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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些年来,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势头迅猛,在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我国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文章以安徽省广德县凤桥股份合作制板栗协会为实例,通过对其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揭示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在现实生活中,市场体系并不处在理想状态,而在政府机制方面,在一些问题上政府的无力干预导致了政府体制的失灵。正是由于市场机制和政府组织都不是万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类组织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和补充政府部门的职能。
近些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农业市场化、现代化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农民自愿组建起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开展自我服务、创建品牌、开拓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增进我国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及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提升农民的整体素质、维护农民的自身利益、增加农民收入等发面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一、凤桥板栗协会的基本情况
安徽省广德县处于长江三角洲经济腹地,是与浙江、江苏、上海相邻的安徽东南大门,是国家命名的竹乡栗海。而所谓的“栗海”主要指的是凤桥板栗。
凤桥乡地处广的南郊十公里,一头紧靠318国道,省道广宁公路穿乡而过,交通十分便利。而板栗是其经济发展的主导产品和产业。目前全乡农户4000余户,人口15000余人,农田1万余亩,山场面积11万余亩,其中板栗4万余亩,毛竹四万余亩。自1990年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引导下,全乡掀起发展板栗的高潮。随着板栗挂果率和面积的逐年上升,板栗单项收入占人均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加。为了更好的引导和发展凤桥板栗,由乡党委、政府发起,乡科协牵头,农民自主选举的凤桥乡股份合作制板栗专业协会于1998年8月20日宣布成立。
板栗协会实行股份制,创建初股金总额为4.22万元,共844股,每股50元。凡认购股份的从事板栗生产经济或具有专业技术以及热心支持板栗生产发展的个人都可成为会员。初始会员450位。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理事会和监事会均由选举产生,分别为协会的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协会的主要业务是开展技术服务,运输、储藏、销售会员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一定量的生产资料。协会有明确的章程,在凤桥集镇设有专门的办公室。
二、凤桥板栗协会的优势分析
(一)地理、资源优势
凤桥乡地处亚热带北缘,气候温和,土壤为山地黄壤或黄棕壤,土层深厚,山上遍布野生栗树,通过对这些野生栗树进行嫁接改造,凤桥板栗以个大质优色美誉满全国。
(二)制度创新
国内一般的专业协会只是要求会员每年缴纳会费,而凤桥板栗协会引进股份制,协会办得好,有股红可拿;经营不善,亏损共担,这样便将协会的利益与会员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利于提高会员的积极主动性。
(三)外部支持
协会是由乡党委、政府一手发起的,同时县政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特许凡在凤桥板栗市由协会组织的板栗销售,除农业特产税外,三年内免征其他任何税费。同时,县科协帮助协会积极寻求办理贮藏保鲜技术,由县财政出资购买,赠送给协会。板栗市场建成后,协会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挂牌保护,并列入警民共建单位。同时,省科协、地区科委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可以说是倾全县之力,助协会之立。
(四)注册商标
协会成立后,将凤桥板栗注册为“凤颂牌”,且凡协会组织出售的板栗皆悉心挑选、粒大饱满、品质优良,进一步打响和巩固了凤桥板栗在市场上的地位。这使更多人知道了凤桥板栗。
