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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科技的進步不仅催生了新媒体,也不断更新着新媒体的样式。媒体内容从单向传播变为双向互传,传播路径从受众的被动接受变成了主动选择。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为研究视域,选取20~39岁年龄用户,对其使用OTT(Over the Top)使用特征等进行分析和研究,旨在揭示OTT使用未来发展空间与趋势。
关键词 OTT使用;内容喜爱度;媒体参与行为;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20)19-0032-04
1 研究动因及研究方法
OTT作为一种通过网络看电视(视频)节目的一种服务,它无需电波或者有线信号设施、而是通过公共互联网(public internet)提供视频影像内容的一种方式[ 1 ],它是现阶段具有代表性的新媒体之一。因此,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地选取自己喜爱的视频内容进行观看。可以说,这是一种区别于传统的被动收视方式,从被动向主动变化的一种新媒体使用模式。OTT的内容从单向传播变为双向互传,传播路径从受众的被动接受变成了主动选择。如,美国的Netflix、Hulu,英国的Amazon,韩国的tving、pooq;我国的爱奇艺、优酷、土豆等平台均属于OTT视频供应商。
纵观我国OTT产业发展,OTT用户正从年轻层向国民化扩张,OTT用户比重也呈稳步上升趋势。OTT用户规模的增长推动市场规模持续放大,根据工信部,OTT用户一直以来以年轻一代为中心,2018年我国OTT用户规模达到1.64亿户,同增48.17%,仍保持接近50%的增长速度[2]。截至2020年3月,我国最频繁使用互联网的两个人群年龄段为20~29岁、30~39岁,分别占21.5%和20.8%[ 3 ]。研究这一群体使用OTT和以及它与OTT产业发展的关系,成为OTT产业未来走向和稳步发展的必需。
尽管我国OTT产业兴起,但是对于其用户群体的实证研究仍然处于初期阶段。因此,本文以 20~39岁的青年用户为研究对象。着重探讨OTT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呈现出何种特征,哪些类型的节目受到OTT用户的喜爱,用户在OTT上与影视内容进行了怎样的互动。旨在总结归纳OTT用户的使用特征,探索OTT产业今后的良性发展空间与趋势。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指出,样本大小为300的调查数据在大众传播学研究中是较为普遍的样本量,且非随机抽样中的配额抽样是实际应用较多、样本代表性较强的抽样方法[4]。因此,本文立足于OTT用户的实际使用特征,采取非随机抽样方式,于2020年6月,通过问卷星对300名(20~29岁150名、30~39岁150名)OTT用户进行线上问卷调查,并应用SPSS25.0进行了数据统计分析。
2 OTT用户特征及平台内容喜爱度
从人口统计学的特点来看,回收有效问卷的250名调查对象中,男性为108人(43.2%),女性为142人(56.8%),男女都显示出了相似的比率。20~39岁受访者的平均年龄为28.22岁(SD=4.901)。
本文对用户使用OTT的情况,即使用次数、使用时间、使用内容类型进行了调查。分别设计了“您周中(周一至周五),平均每天使用几次OTT?”“您周末(周六至周日),平均每天使用几次OTT?”“您周中(周一至周五),平均每天使用多长时间OTT?”“您周末(周六至周日),平均每天使用多长时间OTT?”。具体调查结果如下,受访者的OTT日均使用次数为,周中2.66次(SD=2.110),周末3.23次(SD=2.563)。另外,OTT每天的平均使用时间为周中111.94分钟(SD=77.285),周末179.83分钟(SD=107.201)。此外,受访者每月平均消费OTT的费用为23.56元(SD=50.647)。
根据2019年《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用户喜欢通过网络收看的影视内容类型大致分为电影(国内院线电影、外国电影、网络电影)、电视剧(台播电视剧、外国电视剧、网络电视剧)、综艺节目(台播综艺、外国综艺、网络综艺)、新闻类节目、科教及纪录片类节目、动画类节目、直播及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用户原创内容)等7类[5]。因此,本问在上述7种影视内容分类的基础上,对使用OTT的受访者进行了内容喜爱度调查,调查结果如图1所示。
