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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2日,银监会下发《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决定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省(区)的农村地区开展试点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次年年初,银监会发布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行政许可实施细则文件,规范了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与退出、组织机构、公司治理及经营行为、规范其组建审批的工作程序。2007年3月1日,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作为首家挂牌开业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