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问:我公司正处在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已全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由于目前还没有能够取得销售收入,无需计缴企业所得税,涉及不到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问题,但我公司马上就会因取得业务收入而涉及到所得税的问题.有人说,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必须并入开始取得收入当年度的业务招待费一并受业务收入总额5‰的控制,这是真的吗?请问,筹办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在我公司正常经营后究竟应该如何列入税前扣除?