(五)市场前景广阔
目前协会定点销售处主要是在上海、浙江、广东一带的果蔬市场。调查显示,国内板栗的消费量正以每年17%—21%的速率递增,凤桥板栗有绝对的市场空间。而随着中国加入WTO,我们更应该瞄准国外市场。近两年来,日本等亚洲市场对熟板栗仁的需求量猛增,将凤桥板栗“引出去”,栗农增收的大突破不是没有可能实现。
(六)国家宏观政策
当前,“三农”问题是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重中之重的问题。国家为农业发展创造了很好的政策优惠环境,2006年全面的农村税费改革更是显示了这一决心和支持力度。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将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法的颁布,意味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将有法可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跨入了一个依法发展的新阶段。
三、凤桥板栗协会的积极作用
(一)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品种质量是一个系统综合的概念,凤桥板栗协会自成立之后,积极为栗农提供实用性较强的生产技术知识的指导与服务,比如说指导栗农使用夜光灯、教授栗农生态农药除虫的方法等,推行绿色农产品生产,极大地提高了凤桥板栗的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了其市场竞争力。
(二)积极注册产品商标,打造优质品牌
凤桥板栗协会成立后,积极注册产品商标,将凤桥板栗注册为“凤颂牌”,并积极为该品牌进行宣传,使更多的商贩、工厂、公司知道了凤桥板栗,使农民不再担心销路窄的问题。
(三)提高了栗农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和保护了栗农的自身利益
在协会成立之前,粟农是分散的,由于市场信息闭塞,每年办理的销售价格由上门收购的小商贩控制,农民为了早一点脱手,自我相互压价,极大损害自身利益。板栗协会的成立,将分散的栗农组织到了一起。协会通过向分散栗农提供生产资料以及信息咨询和产品销售等服务,极大提高了栗农对于市场中存在的不确定性的应对能力,形成了一定程度的规模效应。
(四)为栗农提供科技培训、服务,提高栗农的整体素质
凤桥板栗协会自成立之后,积极向协会会员提供科学技术知识培训。协会不定期邀请县乡农技站的专业技术人员给栗农授课,解答栗农们在实际种植板栗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并深入农户,开展实地一对一的板栗种植技术的指导与服务。此外,协会还定期印制技术资料,以书面的方式向栗农提供实用性较强的生产技术知识的指导。
四、凤桥板栗协会的问题分析
尽管协会发展前景广阔,但在其发展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文化水平低下
由于协会是政府搭台,农民唱戏。所以协会领导和会员主要是当地的栗农,文化水平都在高中以下。作为一个相对新鮮没有经验可照搬的组织的领导,面对问题他们往往不知所措。譬如在股金的利用盘活方面,他们总是畏首畏脚,一味守本。很难兑现会员年终分红的规定。
(二)财务困难,难以创办经济实体
协会属于“民办、民管、民受益”的民间团体形式,并不隶属于农委,每年并没有固定的拨款支援。而协会的本金就是创办伊始的4.22万股金。除却协会办公室的建立、注册商标、基本业务开展的花费,本金已经所剩无几。再加上股金运作不顺未能实现增值,钱是越来越少。由于业务开展不如会员所预期,他们感觉不到眼前的实实在在的利益便不愿意继续缴纳会费,业务开展不顺——会员不满意不缴会费——没有资金——难以开展业务,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三)会员满意度低
笔者走访了数十位栗农,大多数人对协会的业务开展很不满意。会员认为协会在板栗种植技术上的指导帮助是有的,但由于农村种植技术经验交流的开放性,往往是一传十十传百,会员与非会员显示不出差异性,自己缴纳会费就显得“亏”了。
(四)价格威胁
由于近年来板栗价格的下跌,凤桥栗农信心受到打击,不少人转向种植售价相对较高的吊瓜,对板栗的关注趋于淡化。
(五)政府支持力度下降
当地政府的关注支持不如从前。自然,由于协会的民办性质,政府的过多插手干预是不当的。但似乎完全撒开了手,协会的发展也会处于无序和混乱的状态。如何拿捏分寸,引导支持协会发展,目前对政府来说还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六)股权分散,会员积极性不高
除理事长、监事长等协会领导的核心成员外,多数会员只持有一两股的股份。他们对协会的业务开展并无积极参与的主人翁精神。最后往往就形成一两个协会的领导撑着台面有名无实,会员多数袖手旁观怨天尤人的情形。
五、改进建议
(一)为协会引进人才,解决好协会带头人的问题
要办好协会,没有一批有干劲懂业务的带头人是不行的,建立适当的奖励机制,提出足够的吸引条件招纳乡里板栗种植大户和销售能手来负责协会的业务开展事宜,各尽其才各显其能。
(二)政府的扶助作用暂时不能缺少
