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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党的十八大开始,习总书记提出“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决策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参与有利于实现社会风险评估的客观性、社会性,对于政府决策的科学性起到很大的帮助,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但是由于我国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建设的起步比较晚,后续的政策及法律没有跟上,所以造成发展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本文就在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第三方;客观性;社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地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1]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习总书记首次提出:“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决策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这实际上鼓励我国在社会政策风险评估中建立起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多元主体中的第三方是指“独立于政府与利益相关方,与决策制定及实施均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体,包括专家、学者、专业机构等。”[2]
第三方评估主体更具专业性、客观性,在评估时相比较政府而言,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具备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从客观的角度出发可以更有效的把握和分析社情民意,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参考意见,发现问题时提前进行风险沟通,促进政府政策的贯彻落实,大大提高了政府社会治理的效率和效能。
一、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在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一)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对政府的依赖性过强。政府部门委托给第三方的评估工作往往希望可以被评估通过,因为这与政府部门的绩效密切相关。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来自于委托方既政府部门,能不能获得资金支持也取决于政府部门的选择,这就导致第三方对政府的依赖性过强,对政策的评估难以保持独立性、自主性,这就使第三方的政策评估效果大打折扣。
(二)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发展不完善。由于我国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起步比较晚,相关社会组织的发展也不够壮大,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也有待提高,所以造成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在数量规模方面不够壮大、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不够科学完善。第三方评估机构如果不够壮大,那么政府在想购买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服务时,就找不到符合条件和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也就无法进行第三方评估。
(三)政府对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的发展缺少支持性政策。目前很多地方的政府提出要大力发展第三方风险评估机构,但是在政策的大环境建设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例如从资金方面来说,很多政府没有为购买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服务在财政预算中列出专项资金,也没有制定相关政策,这就导致很多部门缺少购买第三方评估服务的资金,因此很多政府部门往往选择内评。
(四)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滞后。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对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资质、评估流程、社会调查的规范性、评估报告的标准等等直接影响评估工作效果的因素进行具体、明确的规定,缺少相关法律的支撑和保障不利于政府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有些地方的有相关的政策规定在风险评估时可委托第三方参与评估,但“可委托”不具有约束力,而且这些规定都是政府内部文件,法律效力不高,随意性很强。
二、完善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终生问责制已经成为我国政府约束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在保证第三方评估结果客观性、中立性方面,也可以通过问责制度的建设来解决:首先从政府方面来说,如果政府部门因过多干涉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工作,造成评估结果失真,致使政府制定的政策出现重大失误,那么这一部门必须要承担相应责任,通过问责制度强化其风险意识,保证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独立、自主性;其次从第三方评估主体来说,也要落实其责任问责制度,如果其评估结果失真必须对其采取一系列处罚措施,比如对不良稳评现象的通报批评、形成稳评资格退出机制等,提高第三方评估机构的风险意识。
(二)建立起完善的内部体制机制。第三方评估机构要实现健康有序的发展,必须要建立起完善的内部体制机制。具体来说要首先要实现评估操作的规范性,将各个评估流程和环节规范化、具体化;其次制定严格、完善的内部管理条例实现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其中应该包括人员的聘用、培训和考核,严格的工作保密条例等,尽量将这些内容具体化、详细化;再次营造学习型的组织文化。第三方评估机构要实现长远发展,必须要适应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素质,学习型组织文化的建设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制定支持性政策,推进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发展壮大。目前我国不少省市对第三方机构参与“稳评”市场化运作加以探索,制定了一些列支持性政策,为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推动第三方评估机构发展壮大方面上海市制定了一些支持性政策,例如“上海市发改委通过市场化、制度化运作,有意识地引入一些社会组织、评估机构作为第三方评估力量,积极培育和扶持评估中介市场,目前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介机构已达 70 余家”[3]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另外在专项资金的设置方面,2012 年,上海市发改委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将评估相关费用列入项目成本,还根据项目不同创设了差别化取费标准,不仅解决了评估机构的财力问题,而且提高了专业机构参与评估工作的积极性。
(四)推进立法监督体系的建设,实现有法可依。我们要加快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管理和监督的立法体系建设,明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的资质、评估流程、社会调查的规范性、评估报告的标准等等具体的细则,细化第三方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确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合法地位。这样才能在法律的指导下实现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也能促使第三方机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项目基金:2018年山东省省委党校十九大课题
参考文献
[1]霍燕.关于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思考[J].前沿.2012(21).
[2]张建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第三方”作用探析[J].中国市场,2016(11).