3 OTT用户的参与行为
我国OTT平台上具有代表性的参与方式大体分为“转发”“点赞”及“评论”。这三种方式会因共享对象和共享目的的不同而出现差异。“转发”是想让相关好友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时所采用的方式。“点赞”带有向好友分享“对该内容表示好感”的倾向性。“评论”是在评论区即时表达自己想法的一种方式。调查发现,这些参与行为与用户实际使用媒体具有相关性。我国OTT用户中,个人追求新鲜事物的程度,即新鲜事物的革新能力会对媒体内容的共享产生积极影响。
另一方面,OTT用户和媒体之间的参与行为也可以通过“评论”实现。评论现象也是通过媒体积极发表自己意见的参与行为,比起其他形式的交流,是更自由地明确个人价值和表达态度的行为[6]。
本文设计了7个问项对用户在OTT上的参与行为进行了研究,分别为“我给朋友转发过在OTT上看到的喜欢的视频”“我在微信或者微博上,转发并写过对视频的评价”“我向朋友介绍自己认为很好的视频平台”“我在OTT上写过评论”“每次使用OTT观看视频,我都会写评论”“我有过看评论,然后去查看相关视频的经历”“我很喜欢在OTT上,读其他人的评论”,见图2,调查结果如下。
1)对于“我给朋友转发过在OTT上看到的喜欢的视频”,“非常符合”的有36人(14.4%)、“符合”的有82人(32.8%)、“一般”的有69人(27.6%)、“不符合”的有46人(18.4%)、“完全不符合”有17人(6.8%)。 2)在“我在微信或者微博上,转发并写过对OTT视频的评价”中,“非常符合”的有22人(8.8%)、“符合”的有43人(17.2%)、“一般”的有77人(30.8%)、“不符合”的有79人(31.6%)、“完全不符合”有29人(11.6%)。
3)“我向朋友介绍自己认为很好的视频平台”的数据显示,“非常符合”的有37人(14.8%)、“符合”的有74人(29.6%)、“一般”的有92人(36.8%)、“不符合”的有34人(13.6%)、“完全不符合”有13人(5.2%)。
4)对“我在OTT上写过评论”的调查结果,“非常符合”的有16人(6.4%)、“符合”的有49人(19.6%)、“一般”的有61人(24.4%)、“不符合”的有74人(29.6%)、“完全不符合”有50人(20%)。
5)在“每次使用OTT观看视频,我都会写评论”中,“非常符合”的有9人(3.6%)、“符合”的有17人(6.8%)、“一般”的有51人(20.4%)、“不符合”的有87人(34.8%)、“完全不符合”有86人(34.4%)。
6)对于“我有过看评论,然后去查看相关视频的经历”,“非常符合”的有24人(9.6%)、“符合”的有82人(32.8%)、“一般”的有58人(23.2%)、“不符合”的有48人(19.2%)、“完全不符合”有38人(15.2%)。
7)在問项“我很喜欢在OTT上,读其他人的评论”中,“非常符合”的有32人(12.8%)、“符合”的有65人(26%)、“一般”的有76人(30.4%)、“不符合”的有44人(17.6%)、“完全不符合”有33人(13.2%)。
此外,我国OTT平台还致力于开发多种功能,让用户拥有与众不同的体验。最具代表性的是“弹幕”。“弹幕”的功能是,在观看内容的同时,在屏幕上进行实时评论并实现实时阅读。就像在韩国和日本流行在视频中留言一样,弹幕也成为了我国网民文化之一。
4 结语
近年来,我国OTT产业发展迅速,其发展特征不但体现在用户数量和范围的与日俱增上,同时也体现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对视频内容的消费方式及参与互动上。OTT平台提供给用户更多更好的体验空间,用户也从传统意义上的单向视听变为了在OTT上实现的自主能动选择视听+互动。特别是,OTT用户的付费使用意识也有大幅度提升。爱奇艺、优酷、土豆、腾讯等OTT平台的付费用户人数增加的同时,各大平台也开始了部分内容付费的运营模式,保证了版权的正常运行,也使我国OTT产业向着积极方向发展[5]。
OTT平台成为了各类形式内容流通的窗口。与电视台播内容相比,网络流通呈现的视频内容受到的制约相对较少,内容也较为丰富,娱乐性较强。特别是一些网络剧、网络综艺等节目,只有在特定网络平台才可以播出。此外,通过网络、按照自己的时间观看自己喜欢的内容,也摆脱了传统媒体固定时间播放固定内容的限制,是内容流通方式的一种革新。
