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本文以《礼记·内则》为中心探讨周代的男女防嫌之礼的遵守、规定、意义等,认为周代男女防嫌礼严格遵守始于男女七岁;男女防嫌,夫妻亦有防嫌礼仪;男女防嫌,礼意在男女之情,维护道德伦理、社会稳定,等等。
关键词: 周代 男女防嫌 《礼记·内则》
男女有别,不仅仅是指男女在生理、心理的差别,更是男女在日常生活行为中的一种道德伦理。《礼记·郊特牲》曰:“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父子亲,然后义生。义生,然后礼作。礼作,然后成物安。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①《礼记·昏义》亦曰:“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②男女有别是整个礼仪制度产生的基础。正是因为男女有别,才有了父子亲、义生、礼作、物安,才使人有别于禽兽;也正是因为男女之别,才影响到了夫妇之义、父子之亲、君臣之正。司马光《家范》云:“夫治家莫如礼。男女之别,礼之大节也,故治家者必以为先。”③男女之别直接影响着家庭关系、君臣联系、伦理道德,被列于治家之先,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男女有别在被赋予各种形式的伦理社会意义后,人们便尤其应该注意避嫌,因此男女防嫌之礼便成为了构筑礼教、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一
男女有别自古有之,流传至今,且男女防嫌之礼仪在古代典籍中多有记载。《内则》是《礼记》第十二篇,该篇有关于我国古代男女防嫌礼仪较为系统的记载。据研究,《内则》成篇于战国中期,④该篇所载的男女防嫌礼便是周代礼仪。
自出生那刻起,男女便有着不同的礼遇。《礼记·内则》(以下简称《内则》)曰:“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三日,始负子,男射女否。”虽说出生时,男女就区别对待,但男女要严格遵守防嫌之礼,却并非从出生开始。《内则》曰:“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⑤也就是说,七岁以前,因为年龄较小,男女可能会有同席、共食的情况。而自七岁始,男女之间便要注意避男女之嫌了。
古代的男女防嫌礼仪,规定了男女之大防,规范了男女的行为,避免男女发生僭越礼仪的行为。周代男女防嫌有严格的规定,《内则》主要从居处、职责、用物、亲授、行路几个方面对周代男女行为进行了规定。
1.别居处。“为宫室,辨内外。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⑥周代建造宫室,分别内外,男子居于外,女子居于内,内外相距较远,所以谓之“深宫”。男子不得随便入内,女子亦不能随便外出。且有阍寺看守,出入限制颇为严格。
2.别职责。“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内言不出,外言不入。”⑦男主外,女主内,男子不谈论家务,女子不谈论公务,互不干涉,各司其职。为别内外职责,《礼记·曲礼上》亦曰:“外言不入于阃,内言不出于阃。”⑧
3.别用物。“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⑨男女不共用井、浴室,不互用卧席,不互相求借东西,不混穿衣服,不将衣服搭在同一竹竿或衣架上。《礼记·曲礼上》亦规定:“男女不杂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栉。”⑩
4.不亲授。“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11}男女一般不互相传递东西,除非举行祭祀或丧礼。若需传递东西,女子要用竹筐接受。若没有竹筐,那么男女都跪坐,把东西放在地上,而后由对方拿取。《礼记·曲礼上》亦曰:“不亲授。”{12}《孟子·离娄上》也提道:“男女授受不亲,礼也。”{13}
5.别行路。“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14}行路时,男走右,女走左。有特殊事情时,男子入内、女子外出也要有所注意。男子入内不能吹口哨,不能用手指划;女子出门必须遮掩面部。夜晚行走都要拿着火把,没有火把不能随便走动。
二
《礼记·内则》曰:“礼始于谨夫妇。”{15}有夫妇然后才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才有君臣、上下,所以礼源自夫妻。夫妻关系如此重要,《内则》除了在宽泛的男女之别上作了规定外,对夫妻这一特殊男女关系亦作了防嫌规定。
