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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企业家犯罪多发,关于民营企业家涉职务犯罪问题也愈加突出。对于民营企业财产与企业家个人财产发生混同时,民营企业家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这一问题,刑法理论中存在肯定论、否定论与折中论的观点,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也有不同的看法。对财产混同时民营企业家涉职务犯罪进行非罪化处理有政策依据和法理依据。应当坚持实质解释论的立场,构建我国对民营企业家涉职务犯罪案件非罪化处理的实体和程序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