在OTT使用的过程中,用户对于内容消费形式发生了变化。OTT上存在大量的内容形式,如台播电视剧、台播综艺等等。而如今在OTT的使用过程中,网络内容(web content)获得了大量的消费与发展。网络直播和UGC也在OTT上得到了极大化的实现。这些技能上的变化与扩展,也使得OTT上呈现出按照内容喜好的消费形式差异。研究显示,使用OTT对外电影、综艺节目、电视剧及新闻类节目的需求偏高。其中经常观看及非常频繁观看外国电影、台播综艺、国内电影的比率分别占到了38%、37.6%、32.8%。网络直播和UGC虽然看似火热,但是并没有在OTT影视内容喜爱度中名列首位。
OTT平台上的参与行为可以体现在与影视内容的互动上。OTT用户可以通过评论进行自己的意见表达、对媒体内容等赋予关注。OTT平台是以网络为基础的新媒体,用户可以通过多种平台分享视频或评论参与媒体互动。特别是,我国所有OTT平台都可以和SNS连接。这样,新浪微博和微信朋友圈这样的共享空间则成为了OTT参与行为最具代表性的展示地。同时,此类社交软件又具有“@”的特点。该功能不仅可以将共享内容展示给其他用户,还可以给特定用户给予专门的提示。
用户的媒体行为,特别是能动性,不仅体现在媒体,或是媒体内容的选择上,同时也体现在和媒体本身或媒体内容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因此,用户的媒体行为也就从初期的单向消费媒体及其内容,演变成了用户通过参与互动实现的双向作用。用户在使用媒体后,可通过讨论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其中。这可以理解为表现自己的认同感、与他人对话、建立关系、共享意见和信息。可以看出,大部分用户在OTT上进行过参与行为。其中,给朋友转发OTT上自己看到的喜欢的视频的行为最普遍,其次为给朋友介绍自己喜欢的OTT平台。尽管OTT平台开设了评论功能,但是大部分用户没有在平台上进行积极评论。为此,我们更要努力引导用户对文化信息,即媒体内容进行消费,还要促进用户在生产及传播全过程中主动参与,通过相互作用最大限度地扩大文化信息的发展可能性。
我国OTT产业的飞速发展有目共睹,但是对于其用户的实证研究仍然处于初期阶段。本文侧重理解OTT发展变化,对用户在OTT平台中的影视内容喜爱度及使用中的参与行为进行了量化分析,对理解我国OTT发展现状和用户的部分使用特征、为融媒体时代OTT产业更加适合用户需求提供了借鉴。但本文仅以20~39岁用户为例,在调查对象的整体性上存在欠缺,将在后续研究中继续完善。
参考文献
[1]Lee Jeong-Hyeon,Jeong Jae-Hyung.“Exploring the Possibility of Independent Film Development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tatus of the Domestic OTT MarketCentered on Netflix”,Journal of the Korea Contents Association,2020,20(8):30.
[2]智研咨询.2019—2025年中国OTT机顶盒行业市场运营态势及未来前景预测报告[R].(2019-07-01)[2020-07-01].https://www.chyxx.com/research/201905/737409. html,2019.
[3]CNNIC.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EB/OL].(2020-04-28)[2020-07-01].http://www.cnnic.net.cn/ hlwfzyj/hlwxzbg/hlwtjbg/202004/t20200428_70974. htm2020.
[4]RogerD.Wimmer,Joseph R. Dominick.Mass Media Research-An Introduction(10e)[M].Yoo Jae-Cheon& Kim Dong-Gyu,译.Seoul:Han Gyeongsa,2014:167-169.
[5]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EB/OL].(2019-05-28)[2020-07-01].http://www. cnsa.cn/index.php/infomation/dynamic_details/ id/85/type/1.html.
