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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仰慕
在荷兰多年,当然不只跟王室贵胄和文化名流交往。我认识的人三教九流,从他们那里可以了解荷兰社会的方方面面。就说社会地位吧。万事都有条件反射,中国人一说好吃的,北方人就想到饺子,南方人就想到馄饨。欧洲人一说谁谁社会地位高,就想到律师和医生。为什么这两种职业在欧洲吃香,不比当大官或跻身于皇亲国戚逊色呢?答案要在两个地方找。
首先是欧洲历史。
直至中世纪末期,欧洲有三种职业令人仰慕:神职者、律师和医生。教会向百姓传达上帝的旨意,谁不听话就受天谴,所以人人敬畏牧师。律师大笔一挥,老婆孩子、牛马猪羊、房子地产就能易主,因此律师虽不像教会那样神乎其神,但也神气十足。你的亲人病入膏肓,奄奄一息,医生在纸上曲里拐弯画几个东东,你拿着那张纸儿,去捣鼓化学玩意的人那里买瓶药水,你亲人一喝,说不定又活过来了;或者医生用针一扎,你亲人留满一碗血,过几天,神志清醒了——不排除吓醒了的可能性;再不医生尖刀一抹,你亲人身上的大包被切掉了,除了心头大患,全家欢天喜地,山呼万岁,医生是神灵再现呀!这三种职业看起来互不搭杆,但他们有两个共同之处。
第一,他们都识文断字。当时《圣经》是用拉丁文写的,神职人员懂拉丁文,老百姓连自己的母语都不会读写,更不用说已绝种几百年的拉丁文了。所以牧师说上帝指令众生做啥,大伙儿就得信,谁让他们两眼一抹黑,斗大的字不识一个,搞不清《圣经》上说了什么呢!律师会写他们的母语,买房置地卖牛卖羊时,得签字画押吧?这活儿要交给律师做,因为他能读法律条文,会撰写合同。不用钱把他伺候好了,他写俩仨你不识的字,房子或牛成别人的了了!医生和神职人员一样,懂拉丁文,上面所说曲里拐弯的东东就是医生开的拉丁文药方。当时的病理药理知识是用拉丁文写的,老百姓想治病,得求助于医生。
第二,他们都与政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中世纪时政教合一,神职人员在乡村城镇简直抵得上皇亲国戚,老百姓对他们众星捧月。律师和医生在每个村里都说一不二,人人对他们毕恭毕敬。尤其是神职人员可谓通天人物,上帝的选民,谁家的牛肥了,猪壮了,女儿成熟了,他们只要看上眼了,就不会放过,雁过拔毛,富得出水儿,不可一世。
坚如磐石
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时期,欧洲那些思想先驱者像吃了豹子胆,冒天下之大不韪,开始天问。他们也鼓动基督徒多思考,少迷信。教会的说教,老百姓不琢磨不打紧,一合计,哪对哪儿呀,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有理胜无理呀。经过无数代人不懈的努力,到19世纪,政教合一的体制终于像扑克牌盖的房子一样,一推就倒了。神职人员纷纷到世俗行业打工。由于他们识字,当老师糊口没问题。并且,教堂在中世纪鼎盛时期就开办学校培养神父。自从无神论者挖了教堂的墙角,推了教堂的山墙以后,教会更重视教育口,不但在欧洲,而且在其遍布全世界的殖民地筹资办学。前神职人员通过任教使自己和他们培养的后生在无神论者的天下再度发光发热,可谓艺不压人。
律师和医生在中世纪没有教会的地位高,权力大,对立面也少多了,所以没怎么受文艺复兴的冲击。他们的势力无历史断层,延伸至今,在政治土壤里根深叶茂,福荫子孙。尤其是律师,就拿荷兰来说吧,每个稍有地位的家庭,都要让他们孩子中间的一个学法律,以赢得政治话语权。有了话语权就能影响国家的决策,难怪在荷兰政客中法学系毕业生比重很大。
医生对政坛的影响也非同小可。无论在个人生活还是在国民经济中,医疗开销都是大头。国家制定有关医保、医药和医疗政策方针时,医生的诉求直达政府核心。这并不是说欧洲的其他行业,比如商业,就不能出状元,和律师医生平起平坐。但商业风险大,企业此起彼落,不像医生职业那样历史悠久旱涝保收,律师职业风险虽比医生大一点,但总的来说,利大于弊。
律师和医生地位高而稳的第二个原因是欧洲的社会结构和西医理论。
欧洲继承了古希腊的体系。雄辩推理、法律契约是社会的基石。官阶再比天高比海深,理还是要讲的;财气再壮如牛猛如虎,法律还是要遵守的。在古希腊时代,一个富人能在半小时内失去他所有的房屋土地,因为他和对手辩论之前答应了裁判,如果说不过对手,所有的财产就将交给胜出方。直至今日,在欧洲各国的议会里,能说会道的政客比那些埋头苦干的成功率高。有些政客简直就是演员,摇唇鼓舌,哗众取宠,搜罗选票。而维护这个雄辩推理、法律契约社会秩序的就是伶牙俐齿的法律工作者。律师能不大把赚钱、地位傲人吗?
