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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模式只是社会资源与价值要素的一种理想化的配置方案。尚无模式的发展道路,本身就可以被视为一种还没有完全成型,或者说是还没有达成广泛共识的发展模式之雏型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会见采访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的提问,对于中国模式给出了迄今为止最为正式也最为权威的说法:我们选择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这条道路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第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第三,必须坚持社会公平正义,以保持社会的和谐和稳定;第四,必须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进一步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的改革和建设还在探索当中,我们从来不认为自己的发展是一种模式。假以时日,自然就会形成一个中国模式。根据温总理的这一表态,《中国新闻周刊》归结出的是这样的一句话:“中国尚无模式,改革还需努力。”(见本刊2011年3月21日第508期。)
话说回来,发展模式只是社会资源与价值要素的一种理想化的配置方案。尚无模式的发展道路,本身就是一种没有完全成型,或者说还没有达成广泛共识的发展模式之雏型;而不意味着中国社会没有关于发展模式的多元的积极探索。返观历史,在中共各届领导人中,胡耀邦是模式意识最为强烈的先驱者之一。1969年4月1日至24日,中共九大在北京召开。作为与会代表的胡耀邦在会议前夕的3月5日,给毛泽东写了建言信。其中坚决反对抄袭斯大林式的苏联模式:“一个最简单的事实:单纯的农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似乎很难几倍、十几倍地增长。在我国人口多、耕地少的情况下就更困难。这么看来要么就是共产主义遥遥无期,不可实现;要么就是在一定时候人为地强制推行‘产品交换’。……完全缩回到或者基本上缩回到斯大林时代的计划经济的老框框中去,这是很可悲的。”
在胡耀邦看来,中国必须走一条“亦农亦工,农工结合”的富民利民的新路子,以便“能够在更大程度上满足社员生活上更多的需要,或者能够为集体提供更多的农业生产资金或更多的技术力量”。到了1982年5月19日,时任中央委员会主席的胡耀邦,召集负责主要经济部门的宋平、刘毅、李朋、袁宝华、薛暮桥、马洪、郑必坚等人,集体研读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并且提出了对于中国社会发展模式的分析瞻望:
“中国的、社会主义的模式。可否这样说,不是先有第一部类的发展,而是第二部类的发展促进第一部类的发展,因为人民的需要和消费总是走在前头……现在消费品的生产搞起来以后,实际上它也正在促进第一部类的发展……你只有把需求搞清楚,你才能考虑安排发展些什么?发展多少?”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中国社会已经超越日本跃升为全球第二大经济实体。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先驱者之一的胡耀邦,所设想的中国的、社会主义的富民利民的发展模式,既在一些方面得到了局部实现,同时也在另一些方面出现了局部偏差。按照丁学良在其新书《辩论“中国模式”》中的分析判断,在21世纪前十年刚刚过去的时间点上,“我们目击、我们所亲身体验的中国模式已经基本形成”。这种中国模式的三大基本支点,是“核心的列宁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控制系统,受政府支配的市场经济”。
丁学良认为,这种高度官僚化的铁三角的中国模式所取得的政治绩效是不可否认的。为这些绩效所付出的代价,也同样是不可否认的。其中最为惨重的代价,就是把最为广大也最为弱势的农村居民及农民工,当作制度性掠夺的主要对象,从而造成了整个社会贫富差距的严重扩大而不明显缩小。基于上述分析,丁学良单单从经济发展着眼,提出了被他称之为“历史性的伟大进步”的“新中国模式”:“我们希望,从现在起几年之内,中国能够创造一个和平转型的记录,从既有的小众市场经济顺利转成为大众的市场经济。这个新的中国模式将是我们13亿中国公民的公共产品、公共财富。”
沿着胡耀邦富国利民的发展模式以及丁学良共同富裕的大众市场经济模式推演下去,笔者所倾向的是这样一种全球化的发展模式:第一是以人为本的大同人道主义。其核心价值是宪政民主契约以及工商文明契约中甲、乙双方及相关各方的相互平等、对等交易、公平竞争;也就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所倡导的“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fair play(费厄泼赖)的奥林匹克精神。第二是宪政民主的制度建设及其法律程序。也就是依照宪法条款——公民个人与国家政权之间所缔结的宪政民主的契约文本——充分限制公共权力并且充分保障个人权利。第三是与全球化的国际市场充分接轨的大众化的自由市场经济。至于这样的发展模式是不是具有行之有效的可操作性,还有待于社会实践与历史进步的反复验证。★
