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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将中国音乐美学划分为“中国音乐美学”与“中国音乐的美学”两种论域,并将中国音乐划分为“古典范式”与“传统程式”两大范畴,试图通过对中国音乐中“古典范式”与“传统程式”间“合式”作业的可能性的探索、“合式”作业方法论的探讨来解释“中国音乐美学”与“中国音乐的美学”间罅隙存在的缘由、罅隙补完的可能性等问题;并由罅隙的问题进一步引申,对在此种感性错位的背景下产生的音乐批评问题展开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