于行、车尽其用、货畅其流、路畅其通”,有效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已突出地摆在了我们面前。
为促进“人便于行”,交通运输部已开始进行“公交都市”工程的积极探索。建设“公交都市”将减少城市拥堵,促进“人的流动”,这必将为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正是在借鉴建设“公交都市”战略的基础上,“畅通物流都市”被排上工作日程。这个战略基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和辐射带动作用日益显著的背景,主要目的是为应对城市规模和城市交通压力增长,提高城市配送效率,改善城市物流发展环境,促进城市“货畅其流”。它是解决我国城市物流配送问题,推进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一个大胆设想。
“畅通物流都市”意义
“畅通物流都市”就是坚持可持续、低碳绿色发展的先进理念,采用系统论的方法处理城市物流配送子系统与城市经济社会大系统、城市客运服务系统与城市货运服务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综合使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优化配置城市道路、站场、车辆等配送资源要素,充分利用信息化等先进的技术手段,不断创新城市物流配送的管理和运营服务模式,逐步规范运行市场环境,实现“车尽其用、货畅其流、路畅其通”,最终达到提高城市物流资源利用效率,有效降低城市物流配送成本的目标,不断满足和适度超前城市发展对物流配送体系的新要求。
在新时期通过“畅通物流都市”工程的方式,全方位推动城市物流配送发展,这不仅是交通运输行业服务民生的切实体现,也对新时期支撑我国城市尤其是特大型城市快速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交通负面影响,促进城市物流配送整体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城镇化率由2000年的36.22%提高到2011年的51.27%,十一年中提高了15个百分点,城市化进程突飞猛进。在城市化推动经济发展、市场扩容的同时,城市环境承载能力有限、道路资源稀缺、能源供应紧张、交通状况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畅通物流都市”理念通过加快现代化、新型城市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步伐,可以不断提高城市物资流转效率,降低城市整体运行成本,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我国城市物流并不是缺乏市场需求,也不是供给能力不足,而是管理和运作方式仍比较传统,组织形式落后,缺乏一套能够调动供需双方积极性,贯通整个物流网络,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的运营体系。“畅通物流都市”是从保证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在逐步实现物流成本节约、物流效率提高、物流服务水平提升的过程中,追求我国城市物流配送的共同化、社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提高我国城市物流发展整体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三,我国中心城市尤其是特大型中心城市和都市圈城市配送难、配送效率低下等现状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重要瓶颈和共性问题,地方政府纷纷结合各自发展实际和具体问题,开展了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实践活动,把解决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顽症作为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然而各地在具体推进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经验和理论、实践的指导,整体进程缓慢,也面临着法规不健全、标准难统一、技术较落后、设施欠完善等诸多问题。“畅通物流都市”可以通过试点示范等形式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在多方面开展探索,在强化行业指导的同时及时指导各中心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实践。
“畅通物流都市”目标
建设“畅通物流都市”工程是城市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新时期城市物流子系统规划建设和发展的方向,这一工程包含着一系列的目标。
首先,要具备高速、畅通、无障碍、干支搭配、主次明晰的城市配送通道网络;实现配送网点的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建成一定数量的公用型配送网点。
其次,配送通道网络尽可能覆盖主要的城市配送节点,尽可能实现按最短距离布设线路,组织直达运输;道路资源得到科学、合理分配,有效保障配送车辆在城市内的通达深度和运行速度,实现配送服务的充足供给和广泛覆盖。
第三,各城市的发展类型不尽相同,自身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也差异很大,每种物流配送组织方式在不同城市所发挥的作用也不一样。因此,应积极探索“城市货的”、“货运巴士”、“共同配送”等不同物流配送组织方式在不同类型城市的适用性,寻找符合自身条件要求的城市物流配送服务模式,实现城市物流配送服务的高效化、规模化、社会化。
第四,城市物流配送应更多借助信息管理、仓储管理、个人终端管理等电子信息系统,以及先进的配送车辆来完成任务;在城市物流配送作业中,广泛使用机械化的搬运装卸工具;利用物联网、车联网、无线通讯等先进技术,实现配送服务的全过程有效监控和智能化管理,配送信息在供应链上下游之间实现有效交换和快速流转。
第五,要形成完备、统一的城市配送车辆标准、站场设施标准、信息技术标准和作业流程及服务质量标准等,实现城市物流配送系统在各要素、各环节的标准统一和相互衔接、配套。
第六,城市物流配送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诚实、守信、公开、规范的市场环境逐步建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交通管理、市场监督和引导、人才资金保障等步入法制化建设轨道。
“畅通物流都市”内容
“畅通物流都市”工程的建设应以降低配送成本、提高运输组织效率为核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联合公安等部门,针对不同城市、不同区域的交通条件、配送货类和车辆类型,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实施差异化的交通管理政策,尽可能保障合法车辆的顺畅通行,提高车辆通行速度和配送效率。具体包括:实行适合城市货运车辆的行驶路线,放宽货运车辆停靠的时间限制;制定符合绿色低碳要求的货运车辆环保标准,完善货运车辆的装卸设备标准;明确货运车辆驾驶人员、货物配送人员的职业规范;出台鼓励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车型购置和城市物流配送共享信息平台建设的政策等。