西医和中医的理论截然不同。现代西医基于解剖学,和古代西医有点一脉相承。它不像中医那样讲究天人合一、阴阳平衡,说白了,西医就是头疼治头脚疼治脚。人一得了病,就得把病灶切除或用药将其置于死地,不免有时顺带脚把患者也置于死地。西医不像中医,不太重视病人积极配和医生治疗,加强自身调理,以恢复体内的阴阳平衡。西医治疗主要靠开刀施药,病人是被动的接受体,跟西医解剖桌上的尸体相差不远。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医生就是患者的救世主,权力能不大吗?病人能不慷慨解囊支付昂贵的医生账单吗?
流动的水
不过水在哪个国家也不会倒流。 欧洲国家虽然强调法律,但收入低的公民再冤枉,再有理,没钱请律师,也是白搭;有钱的人再和尚头上的虱子, 明摆着犯了法,但只要出资请巧舌如簧的律师为他辩护,多棘手的官司也有望打赢。政治地位高的人常离社会和自然资源、财富来源近如咫尺,所以在欧洲,权大钱多的人绕一个圈子,有律师撑腰,照样比社会底层的公民更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保护自身的利益。
但无论如何,通过重金雇佣律师来给自己的不法行为辩解,增加了犯罪成本,迫使有钱有势的人在违法之前三思而后行。同时,社会底层的公民起码在理论上有理可讲、有权可维,这个权利用不用是另一回事,但法律、法院和律师坚如磐石风雨无阻的地位,对社会各个层面都有威慑作用,多多少少地限制了权力和金钱瓦解社会秩序。
另外,近年来,西医的思想先驱者逐渐意识到自己理论的局限性,开始向中医学习针灸、中药、推拿、拔罐、食疗、气功等,有些中医疗法已被欧洲医保纳入报销范围。欧洲病人也开始学习通过自身调理,恢复阴阳平衡,积极配合医生治疗。比如在荷兰,病人建立了患者协会,和医院平等对话,不再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全盘交给医生打理。医生不再像过去,并非患者惟一的救命稻草了。
水不但不倒流,而且到处都流。东方的智慧流向西方,西方的经验传到东方。在流动的过程中,东方和西方交换位置,权力和财富重新分配,达到新的平衡,新的水平线继而像出水芙蓉,浮出水面,进入我们的视野,它芳香四溢,沁人肺腑,令我们耳目一新。
在荷兰多年,当然不只跟王室贵胄和文化名流交往。我认识的人三教九流,从他们那里可以了解荷兰社会的方方面面。就说社会地位吧。万事都有条件反射,中国人一说好吃的,北方人就想到饺子,南方人就想到馄饨。欧洲人一说谁谁社会地位高,就想到律师和医生。为什么这两种职业在欧洲吃香,不比当大官或跻身于皇亲国戚逊色呢?答案要在两个地方找。
首先是欧洲历史。
直至中世纪末期,欧洲有三种职业令人仰慕:神职者、律师和医生。教会向百姓传达上帝的旨意,谁不听话就受天谴,所以人人敬畏牧师。律师大笔一挥,老婆孩子、牛马猪羊、房子地产就能易主,因此律师虽不像教会那样神乎其神,但也神气十足。你的亲人病入膏肓,奄奄一息,医生在纸上曲里拐弯画几个东东,你拿着那张纸儿,去捣鼓化学玩意的人那里买瓶药水,你亲人一喝,说不定又活过来了;或者医生用针一扎,你亲人留满一碗血,过几天,神志清醒了——不排除吓醒了的可能性;再不医生尖刀一抹,你亲人身上的大包被切掉了,除了心头大患,全家欢天喜地,山呼万岁,医生是神灵再现呀!这三种职业看起来互不搭杆,但他们有两个共同之处。
第一,他们都识文断字。当时《圣经》是用拉丁文写的,神职人员懂拉丁文,老百姓连自己的母语都不会读写,更不用说已绝种几百年的拉丁文了。所以牧师说上帝指令众生做啥,大伙儿就得信,谁让他们两眼一抹黑,斗大的字不识一个,搞不清《圣经》上说了什么呢!律师会写他们的母语,买房置地卖牛卖羊时,得签字画押吧?这活儿要交给律师做,因为他能读法律条文,会撰写合同。不用钱把他伺候好了,他写俩仨你不识的字,房子或牛成别人的了了!医生和神职人员一样,懂拉丁文,上面所说曲里拐弯的东东就是医生开的拉丁文药方。当时的病理药理知识是用拉丁文写的,老百姓想治病,得求助于医生。
第二,他们都与政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中世纪时政教合一,神职人员在乡村城镇简直抵得上皇亲国戚,老百姓对他们众星捧月。律师和医生在每个村里都说一不二,人人对他们毕恭毕敬。尤其是神职人员可谓通天人物,上帝的选民,谁家的牛肥了,猪壮了,女儿成熟了,他们只要看上眼了,就不会放过,雁过拔毛,富得出水儿,不可一世。
坚如磐石