(作者为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史学者)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会见采访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的提问,对于中国模式给出了迄今为止最为正式也最为权威的说法:我们选择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这条道路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第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第三,必须坚持社会公平正义,以保持社会的和谐和稳定;第四,必须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进一步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的改革和建设还在探索当中,我们从来不认为自己的发展是一种模式。假以时日,自然就会形成一个中国模式。根据温总理的这一表态,《中国新闻周刊》归结出的是这样的一句话:“中国尚无模式,改革还需努力。”(见本刊2011年3月21日第508期。)
话说回来,发展模式只是社会资源与价值要素的一种理想化的配置方案。尚无模式的发展道路,本身就是一种没有完全成型,或者说还没有达成广泛共识的发展模式之雏型;而不意味着中国社会没有关于发展模式的多元的积极探索。返观历史,在中共各届领导人中,胡耀邦是模式意识最为强烈的先驱者之一。1969年4月1日至24日,中共九大在北京召开。作为与会代表的胡耀邦在会议前夕的3月5日,给毛泽东写了建言信。其中坚决反对抄袭斯大林式的苏联模式:“一个最简单的事实:单纯的农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似乎很难几倍、十几倍地增长。在我国人口多、耕地少的情况下就更困难。这么看来要么就是共产主义遥遥无期,不可实现;要么就是在一定时候人为地强制推行‘产品交换’。……完全缩回到或者基本上缩回到斯大林时代的计划经济的老框框中去,这是很可悲的。”
在胡耀邦看来,中国必须走一条“亦农亦工,农工结合”的富民利民的新路子,以便“能够在更大程度上满足社员生活上更多的需要,或者能够为集体提供更多的农业生产资金或更多的技术力量”。到了1982年5月19日,时任中央委员会主席的胡耀邦,召集负责主要经济部门的宋平、刘毅、李朋、袁宝华、薛暮桥、马洪、郑必坚等人,集体研读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并且提出了对于中国社会发展模式的分析瞻望:
“中国的、社会主义的模式。可否这样说,不是先有第一部类的发展,而是第二部类的发展促进第一部类的发展,因为人民的需要和消费总是走在前头……现在消费品的生产搞起来以后,实际上它也正在促进第一部类的发展……你只有把需求搞清楚,你才能考虑安排发展些什么?发展多少?”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中国社会已经超越日本跃升为全球第二大经济实体。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先驱者之一的胡耀邦,所设想的中国的、社会主义的富民利民的发展模式,既在一些方面得到了局部实现,同时也在另一些方面出现了局部偏差。按照丁学良在其新书《辩论“中国模式”》中的分析判断,在21世纪前十年刚刚过去的时间点上,“我们目击、我们所亲身体验的中国模式已经基本形成”。这种中国模式的三大基本支点,是“核心的列宁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控制系统,受政府支配的市场经济”。
丁学良认为,这种高度官僚化的铁三角的中国模式所取得的政治绩效是不可否认的。为这些绩效所付出的代价,也同样是不可否认的。其中最为惨重的代价,就是把最为广大也最为弱势的农村居民及农民工,当作制度性掠夺的主要对象,从而造成了整个社会贫富差距的严重扩大而不明显缩小。基于上述分析,丁学良单单从经济发展着眼,提出了被他称之为“历史性的伟大进步”的“新中国模式”:“我们希望,从现在起几年之内,中国能够创造一个和平转型的记录,从既有的小众市场经济顺利转成为大众的市场经济。这个新的中国模式将是我们13亿中国公民的公共产品、公共财富。”
沿着胡耀邦富国利民的发展模式以及丁学良共同富裕的大众市场经济模式推演下去,笔者所倾向的是这样一种全球化的发展模式:第一是以人为本的大同人道主义。其核心价值是宪政民主契约以及工商文明契约中甲、乙双方及相关各方的相互平等、对等交易、公平竞争;也就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所倡导的“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fair play(费厄泼赖)的奥林匹克精神。第二是宪政民主的制度建设及其法律程序。也就是依照宪法条款——公民个人与国家政权之间所缔结的宪政民主的契约文本——充分限制公共权力并且充分保障个人权利。第三是与全球化的国际市场充分接轨的大众化的自由市场经济。至于这样的发展模式是不是具有行之有效的可操作性,还有待于社会实践与历史进步的反复验证。★
(作者为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