[6]Kuem Hyun-Soo, Kim Jung-Kee. “A Study on the Motivations, Viewing Behaviors and Satisfaction of VOD Use”,Kore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 Information,2018,91(10):25.
关键词 OTT使用;内容喜爱度;媒体参与行为;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20)19-0032-04
1 研究动因及研究方法
OTT作为一种通过网络看电视(视频)节目的一种服务,它无需电波或者有线信号设施、而是通过公共互联网(public internet)提供视频影像内容的一种方式[ 1 ],它是现阶段具有代表性的新媒体之一。因此,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地选取自己喜爱的视频内容进行观看。可以说,这是一种区别于传统的被动收视方式,从被动向主动变化的一种新媒体使用模式。OTT的内容从单向传播变为双向互传,传播路径从受众的被动接受变成了主动选择。如,美国的Netflix、Hulu,英国的Amazon,韩国的tving、pooq;我国的爱奇艺、优酷、土豆等平台均属于OTT视频供应商。
纵观我国OTT产业发展,OTT用户正从年轻层向国民化扩张,OTT用户比重也呈稳步上升趋势。OTT用户规模的增长推动市场规模持续放大,根据工信部,OTT用户一直以来以年轻一代为中心,2018年我国OTT用户规模达到1.64亿户,同增48.17%,仍保持接近50%的增长速度[2]。截至2020年3月,我国最频繁使用互联网的两个人群年龄段为20~29岁、30~39岁,分别占21.5%和20.8%[ 3 ]。研究这一群体使用OTT和以及它与OTT产业发展的关系,成为OTT产业未来走向和稳步发展的必需。
尽管我国OTT产业兴起,但是对于其用户群体的实证研究仍然处于初期阶段。因此,本文以 20~39岁的青年用户为研究对象。着重探讨OTT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呈现出何种特征,哪些类型的节目受到OTT用户的喜爱,用户在OTT上与影视内容进行了怎样的互动。旨在总结归纳OTT用户的使用特征,探索OTT产业今后的良性发展空间与趋势。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指出,样本大小为300的调查数据在大众传播学研究中是较为普遍的样本量,且非随机抽样中的配额抽样是实际应用较多、样本代表性较强的抽样方法[4]。因此,本文立足于OTT用户的实际使用特征,采取非随机抽样方式,于2020年6月,通过问卷星对300名(20~29岁150名、30~39岁150名)OTT用户进行线上问卷调查,并应用SPSS25.0进行了数据统计分析。
2 OTT用户特征及平台内容喜爱度
从人口统计学的特点来看,回收有效问卷的250名调查对象中,男性为108人(43.2%),女性为142人(56.8%),男女都显示出了相似的比率。20~39岁受访者的平均年龄为28.22岁(SD=4.901)。
本文对用户使用OTT的情况,即使用次数、使用时间、使用内容类型进行了调查。分别设计了“您周中(周一至周五),平均每天使用几次OTT?”“您周末(周六至周日),平均每天使用几次OTT?”“您周中(周一至周五),平均每天使用多长时间OTT?”“您周末(周六至周日),平均每天使用多长时间OTT?”。具体调查结果如下,受访者的OTT日均使用次数为,周中2.66次(SD=2.110),周末3.23次(SD=2.563)。另外,OTT每天的平均使用时间为周中111.94分钟(SD=77.285),周末179.83分钟(SD=107.201)。此外,受访者每月平均消费OTT的费用为23.56元(SD=50.647)。
根据2019年《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用户喜欢通过网络收看的影视内容类型大致分为电影(国内院线电影、外国电影、网络电影)、电视剧(台播电视剧、外国电视剧、网络电视剧)、综艺节目(台播综艺、外国综艺、网络综艺)、新闻类节目、科教及纪录片类节目、动画类节目、直播及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用户原创内容)等7类[5]。因此,本问在上述7种影视内容分类的基础上,对使用OTT的受访者进行了内容喜爱度调查,调查结果如图1所示。
3 OTT用户的参与行为