尽管是“政府搭台,农民唱戏”,但搭完这个台完全撒手不管,农民这台戏似乎也唱不下去。至少在现阶段还是步履维艰。专业协会就目前我国来说还是个新生事物,发展不过20多年历史。光靠个别农民去摸着石头过河恐怕难以到岸。
(三)加强对农协的监督管理
政府除了要在政策与财政上对农协给予一定的支持之外,还应当对农协的运作进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一方面要通过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手段,防止各种腐败的产生及一些村霸当道;另一方面,也要规范政府监督的程序、方法、内容,防止行政权力向农协的渗透,导致政府的过分干预。
(四)实现协会由服务型向实体型、并进一步由实体型向产业型的转变
凤桥板栗协会目前仍处于农协发展的初级阶段,属于服务型的农民专业协会,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向会员提供培训、推广实用技术、供应生产资料、提供信息咨询和产品销售等服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栗农的组织化程度,保护了栗农的自身利益,但其作用的发挥仍然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因此,协会应当由服务型向实体型转变,并最终成为经济规模更大、活动范围更广的产业型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
(五)加强与其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联合
协会可以考虑同地区周边同样性质的板栗协会联合发展,形成规模更大的农业专业合作社,这样不但避免了协会与协会之间由于规模小而相互压价、恶性竞争,最终损害栗农利益;而且通过统一代理、经营各专业社的产品,能够节约销售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社员收益,有利于实现协会大规模收购销售会员板栗形成规模效益的期望。
通过全文对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的理论与实证分析,笔者认为:专业化合作组织对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进而增加农民收入方面意义重大。如何吸引人才,健全完善组织的运营管理体制,制订相应的政策法规来引导促进其发展是探索我国专业化合作组织发展之路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一方面,我们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M].人民出版社,1993.
2、馬建华.农村流通组织建设与发展.
3、张晓山.走向市场:农村的制度变迁与组织创新[M].经济管理出版社,1996.
4、刘运梓.理论、实践比较研究[M].中国计划出版社,1990.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在现实生活中,市场体系并不处在理想状态,而在政府机制方面,在一些问题上政府的无力干预导致了政府体制的失灵。正是由于市场机制和政府组织都不是万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类组织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和补充政府部门的职能。
近些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农业市场化、现代化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农民自愿组建起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开展自我服务、创建品牌、开拓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增进我国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及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提升农民的整体素质、维护农民的自身利益、增加农民收入等发面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一、凤桥板栗协会的基本情况
安徽省广德县处于长江三角洲经济腹地,是与浙江、江苏、上海相邻的安徽东南大门,是国家命名的竹乡栗海。而所谓的“栗海”主要指的是凤桥板栗。
凤桥乡地处广的南郊十公里,一头紧靠318国道,省道广宁公路穿乡而过,交通十分便利。而板栗是其经济发展的主导产品和产业。目前全乡农户4000余户,人口15000余人,农田1万余亩,山场面积11万余亩,其中板栗4万余亩,毛竹四万余亩。自1990年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引导下,全乡掀起发展板栗的高潮。随着板栗挂果率和面积的逐年上升,板栗单项收入占人均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加。为了更好的引导和发展凤桥板栗,由乡党委、政府发起,乡科协牵头,农民自主选举的凤桥乡股份合作制板栗专业协会于1998年8月20日宣布成立。