第二,结合城市物流配送需求和技术要求、城市道路通行条件等,抓紧研究和制定适合城市物流配送发展和交通管理的适用车型标准,统一轮廓尺寸、制动安全、承载能力、排放指标等技术要求;加强城市物流配送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出台物流信息标准,推进物流信息技术应用。
第三,完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一是结合城市道路运输枢纽站场建设,加快完善全市配送节点设施体系,改造和提升已有站场设施功能,提高仓储和配送服务效率。补充和改造大型商业设施、居民区配送停靠和接卸设施,解决车辆停靠难、装卸难问题;二是加快建设以城市干道为主的短途配送通道线网;三是构建先进的城市物流配送共享信息平台,形成以市内交通路线为连接手段而覆盖全市的物流信息网络和货物实体流动网络。
第四,充分发挥物流协会,运输协会,货运代理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或企业联盟的作用,努力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积极尝试“城市货的”、“货运巴士”、“共同配送”等不同物流配送组织方式的应用,创新服务模式,有效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减少城市交通拥堵。
第五,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对城市物流配送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鼓励和支持物流配送企业采用物联网、车联网、道路运输电子证件、无线射频识别技术、EDI技术、仓储和配送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分拣设备、立体仓储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物流装备,不断提高配送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
第六,各政府职能部门间应加强协调合作,强化政府对城市物流配送市场的监管,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加大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并给予政策倾斜;对从事城市配送的重点物流企业还将给予财政补贴、交通管理、车队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畅通物流都市”步骤
“畅通物流都市”工程应以改善城市配送组织化和社会化程度为目的,以提高配送运输整体效率为核心,立足于“高度满足城市居民对生产生活物资的配送需求”和“努力改善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对城市交通的影响现状”,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地方主导与行业推动相结合、坚持“畅通物流都市”工程建设与交通运输部推动物流发展整体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行业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能,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协同、稳步推进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有序、扎实开展。
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广泛调研大型城市物流配送现实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和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选择有基础的典型城市适时启动“畅通物流都市”试点示范工程,积累经验并逐步推广。此项工作可分三步走:调查、研究和立法同步进行,启动试点示范工程,推广经验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
第一,调查、研究和立法同步进行。鉴于目前尚未建立对城市物流配送市场的统计和调查制度,对城市物流配送发展的相关问题还缺乏系统的了解和认知,也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因此,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进行调查、研究和立法工作,三项工作同步进行。由相关的研究院所、学者和物流企业成立调研组,借鉴部道路运输司开展的全国范围内十大调研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选择有基础的大城市开展大调研活动,摸清城市物流配送过程中的市场需求及服务供给、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货运交通管理、配送模式和信息化建设、人才保障等方面的情况,为开展“畅通物流都市”工程和部领导决策提供直接依据;尽快组织相关研究机构进行“畅通物流都市”相关领域的专题研究,包括配送网络布局、车辆技术标准、共同配送模式、交通管理政策等相关研究,获取指导全国各中心城市开展“畅通物流都市”工程有价值的成果;尽快制定城市物流配送的法律法规,提高宏观调控能力,规范市场秩序,避免无序竞争,为城市物流配送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第二,启动试点示范工程。建议近期在国内选取基础较好的典型城市启动“畅通物流都市”的试点示范工程,并针对不同城市确定具体的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重点结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城市配送过程中最为突出的关键问题,依据“畅通物流都市”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先行先试。
第三,推广经验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试点城市交通运输和其他相关部门及试点企业对试点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交通运输部和其他相关部委在调查、研究和立法的基础上,对试点工作进行系统评估总结,进一步完善促进“畅通物流都市”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本刊记者吴飞宇根据作者会议发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