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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起,海南省边远地区教师每月领取300元生活补贴,刚刚实施的《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已将这一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据统计,从2013年9月起,海南省政府和市县财政按照1:1的比例,已累计向全省11个国定和省定贫困市县发放资金3328万元。截至目前,所有享受补助范围的市县都已按计划随工资系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