我国OTT平台上具有代表性的参与方式大体分为“转发”“点赞”及“评论”。这三种方式会因共享对象和共享目的的不同而出现差异。“转发”是想让相关好友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时所采用的方式。“点赞”带有向好友分享“对该内容表示好感”的倾向性。“评论”是在评论区即时表达自己想法的一种方式。调查发现,这些参与行为与用户实际使用媒体具有相关性。我国OTT用户中,个人追求新鲜事物的程度,即新鲜事物的革新能力会对媒体内容的共享产生积极影响。
另一方面,OTT用户和媒体之间的参与行为也可以通过“评论”实现。评论现象也是通过媒体积极发表自己意见的参与行为,比起其他形式的交流,是更自由地明确个人价值和表达态度的行为[6]。
本文设计了7个问项对用户在OTT上的参与行为进行了研究,分别为“我给朋友转发过在OTT上看到的喜欢的视频”“我在微信或者微博上,转发并写过对视频的评价”“我向朋友介绍自己认为很好的视频平台”“我在OTT上写过评论”“每次使用OTT观看视频,我都会写评论”“我有过看评论,然后去查看相关视频的经历”“我很喜欢在OTT上,读其他人的评论”,见图2,调查结果如下。
1)对于“我给朋友转发过在OTT上看到的喜欢的视频”,“非常符合”的有36人(14.4%)、“符合”的有82人(32.8%)、“一般”的有69人(27.6%)、“不符合”的有46人(18.4%)、“完全不符合”有17人(6.8%)。 2)在“我在微信或者微博上,转发并写过对OTT视频的评价”中,“非常符合”的有22人(8.8%)、“符合”的有43人(17.2%)、“一般”的有77人(30.8%)、“不符合”的有79人(31.6%)、“完全不符合”有29人(11.6%)。
3)“我向朋友介绍自己认为很好的视频平台”的数据显示,“非常符合”的有37人(14.8%)、“符合”的有74人(29.6%)、“一般”的有92人(36.8%)、“不符合”的有34人(13.6%)、“完全不符合”有13人(5.2%)。
4)对“我在OTT上写过评论”的调查结果,“非常符合”的有16人(6.4%)、“符合”的有49人(19.6%)、“一般”的有61人(24.4%)、“不符合”的有74人(29.6%)、“完全不符合”有50人(20%)。
5)在“每次使用OTT观看视频,我都会写评论”中,“非常符合”的有9人(3.6%)、“符合”的有17人(6.8%)、“一般”的有51人(20.4%)、“不符合”的有87人(34.8%)、“完全不符合”有86人(34.4%)。
6)对于“我有过看评论,然后去查看相关视频的经历”,“非常符合”的有24人(9.6%)、“符合”的有82人(32.8%)、“一般”的有58人(23.2%)、“不符合”的有48人(19.2%)、“完全不符合”有38人(15.2%)。
7)在問项“我很喜欢在OTT上,读其他人的评论”中,“非常符合”的有32人(12.8%)、“符合”的有65人(26%)、“一般”的有76人(30.4%)、“不符合”的有44人(17.6%)、“完全不符合”有33人(13.2%)。
此外,我国OTT平台还致力于开发多种功能,让用户拥有与众不同的体验。最具代表性的是“弹幕”。“弹幕”的功能是,在观看内容的同时,在屏幕上进行实时评论并实现实时阅读。就像在韩国和日本流行在视频中留言一样,弹幕也成为了我国网民文化之一。
4 结语
近年来,我国OTT产业发展迅速,其发展特征不但体现在用户数量和范围的与日俱增上,同时也体现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对视频内容的消费方式及参与互动上。OTT平台提供给用户更多更好的体验空间,用户也从传统意义上的单向视听变为了在OTT上实现的自主能动选择视听+互动。特别是,OTT用户的付费使用意识也有大幅度提升。爱奇艺、优酷、土豆、腾讯等OTT平台的付费用户人数增加的同时,各大平台也开始了部分内容付费的运营模式,保证了版权的正常运行,也使我国OTT产业向着积极方向发展[5]。
OTT平台成为了各类形式内容流通的窗口。与电视台播内容相比,网络流通呈现的视频内容受到的制约相对较少,内容也较为丰富,娱乐性较强。特别是一些网络剧、网络综艺等节目,只有在特定网络平台才可以播出。此外,通过网络、按照自己的时间观看自己喜欢的内容,也摆脱了传统媒体固定时间播放固定内容的限制,是内容流通方式的一种革新。
在OTT使用的过程中,用户对于内容消费形式发生了变化。OTT上存在大量的内容形式,如台播电视剧、台播综艺等等。而如今在OTT的使用过程中,网络内容(web content)获得了大量的消费与发展。网络直播和UGC也在OTT上得到了极大化的实现。这些技能上的变化与扩展,也使得OTT上呈现出按照内容喜好的消费形式差异。研究显示,使用OTT对外电影、综艺节目、电视剧及新闻类节目的需求偏高。其中经常观看及非常频繁观看外国电影、台播综艺、国内电影的比率分别占到了38%、37.6%、32.8%。网络直播和UGC虽然看似火热,但是并没有在OTT影视内容喜爱度中名列首位。