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时期,欧洲那些思想先驱者像吃了豹子胆,冒天下之大不韪,开始天问。他们也鼓动基督徒多思考,少迷信。教会的说教,老百姓不琢磨不打紧,一合计,哪对哪儿呀,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有理胜无理呀。经过无数代人不懈的努力,到19世纪,政教合一的体制终于像扑克牌盖的房子一样,一推就倒了。神职人员纷纷到世俗行业打工。由于他们识字,当老师糊口没问题。并且,教堂在中世纪鼎盛时期就开办学校培养神父。自从无神论者挖了教堂的墙角,推了教堂的山墙以后,教会更重视教育口,不但在欧洲,而且在其遍布全世界的殖民地筹资办学。前神职人员通过任教使自己和他们培养的后生在无神论者的天下再度发光发热,可谓艺不压人。
律师和医生在中世纪没有教会的地位高,权力大,对立面也少多了,所以没怎么受文艺复兴的冲击。他们的势力无历史断层,延伸至今,在政治土壤里根深叶茂,福荫子孙。尤其是律师,就拿荷兰来说吧,每个稍有地位的家庭,都要让他们孩子中间的一个学法律,以赢得政治话语权。有了话语权就能影响国家的决策,难怪在荷兰政客中法学系毕业生比重很大。
医生对政坛的影响也非同小可。无论在个人生活还是在国民经济中,医疗开销都是大头。国家制定有关医保、医药和医疗政策方针时,医生的诉求直达政府核心。这并不是说欧洲的其他行业,比如商业,就不能出状元,和律师医生平起平坐。但商业风险大,企业此起彼落,不像医生职业那样历史悠久旱涝保收,律师职业风险虽比医生大一点,但总的来说,利大于弊。
律师和医生地位高而稳的第二个原因是欧洲的社会结构和西医理论。
欧洲继承了古希腊的体系。雄辩推理、法律契约是社会的基石。官阶再比天高比海深,理还是要讲的;财气再壮如牛猛如虎,法律还是要遵守的。在古希腊时代,一个富人能在半小时内失去他所有的房屋土地,因为他和对手辩论之前答应了裁判,如果说不过对手,所有的财产就将交给胜出方。直至今日,在欧洲各国的议会里,能说会道的政客比那些埋头苦干的成功率高。有些政客简直就是演员,摇唇鼓舌,哗众取宠,搜罗选票。而维护这个雄辩推理、法律契约社会秩序的就是伶牙俐齿的法律工作者。律师能不大把赚钱、地位傲人吗?
西医和中医的理论截然不同。现代西医基于解剖学,和古代西医有点一脉相承。它不像中医那样讲究天人合一、阴阳平衡,说白了,西医就是头疼治头脚疼治脚。人一得了病,就得把病灶切除或用药将其置于死地,不免有时顺带脚把患者也置于死地。西医不像中医,不太重视病人积极配和医生治疗,加强自身调理,以恢复体内的阴阳平衡。西医治疗主要靠开刀施药,病人是被动的接受体,跟西医解剖桌上的尸体相差不远。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医生就是患者的救世主,权力能不大吗?病人能不慷慨解囊支付昂贵的医生账单吗?
流动的水
不过水在哪个国家也不会倒流。 欧洲国家虽然强调法律,但收入低的公民再冤枉,再有理,没钱请律师,也是白搭;有钱的人再和尚头上的虱子, 明摆着犯了法,但只要出资请巧舌如簧的律师为他辩护,多棘手的官司也有望打赢。政治地位高的人常离社会和自然资源、财富来源近如咫尺,所以在欧洲,权大钱多的人绕一个圈子,有律师撑腰,照样比社会底层的公民更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保护自身的利益。
但无论如何,通过重金雇佣律师来给自己的不法行为辩解,增加了犯罪成本,迫使有钱有势的人在违法之前三思而后行。同时,社会底层的公民起码在理论上有理可讲、有权可维,这个权利用不用是另一回事,但法律、法院和律师坚如磐石风雨无阻的地位,对社会各个层面都有威慑作用,多多少少地限制了权力和金钱瓦解社会秩序。
另外,近年来,西医的思想先驱者逐渐意识到自己理论的局限性,开始向中医学习针灸、中药、推拿、拔罐、食疗、气功等,有些中医疗法已被欧洲医保纳入报销范围。欧洲病人也开始学习通过自身调理,恢复阴阳平衡,积极配合医生治疗。比如在荷兰,病人建立了患者协会,和医院平等对话,不再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全盘交给医生打理。医生不再像过去,并非患者惟一的救命稻草了。
水不但不倒流,而且到处都流。东方的智慧流向西方,西方的经验传到东方。在流动的过程中,东方和西方交换位置,权力和财富重新分配,达到新的平衡,新的水平线继而像出水芙蓉,浮出水面,进入我们的视野,它芳香四溢,沁人肺腑,令我们耳目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