板栗协会实行股份制,创建初股金总额为4.22万元,共844股,每股50元。凡认购股份的从事板栗生产经济或具有专业技术以及热心支持板栗生产发展的个人都可成为会员。初始会员450位。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理事会和监事会均由选举产生,分别为协会的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协会的主要业务是开展技术服务,运输、储藏、销售会员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一定量的生产资料。协会有明确的章程,在凤桥集镇设有专门的办公室。
二、凤桥板栗协会的优势分析
(一)地理、资源优势
凤桥乡地处亚热带北缘,气候温和,土壤为山地黄壤或黄棕壤,土层深厚,山上遍布野生栗树,通过对这些野生栗树进行嫁接改造,凤桥板栗以个大质优色美誉满全国。
(二)制度创新
国内一般的专业协会只是要求会员每年缴纳会费,而凤桥板栗协会引进股份制,协会办得好,有股红可拿;经营不善,亏损共担,这样便将协会的利益与会员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利于提高会员的积极主动性。
(三)外部支持
协会是由乡党委、政府一手发起的,同时县政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特许凡在凤桥板栗市由协会组织的板栗销售,除农业特产税外,三年内免征其他任何税费。同时,县科协帮助协会积极寻求办理贮藏保鲜技术,由县财政出资购买,赠送给协会。板栗市场建成后,协会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挂牌保护,并列入警民共建单位。同时,省科协、地区科委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可以说是倾全县之力,助协会之立。
(四)注册商标
协会成立后,将凤桥板栗注册为“凤颂牌”,且凡协会组织出售的板栗皆悉心挑选、粒大饱满、品质优良,进一步打响和巩固了凤桥板栗在市场上的地位。这使更多人知道了凤桥板栗。
(五)市场前景广阔
目前协会定点销售处主要是在上海、浙江、广东一带的果蔬市场。调查显示,国内板栗的消费量正以每年17%—21%的速率递增,凤桥板栗有绝对的市场空间。而随着中国加入WTO,我们更应该瞄准国外市场。近两年来,日本等亚洲市场对熟板栗仁的需求量猛增,将凤桥板栗“引出去”,栗农增收的大突破不是没有可能实现。
(六)国家宏观政策
当前,“三农”问题是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重中之重的问题。国家为农业发展创造了很好的政策优惠环境,2006年全面的农村税费改革更是显示了这一决心和支持力度。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将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法的颁布,意味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将有法可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跨入了一个依法发展的新阶段。
三、凤桥板栗协会的积极作用
(一)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品种质量是一个系统综合的概念,凤桥板栗协会自成立之后,积极为栗农提供实用性较强的生产技术知识的指导与服务,比如说指导栗农使用夜光灯、教授栗农生态农药除虫的方法等,推行绿色农产品生产,极大地提高了凤桥板栗的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了其市场竞争力。
(二)积极注册产品商标,打造优质品牌
凤桥板栗协会成立后,积极注册产品商标,将凤桥板栗注册为“凤颂牌”,并积极为该品牌进行宣传,使更多的商贩、工厂、公司知道了凤桥板栗,使农民不再担心销路窄的问题。
(三)提高了栗农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和保护了栗农的自身利益
在协会成立之前,粟农是分散的,由于市场信息闭塞,每年办理的销售价格由上门收购的小商贩控制,农民为了早一点脱手,自我相互压价,极大损害自身利益。板栗协会的成立,将分散的栗农组织到了一起。协会通过向分散栗农提供生产资料以及信息咨询和产品销售等服务,极大提高了栗农对于市场中存在的不确定性的应对能力,形成了一定程度的规模效应。
(四)为栗农提供科技培训、服务,提高栗农的整体素质
凤桥板栗协会自成立之后,积极向协会会员提供科学技术知识培训。协会不定期邀请县乡农技站的专业技术人员给栗农授课,解答栗农们在实际种植板栗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并深入农户,开展实地一对一的板栗种植技术的指导与服务。此外,协会还定期印制技术资料,以书面的方式向栗农提供实用性较强的生产技术知识的指导。
四、凤桥板栗协会的问题分析
尽管协会发展前景广阔,但在其发展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文化水平低下