周代,夫妻之间依然要强调避嫌。《内则》突出强调的是夫妻要别用物:“男女不同椸枷,不敢悬于夫之楎椸,不敢藏于夫之箧笥,不敢共湢浴。”妻子与丈夫不能共用一些物品,如挂衣服的木橛或衣架、放衣服的竹箱与洗澡的浴室。同时,妻子还要对丈夫所用物品怀有恭敬之心。前文所言三个“不敢”,即不敢与丈夫共用楎椸、不敢与丈夫共用箧笥、不敢与丈夫共用浴室,已经将妻子的小心翼翼、毕恭毕敬展现出来。
《内则》又曰:“夫不在,敛枕箧簟席,襡器而藏之。”丈夫不在时,妻子要把丈夫的枕头放入竹箱,器具装入布套,连同簟席等收藏起来。枕头、簟席皆是丈夫贴身用物,故而妻子非常谨慎而恭敬,“不敢亵也”{16}。孙希旦曰:“夫妇无取乎远嫌,然其谨之如此者,所以厚男女之别也。”{17}夫妻不共用一些物品、妻子对丈夫用物恭敬谨慎,正是源于男女有别、应当避嫌的思想。七十岁时,夫妻之间的男女防嫌之礼方才有所变化。“夫妇之礼,唯及七十,同藏无间”。七十岁时,夫妇衣物才可收藏在一起。郑玄曰:“衰老无嫌。”{18}意即七十岁时,都已年老人衰,没有避忌,因此夫妇的衣服器物可收藏在一起。
三
男女防嫌之礼,强调男女之别,意在防男女之情。《孟子·告子上》曰:“食色,性也。”{19}男女之情,乃人之本性。在日常生活中,在用物、行路、授物等方面,若是不注意男女之别,则有可能会产生男女之情。这其中可能会产生相互爱慕之情,也可能产生歪心邪念,之后便很容易僭越当时的礼仪,发生出格的事情。男女防嫌之礼,分别男女异同、明辨是非曲直,让人们远离嫌疑与失误。男女有别,要保持一定距离,防止人生邪心,做出违背礼仪的事情。防嫌之礼,为男女划分了界限,远离了嫌疑,避免了人们的是非议论,使男女自清。男女若是一方有图谋不轨的歪心邪念,对于另一方而言,防嫌礼也是一种很好的自我保护。
谈及夫妻防嫌,古代圣人一是应了那种男尊女卑的观念。男为阳,女为阴,妻为夫的附属品,因此妻要毕恭毕敬地侍奉夫君。同时,防嫌之意还是防男女之情,更为准确地说是节制男女之情。男女在结婚之后,若没有防嫌之礼,婚前所防的男女之情则可能会没有节制。若是夫妻混用物品,甚至是共用浴室,则可能会见物思人而常念夫妻间的男女之情。一个年轻的男子不仅要成家,而且要立业,若是一味沉浸于男女之情,便没有精力与斗志来实现立业的目标,更不会实现儒家所倡导的“治国、齐家、平天下”的理想。夫妻若沉迷于男女之情,轻者会影响到男子的发展,或者家庭的兴衰,若男子为君王,则有可能会影响到社稷的兴旺、国家的富强、黎民的幸福。家庭若败了,男子成了“败家子”,女子成了“丧门星”;国家若亡了,男子成了“暴君”,女子便是那“红颜祸水”。为防范这些恶果的发生,古代圣贤才制定了这些男女防嫌礼。
《内则》虽只是规定了部分男女防嫌礼仪,但我们仍能管中窥豹,了解到周代男女防嫌的礼仪梗概。这种礼仪有利于维护人伦道德,有利于生活的有理有序,有利于家庭稳定,乃至社会的安定。在今天看来,这些防嫌礼仪或许让人感觉有繁琐、迂腐,甚至不近人情之处,但男女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却依然应为我们借鉴。
注释:
①杨天宇.礼记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4月,上册:440.
②《礼记译注》下册:1055.
③司马光.家范(卷一).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696册:660.
④王锷.《礼记》成书考.北京:中华书局,2007.3:194-198.
⑤礼记译注(上册):488.
⑥{15}同上:479.
⑦⑨{11}{14}同上:458.
⑧⑩{12}同上:18.
{13}杨伯峻.孟子译注(简体字本).北京:中华书局,2008.12:134.
{16}[汉]郑玄注.[唐]孔颖达正义.礼记正义.呂友仁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9月,中册:1154.
{17}[清]孙希旦.礼记集解.沈啸寰,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5.5:759.
{18}礼记正义(中册):1154.
{19}孟子译注:197.
参考文献:
[1]杨天宇.礼记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2][宋]司马光.家范.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王锷.礼记成书考.中华书局,2007.
[4]杨伯峻.孟子译注(简体字本).中华书局,2008.
