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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出口公司B公司收到了以色列A银行开出的信用证,金额为24万美元,出口产品为坯布,信用证的付款条件为即期付款。
2011年2月16日,B公司将该信用证下两套出口单据,金额分别为11万美元、13万美元,提交至国内议付行N银行,N银行国际业务部将两套出口议付单据在认真审核,确认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后,按照客户要求将两套单据装入一个快递信封中寄往开证行:以色列A银行。2月24日N银行收到I银行的拒付电:称A银行收到N银行单据后发现该行面函表明提交了两套出口单据而A银行实际只收到了金额为13万美元的一套单据。另一套单据不知所踪。
N银行国际业务部在收到A银行拒付电后,认真核对留档材料并与快递D公司确认,跟踪整个快递路线和快件克重等细节问题,确认N银行操作无误,快递D公司的整个运输和投递过程无误,A银行确实应该收到了两套单据而非一套单据,A银行的拒付为恶意拒付,遂即要求快递D公司紧密与其配合,并迅速联系快递D公司的以色列分公司一并做出证明,根据快件投递重量和签收人等证明其确实收寄了2套议付单据,并据此于2月28日向A银行发出报文,列举事实申明快递D公司送往该行的快递信封中确实有两套单据而非一套单据,并强烈谴责了A银行的恶意拒付行为,同时受益人B公司紧密联系开证申请人A公司一起向开证行A银行施压。
3月3日N银行收到了A银行的回电:称其确实收到了两套单据,由于其工作人员的失误将一套单据弄丢,A银行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3月7日N银行顺利收到A银行的全额付款,该事件圆满解决。
案件分析
该事件的产生完全属于人为偶然因素造成,此类事件虽然在UCP600第35条中有关于出口议付行的免责条款,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单据的丢失,国际惯例中出口议付行的免责对于银行和企业的正常关系维护而言往往是苍白无力的。事件的解决需要多方的协商和共同努力,此类事件是国际贸易日常工作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风险点和较难解决的问题。
该事件能圆满解决,不仅仅在于N银行国际业务人员流程的缜密,处理问题的果断,还在于N银行选择了一家运营正规,合作关系良好的快递D公司,一旦发生类似事件,就可以得到良好的支援,以促使事件的圆满解决。
随着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国际间的单据邮寄也愈加频繁,而单据在邮寄和传递过程中的丢失作为一个概率事件就时有发生,特别是包含提单等物权凭证的单据一旦丢失,想要补办就十分麻烦,一般需要将与货值100%~200%的保证金存至银行再由银行出具2年期以上保函或将保证金存至船公司,并进行登报声明等诸多其他操作,船公司才能重新出具提单。另外在实务中,保证金由谁存取,存取期限的长短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在实务操作中较难解决的问题,当事人一般损失较大。如何做好单据邮寄,尽量避免因单据邮寄而产生的风险,也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案例启示
因地制宜
进出口企业需要选择当地运营比较正规成熟的快递公司。当前国际知名的快递公司有很多:DHL、FEDEX、UPS、TNT、EMS等,虽然规模都较大,国际知名度较高,但是由于其网络的不同,其分公司、网点在国内分布并不相同,有的城市或地区这家快递公司的网络最完善,运营最正规,而到了另一个城市或地区就可能会换成另一家快递公司最完善,这就需要每个城市或地区的银行和进出口企业去根据本地实际,选择在本地运营比较完善,比较易于合作的快递公司进行合作,签订好正规服务协议,将一切风险情况进行约定,列出一系列应急预案,有效避免一些操作风险,一旦出现问题也比较容易共同处理。
因势利导
进出口企业要根据寄送目的地的具体情况来选择快递公司,各个快递公司在各个国家、地区的运营情况也并不相同,一些快递以欧洲为基地,在欧洲地区运营最快,但是到了东南亚,美洲等地区可能就没有很大的优势,甚至存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无法送达。而有的快递以美国为基地,在北美运营速度最快,但是到了一些和美国关系不好的国家,如:巴基斯坦、伊朗等,它的运营同样受到严峻挑战。再如中国内地的一些快递在中国港澳地区、日本、韩国等运转较为流畅。另外,有的快递公司到了周末就会停止快件的运送,有的则会正常运营,因此每周五快递的选择也可能跟前几个工作日的选择会有所不同。这就要求每个银行和进出口企业与快递公司多做沟通,对自己合作的快递公司的运营网络做好充分的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根据其快递运转流畅度选择最适合的快递,以降低邮寄风险。
防患未然
银行和进出口企业在做出口单据的邮寄时尽量做到一单一寄,信用证要求两次寄单的也尽量做到两次寄单,特别是合作时间不长或较为偏远的客户更应如此,以避免发生上述事件,另外银行和进出口企业自身也应注意做好进出口单据的邮寄登记,随时网上查询单据情况,定期对快递运作情况进行总结,以便快速应对处理各种意外情况,不仅出口单据需要做好网上查询,对于进口签收单据同样需要认真做好签收,做好网上查询,及时发现个别快递公司的投递日期倒签行为并予以整改,以保证银行的5个工作日的单据处理时间的正常合规。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滨州市分行)