作者简介:
张圆圆,女,山东泰安人,公共管理碩士,中共泰安市委党校管理学教研部讲师,研究方向:公共政策分析
(作者单位:中共泰安市委党校)
关键词:第三方;客观性;社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地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1]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习总书记首次提出:“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决策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这实际上鼓励我国在社会政策风险评估中建立起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多元主体中的第三方是指“独立于政府与利益相关方,与决策制定及实施均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体,包括专家、学者、专业机构等。”[2]
第三方评估主体更具专业性、客观性,在评估时相比较政府而言,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具备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从客观的角度出发可以更有效的把握和分析社情民意,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参考意见,发现问题时提前进行风险沟通,促进政府政策的贯彻落实,大大提高了政府社会治理的效率和效能。
一、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在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一)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对政府的依赖性过强。政府部门委托给第三方的评估工作往往希望可以被评估通过,因为这与政府部门的绩效密切相关。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来自于委托方既政府部门,能不能获得资金支持也取决于政府部门的选择,这就导致第三方对政府的依赖性过强,对政策的评估难以保持独立性、自主性,这就使第三方的政策评估效果大打折扣。
(二)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发展不完善。由于我国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起步比较晚,相关社会组织的发展也不够壮大,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也有待提高,所以造成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在数量规模方面不够壮大、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不够科学完善。第三方评估机构如果不够壮大,那么政府在想购买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服务时,就找不到符合条件和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也就无法进行第三方评估。
(三)政府对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的发展缺少支持性政策。目前很多地方的政府提出要大力发展第三方风险评估机构,但是在政策的大环境建设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例如从资金方面来说,很多政府没有为购买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服务在财政预算中列出专项资金,也没有制定相关政策,这就导致很多部门缺少购买第三方评估服务的资金,因此很多政府部门往往选择内评。
(四)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滞后。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对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资质、评估流程、社会调查的规范性、评估报告的标准等等直接影响评估工作效果的因素进行具体、明确的规定,缺少相关法律的支撑和保障不利于政府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有些地方的有相关的政策规定在风险评估时可委托第三方参与评估,但“可委托”不具有约束力,而且这些规定都是政府内部文件,法律效力不高,随意性很强。
二、完善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终生问责制已经成为我国政府约束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在保证第三方评估结果客观性、中立性方面,也可以通过问责制度的建设来解决:首先从政府方面来说,如果政府部门因过多干涉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工作,造成评估结果失真,致使政府制定的政策出现重大失误,那么这一部门必须要承担相应责任,通过问责制度强化其风险意识,保证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独立、自主性;其次从第三方评估主体来说,也要落实其责任问责制度,如果其评估结果失真必须对其采取一系列处罚措施,比如对不良稳评现象的通报批评、形成稳评资格退出机制等,提高第三方评估机构的风险意识。
(二)建立起完善的内部体制机制。第三方评估机构要实现健康有序的发展,必须要建立起完善的内部体制机制。具体来说要首先要实现评估操作的规范性,将各个评估流程和环节规范化、具体化;其次制定严格、完善的内部管理条例实现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其中应该包括人员的聘用、培训和考核,严格的工作保密条例等,尽量将这些内容具体化、详细化;再次营造学习型的组织文化。第三方评估机构要实现长远发展,必须要适应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素质,学习型组织文化的建设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制定支持性政策,推进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发展壮大。目前我国不少省市对第三方机构参与“稳评”市场化运作加以探索,制定了一些列支持性政策,为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推动第三方评估机构发展壮大方面上海市制定了一些支持性政策,例如“上海市发改委通过市场化、制度化运作,有意识地引入一些社会组织、评估机构作为第三方评估力量,积极培育和扶持评估中介市场,目前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介机构已达 70 余家”[3]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另外在专项资金的设置方面,2012 年,上海市发改委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将评估相关费用列入项目成本,还根据项目不同创设了差别化取费标准,不仅解决了评估机构的财力问题,而且提高了专业机构参与评估工作的积极性。
(四)推进立法监督体系的建设,实现有法可依。我们要加快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管理和监督的立法体系建设,明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的资质、评估流程、社会调查的规范性、评估报告的标准等等具体的细则,细化第三方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确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合法地位。这样才能在法律的指导下实现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也能促使第三方机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项目基金:2018年山东省省委党校十九大课题
参考文献
[1]霍燕.关于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思考[J].前沿.2012(21).
[2]张建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第三方”作用探析[J].中国市场,2016(11).
作者简介:
张圆圆,女,山东泰安人,公共管理碩士,中共泰安市委党校管理学教研部讲师,研究方向:公共政策分析
(作者单位:中共泰安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