[5][汉]郑玄注.[唐]孔颖达正义.礼记正义.吕友仁整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6][清]孙希旦.礼记集解.沈啸寰,王星贤点校.中华书局,1995.
[7][清]永瑢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关键词: 周代 男女防嫌 《礼记·内则》
男女有别,不仅仅是指男女在生理、心理的差别,更是男女在日常生活行为中的一种道德伦理。《礼记·郊特牲》曰:“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父子亲,然后义生。义生,然后礼作。礼作,然后成物安。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①《礼记·昏义》亦曰:“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②男女有别是整个礼仪制度产生的基础。正是因为男女有别,才有了父子亲、义生、礼作、物安,才使人有别于禽兽;也正是因为男女之别,才影响到了夫妇之义、父子之亲、君臣之正。司马光《家范》云:“夫治家莫如礼。男女之别,礼之大节也,故治家者必以为先。”③男女之别直接影响着家庭关系、君臣联系、伦理道德,被列于治家之先,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男女有别在被赋予各种形式的伦理社会意义后,人们便尤其应该注意避嫌,因此男女防嫌之礼便成为了构筑礼教、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一
男女有别自古有之,流传至今,且男女防嫌之礼仪在古代典籍中多有记载。《内则》是《礼记》第十二篇,该篇有关于我国古代男女防嫌礼仪较为系统的记载。据研究,《内则》成篇于战国中期,④该篇所载的男女防嫌礼便是周代礼仪。
自出生那刻起,男女便有着不同的礼遇。《礼记·内则》(以下简称《内则》)曰:“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三日,始负子,男射女否。”虽说出生时,男女就区别对待,但男女要严格遵守防嫌之礼,却并非从出生开始。《内则》曰:“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⑤也就是说,七岁以前,因为年龄较小,男女可能会有同席、共食的情况。而自七岁始,男女之间便要注意避男女之嫌了。
古代的男女防嫌礼仪,规定了男女之大防,规范了男女的行为,避免男女发生僭越礼仪的行为。周代男女防嫌有严格的规定,《内则》主要从居处、职责、用物、亲授、行路几个方面对周代男女行为进行了规定。
1.别居处。“为宫室,辨内外。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⑥周代建造宫室,分别内外,男子居于外,女子居于内,内外相距较远,所以谓之“深宫”。男子不得随便入内,女子亦不能随便外出。且有阍寺看守,出入限制颇为严格。
2.别职责。“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内言不出,外言不入。”⑦男主外,女主内,男子不谈论家务,女子不谈论公务,互不干涉,各司其职。为别内外职责,《礼记·曲礼上》亦曰:“外言不入于阃,内言不出于阃。”⑧
3.别用物。“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⑨男女不共用井、浴室,不互用卧席,不互相求借东西,不混穿衣服,不将衣服搭在同一竹竿或衣架上。《礼记·曲礼上》亦规定:“男女不杂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栉。”⑩
4.不亲授。“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11}男女一般不互相传递东西,除非举行祭祀或丧礼。若需传递东西,女子要用竹筐接受。若没有竹筐,那么男女都跪坐,把东西放在地上,而后由对方拿取。《礼记·曲礼上》亦曰:“不亲授。”{12}《孟子·离娄上》也提道:“男女授受不亲,礼也。”{13}
5.别行路。“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14}行路时,男走右,女走左。有特殊事情时,男子入内、女子外出也要有所注意。男子入内不能吹口哨,不能用手指划;女子出门必须遮掩面部。夜晚行走都要拿着火把,没有火把不能随便走动。
二
《礼记·内则》曰:“礼始于谨夫妇。”{15}有夫妇然后才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才有君臣、上下,所以礼源自夫妻。夫妻关系如此重要,《内则》除了在宽泛的男女之别上作了规定外,对夫妻这一特殊男女关系亦作了防嫌规定。