2011年2月16日,B公司将该信用证下两套出口单据,金额分别为11万美元、13万美元,提交至国内议付行N银行,N银行国际业务部将两套出口议付单据在认真审核,确认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后,按照客户要求将两套单据装入一个快递信封中寄往开证行:以色列A银行。2月24日N银行收到I银行的拒付电:称A银行收到N银行单据后发现该行面函表明提交了两套出口单据而A银行实际只收到了金额为13万美元的一套单据。另一套单据不知所踪。
N银行国际业务部在收到A银行拒付电后,认真核对留档材料并与快递D公司确认,跟踪整个快递路线和快件克重等细节问题,确认N银行操作无误,快递D公司的整个运输和投递过程无误,A银行确实应该收到了两套单据而非一套单据,A银行的拒付为恶意拒付,遂即要求快递D公司紧密与其配合,并迅速联系快递D公司的以色列分公司一并做出证明,根据快件投递重量和签收人等证明其确实收寄了2套议付单据,并据此于2月28日向A银行发出报文,列举事实申明快递D公司送往该行的快递信封中确实有两套单据而非一套单据,并强烈谴责了A银行的恶意拒付行为,同时受益人B公司紧密联系开证申请人A公司一起向开证行A银行施压。
3月3日N银行收到了A银行的回电:称其确实收到了两套单据,由于其工作人员的失误将一套单据弄丢,A银行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3月7日N银行顺利收到A银行的全额付款,该事件圆满解决。
案件分析
该事件的产生完全属于人为偶然因素造成,此类事件虽然在UCP600第35条中有关于出口议付行的免责条款,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单据的丢失,国际惯例中出口议付行的免责对于银行和企业的正常关系维护而言往往是苍白无力的。事件的解决需要多方的协商和共同努力,此类事件是国际贸易日常工作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风险点和较难解决的问题。
该事件能圆满解决,不仅仅在于N银行国际业务人员流程的缜密,处理问题的果断,还在于N银行选择了一家运营正规,合作关系良好的快递D公司,一旦发生类似事件,就可以得到良好的支援,以促使事件的圆满解决。
随着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国际间的单据邮寄也愈加频繁,而单据在邮寄和传递过程中的丢失作为一个概率事件就时有发生,特别是包含提单等物权凭证的单据一旦丢失,想要补办就十分麻烦,一般需要将与货值100%~200%的保证金存至银行再由银行出具2年期以上保函或将保证金存至船公司,并进行登报声明等诸多其他操作,船公司才能重新出具提单。另外在实务中,保证金由谁存取,存取期限的长短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在实务操作中较难解决的问题,当事人一般损失较大。如何做好单据邮寄,尽量避免因单据邮寄而产生的风险,也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案例启示
因地制宜
进出口企业需要选择当地运营比较正规成熟的快递公司。当前国际知名的快递公司有很多:DHL、FEDEX、UPS、TNT、EMS等,虽然规模都较大,国际知名度较高,但是由于其网络的不同,其分公司、网点在国内分布并不相同,有的城市或地区这家快递公司的网络最完善,运营最正规,而到了另一个城市或地区就可能会换成另一家快递公司最完善,这就需要每个城市或地区的银行和进出口企业去根据本地实际,选择在本地运营比较完善,比较易于合作的快递公司进行合作,签订好正规服务协议,将一切风险情况进行约定,列出一系列应急预案,有效避免一些操作风险,一旦出现问题也比较容易共同处理。
因势利导
进出口企业要根据寄送目的地的具体情况来选择快递公司,各个快递公司在各个国家、地区的运营情况也并不相同,一些快递以欧洲为基地,在欧洲地区运营最快,但是到了东南亚,美洲等地区可能就没有很大的优势,甚至存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无法送达。而有的快递以美国为基地,在北美运营速度最快,但是到了一些和美国关系不好的国家,如:巴基斯坦、伊朗等,它的运营同样受到严峻挑战。再如中国内地的一些快递在中国港澳地区、日本、韩国等运转较为流畅。另外,有的快递公司到了周末就会停止快件的运送,有的则会正常运营,因此每周五快递的选择也可能跟前几个工作日的选择会有所不同。这就要求每个银行和进出口企业与快递公司多做沟通,对自己合作的快递公司的运营网络做好充分的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根据其快递运转流畅度选择最适合的快递,以降低邮寄风险。
防患未然
银行和进出口企业在做出口单据的邮寄时尽量做到一单一寄,信用证要求两次寄单的也尽量做到两次寄单,特别是合作时间不长或较为偏远的客户更应如此,以避免发生上述事件,另外银行和进出口企业自身也应注意做好进出口单据的邮寄登记,随时网上查询单据情况,定期对快递运作情况进行总结,以便快速应对处理各种意外情况,不仅出口单据需要做好网上查询,对于进口签收单据同样需要认真做好签收,做好网上查询,及时发现个别快递公司的投递日期倒签行为并予以整改,以保证银行的5个工作日的单据处理时间的正常合规。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滨州市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