OTT平台上的参与行为可以体现在与影视内容的互动上。OTT用户可以通过评论进行自己的意见表达、对媒体内容等赋予关注。OTT平台是以网络为基础的新媒体,用户可以通过多种平台分享视频或评论参与媒体互动。特别是,我国所有OTT平台都可以和SNS连接。这样,新浪微博和微信朋友圈这样的共享空间则成为了OTT参与行为最具代表性的展示地。同时,此类社交软件又具有“@”的特点。该功能不仅可以将共享内容展示给其他用户,还可以给特定用户给予专门的提示。
用户的媒体行为,特别是能动性,不仅体现在媒体,或是媒体内容的选择上,同时也体现在和媒体本身或媒体内容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因此,用户的媒体行为也就从初期的单向消费媒体及其内容,演变成了用户通过参与互动实现的双向作用。用户在使用媒体后,可通过讨论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其中。这可以理解为表现自己的认同感、与他人对话、建立关系、共享意见和信息。可以看出,大部分用户在OTT上进行过参与行为。其中,给朋友转发OTT上自己看到的喜欢的视频的行为最普遍,其次为给朋友介绍自己喜欢的OTT平台。尽管OTT平台开设了评论功能,但是大部分用户没有在平台上进行积极评论。为此,我们更要努力引导用户对文化信息,即媒体内容进行消费,还要促进用户在生产及传播全过程中主动参与,通过相互作用最大限度地扩大文化信息的发展可能性。
我国OTT产业的飞速发展有目共睹,但是对于其用户的实证研究仍然处于初期阶段。本文侧重理解OTT发展变化,对用户在OTT平台中的影视内容喜爱度及使用中的参与行为进行了量化分析,对理解我国OTT发展现状和用户的部分使用特征、为融媒体时代OTT产业更加适合用户需求提供了借鉴。但本文仅以20~39岁用户为例,在调查对象的整体性上存在欠缺,将在后续研究中继续完善。
参考文献
[1]Lee Jeong-Hyeon,Jeong Jae-Hyung.“Exploring the Possibility of Independent Film Development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tatus of the Domestic OTT MarketCentered on Netflix”,Journal of the Korea Contents Association,2020,20(8):30.
[2]智研咨询.2019—2025年中国OTT机顶盒行业市场运营态势及未来前景预测报告[R].(2019-07-01)[2020-07-01].https://www.chyxx.com/research/201905/737409. html,2019.
[3]CNNIC.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EB/OL].(2020-04-28)[2020-07-01].http://www.cnnic.net.cn/ hlwfzyj/hlwxzbg/hlwtjbg/202004/t20200428_70974. htm2020.
[4]RogerD.Wimmer,Joseph R. Dominick.Mass Media Research-An Introduction(10e)[M].Yoo Jae-Cheon& Kim Dong-Gyu,译.Seoul:Han Gyeongsa,2014:167-169.
[5]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EB/OL].(2019-05-28)[2020-07-01].http://www. cnsa.cn/index.php/infomation/dynamic_details/ id/85/type/1.html.
[6]Kuem Hyun-Soo, Kim Jung-Kee. “A Study on the Motivations, Viewing Behaviors and Satisfaction of VOD Use”,Kore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 Information,2018,9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