周代,夫妻之间依然要强调避嫌。《内则》突出强调的是夫妻要别用物:“男女不同椸枷,不敢悬于夫之楎椸,不敢藏于夫之箧笥,不敢共湢浴。”妻子与丈夫不能共用一些物品,如挂衣服的木橛或衣架、放衣服的竹箱与洗澡的浴室。同时,妻子还要对丈夫所用物品怀有恭敬之心。前文所言三个“不敢”,即不敢与丈夫共用楎椸、不敢与丈夫共用箧笥、不敢与丈夫共用浴室,已经将妻子的小心翼翼、毕恭毕敬展现出来。
《内则》又曰:“夫不在,敛枕箧簟席,襡器而藏之。”丈夫不在时,妻子要把丈夫的枕头放入竹箱,器具装入布套,连同簟席等收藏起来。枕头、簟席皆是丈夫贴身用物,故而妻子非常谨慎而恭敬,“不敢亵也”{16}。孙希旦曰:“夫妇无取乎远嫌,然其谨之如此者,所以厚男女之别也。”{17}夫妻不共用一些物品、妻子对丈夫用物恭敬谨慎,正是源于男女有别、应当避嫌的思想。七十岁时,夫妻之间的男女防嫌之礼方才有所变化。“夫妇之礼,唯及七十,同藏无间”。七十岁时,夫妇衣物才可收藏在一起。郑玄曰:“衰老无嫌。”{18}意即七十岁时,都已年老人衰,没有避忌,因此夫妇的衣服器物可收藏在一起。
三
男女防嫌之礼,强调男女之别,意在防男女之情。《孟子·告子上》曰:“食色,性也。”{19}男女之情,乃人之本性。在日常生活中,在用物、行路、授物等方面,若是不注意男女之别,则有可能会产生男女之情。这其中可能会产生相互爱慕之情,也可能产生歪心邪念,之后便很容易僭越当时的礼仪,发生出格的事情。男女防嫌之礼,分别男女异同、明辨是非曲直,让人们远离嫌疑与失误。男女有别,要保持一定距离,防止人生邪心,做出违背礼仪的事情。防嫌之礼,为男女划分了界限,远离了嫌疑,避免了人们的是非议论,使男女自清。男女若是一方有图谋不轨的歪心邪念,对于另一方而言,防嫌礼也是一种很好的自我保护。
谈及夫妻防嫌,古代圣人一是应了那种男尊女卑的观念。男为阳,女为阴,妻为夫的附属品,因此妻要毕恭毕敬地侍奉夫君。同时,防嫌之意还是防男女之情,更为准确地说是节制男女之情。男女在结婚之后,若没有防嫌之礼,婚前所防的男女之情则可能会没有节制。若是夫妻混用物品,甚至是共用浴室,则可能会见物思人而常念夫妻间的男女之情。一个年轻的男子不仅要成家,而且要立业,若是一味沉浸于男女之情,便没有精力与斗志来实现立业的目标,更不会实现儒家所倡导的“治国、齐家、平天下”的理想。夫妻若沉迷于男女之情,轻者会影响到男子的发展,或者家庭的兴衰,若男子为君王,则有可能会影响到社稷的兴旺、国家的富强、黎民的幸福。家庭若败了,男子成了“败家子”,女子成了“丧门星”;国家若亡了,男子成了“暴君”,女子便是那“红颜祸水”。为防范这些恶果的发生,古代圣贤才制定了这些男女防嫌礼。
《内则》虽只是规定了部分男女防嫌礼仪,但我们仍能管中窥豹,了解到周代男女防嫌的礼仪梗概。这种礼仪有利于维护人伦道德,有利于生活的有理有序,有利于家庭稳定,乃至社会的安定。在今天看来,这些防嫌礼仪或许让人感觉有繁琐、迂腐,甚至不近人情之处,但男女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却依然应为我们借鉴。
注释:
①杨天宇.礼记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4月,上册:440.
②《礼记译注》下册:1055.
③司马光.家范(卷一).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696册:660.
④王锷.《礼记》成书考.北京:中华书局,2007.3:194-198.
⑤礼记译注(上册):488.
⑥{15}同上:479.
⑦⑨{11}{14}同上:458.
⑧⑩{12}同上:18.
{13}杨伯峻.孟子译注(简体字本).北京:中华书局,2008.12:134.
{16}[汉]郑玄注.[唐]孔颖达正义.礼记正义.呂友仁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9月,中册:1154.
{17}[清]孙希旦.礼记集解.沈啸寰,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5.5:759.
{18}礼记正义(中册):1154.
{19}孟子译注:197.
参考文献:
[1]杨天宇.礼记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2][宋]司马光.家范.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王锷.礼记成书考.中华书局,2007.
[4]杨伯峻.孟子译注(简体字本).中华书局,2008.
[5][汉]郑玄注.[唐]孔颖达正义.礼记正义.吕友仁整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6][清]孙希旦.礼记集解.沈啸寰,王星贤点校.中华书局,1995.
[7][清]永瑢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