由于协会是政府搭台,农民唱戏。所以协会领导和会员主要是当地的栗农,文化水平都在高中以下。作为一个相对新鮮没有经验可照搬的组织的领导,面对问题他们往往不知所措。譬如在股金的利用盘活方面,他们总是畏首畏脚,一味守本。很难兑现会员年终分红的规定。
(二)财务困难,难以创办经济实体
协会属于“民办、民管、民受益”的民间团体形式,并不隶属于农委,每年并没有固定的拨款支援。而协会的本金就是创办伊始的4.22万股金。除却协会办公室的建立、注册商标、基本业务开展的花费,本金已经所剩无几。再加上股金运作不顺未能实现增值,钱是越来越少。由于业务开展不如会员所预期,他们感觉不到眼前的实实在在的利益便不愿意继续缴纳会费,业务开展不顺——会员不满意不缴会费——没有资金——难以开展业务,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三)会员满意度低
笔者走访了数十位栗农,大多数人对协会的业务开展很不满意。会员认为协会在板栗种植技术上的指导帮助是有的,但由于农村种植技术经验交流的开放性,往往是一传十十传百,会员与非会员显示不出差异性,自己缴纳会费就显得“亏”了。
(四)价格威胁
由于近年来板栗价格的下跌,凤桥栗农信心受到打击,不少人转向种植售价相对较高的吊瓜,对板栗的关注趋于淡化。
(五)政府支持力度下降
当地政府的关注支持不如从前。自然,由于协会的民办性质,政府的过多插手干预是不当的。但似乎完全撒开了手,协会的发展也会处于无序和混乱的状态。如何拿捏分寸,引导支持协会发展,目前对政府来说还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六)股权分散,会员积极性不高
除理事长、监事长等协会领导的核心成员外,多数会员只持有一两股的股份。他们对协会的业务开展并无积极参与的主人翁精神。最后往往就形成一两个协会的领导撑着台面有名无实,会员多数袖手旁观怨天尤人的情形。
五、改进建议
(一)为协会引进人才,解决好协会带头人的问题
要办好协会,没有一批有干劲懂业务的带头人是不行的,建立适当的奖励机制,提出足够的吸引条件招纳乡里板栗种植大户和销售能手来负责协会的业务开展事宜,各尽其才各显其能。
(二)政府的扶助作用暂时不能缺少
尽管是“政府搭台,农民唱戏”,但搭完这个台完全撒手不管,农民这台戏似乎也唱不下去。至少在现阶段还是步履维艰。专业协会就目前我国来说还是个新生事物,发展不过20多年历史。光靠个别农民去摸着石头过河恐怕难以到岸。
(三)加强对农协的监督管理
政府除了要在政策与财政上对农协给予一定的支持之外,还应当对农协的运作进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一方面要通过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手段,防止各种腐败的产生及一些村霸当道;另一方面,也要规范政府监督的程序、方法、内容,防止行政权力向农协的渗透,导致政府的过分干预。
(四)实现协会由服务型向实体型、并进一步由实体型向产业型的转变
凤桥板栗协会目前仍处于农协发展的初级阶段,属于服务型的农民专业协会,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向会员提供培训、推广实用技术、供应生产资料、提供信息咨询和产品销售等服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栗农的组织化程度,保护了栗农的自身利益,但其作用的发挥仍然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因此,协会应当由服务型向实体型转变,并最终成为经济规模更大、活动范围更广的产业型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
(五)加强与其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联合
协会可以考虑同地区周边同样性质的板栗协会联合发展,形成规模更大的农业专业合作社,这样不但避免了协会与协会之间由于规模小而相互压价、恶性竞争,最终损害栗农利益;而且通过统一代理、经营各专业社的产品,能够节约销售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社员收益,有利于实现协会大规模收购销售会员板栗形成规模效益的期望。
通过全文对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的理论与实证分析,笔者认为:专业化合作组织对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进而增加农民收入方面意义重大。如何吸引人才,健全完善组织的运营管理体制,制订相应的政策法规来引导促进其发展是探索我国专业化合作组织发展之路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一方面,我们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M].人民出版社,1993.
2、馬建华.农村流通组织建设与发展.
3、张晓山.走向市场:农村的制度变迁与组织创新[M].经济管理出版社,1996.
4、刘运梓.理论、实践比较研究[M].中国计划出版社,1990.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